这一次,沈至谦的吻只是浅尝辄止。
因为,庄雨的肚子此时又很不应景地咕咕叫了起来。
她颠簸了一上午,再加上刚刚跑去超市购物,确实已经饿得头昏眼花,肠胃翻滚。
在她一脸的尴尬中,沈至谦笑着将长臂从她的脑后撤了开来,转身重新面对灶台,细心地处理着那些被火煎焦的牛排。
牛排的外层散发着阵阵糊味,可是里面还是腥红的一片,很明显半生不熟,沈至谦无奈地摇了摇头:“很抱歉,恐怕要换一种了,你能坚持吗?”
庄雨看着他有些沮丧地将平底锅内的食材一一倒进垃圾篓,捋起衣袖,走到流理台前,“我来做吧,别的做不好,但是简单的家常菜会很快。”
沈至谦知道她已经饿了很久,也不再反驳,只拿了一副多余的围裙往她头上一套,然后又帮她在腰后系好,“你的手刚涂了药,不能下水,清洗的事交给我。”
“那你的手?”庄雨低头,看见他掌缘隐隐约约露出来烫后的红痕,皱了皱眉,“你确定不处理?”
沈至谦笑:“你现在的这个表情,我很受用,你在担心我,是吗?”
被他这么一问,庄雨愣了愣,但随即转过身去挑选新的食材,看着她逃避窘迫的样子,沈至谦反倒心情大好了起来,“庄雨,吃完饭后,我还要带你去办一件事,需要我帮你向林总请个假?”
庄雨一边将一块鸡胸肉递给他,一边摇头:“不了,林总刚好放了我半天休。”
“哦?看来林总很合我心。”沈至谦接过她递来的一样样食材,走到水池边清洗,两个人在厨房的两个角落各自忙碌着,虽然不再有交流,但配合默契。
不一会儿后,几样家常小菜便端上餐桌,一共是三菜一汤,辣炒鸡丁,酸汤羊卷,蒜拍黄瓜和杏鲍菇海米蛋汤,虽然谈不上多么惊艳,但看上去清爽可口,闻上去也香气诱人,沈至谦端着两碗饭走过来,兀自坐下,然后把一副筷子递给对面的庄雨,“没想到你除了嘴不饶人了些,爱逞强了些,还是有些优点的。”
庄雨接过筷子慢慢扒着碗里的饭,却只是吃饭,没有夹菜,沈至谦长臂一伸,把酸汤羊卷推了过去,口是心非地说:“这个菜有些不伦不类,我吃不下,你把它吃了吧。”
庄雨问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沈至谦,下午你要带我办什么事?”
其实,她原本打算早点去幼儿园接萱萱,可是沈至谦却勾着唇角,高深莫测地说:“是一件对你绝对有利的事。”
庄雨知道再问他也不会详说,便低着头,闷闷地把米饭和羊肉卷吃完。
沈至谦也各样夹了些放进碗里,吃完饭后,他走进卧室,拿出一个方型的纸盒,拉着她一路走出公寓,“这个东西是你的,现在物归原主。”
上车前,他把纸盒交给她,庄雨纳闷地低下头,刚想拆开,男人却一把推她上车,“有情况,赶紧上车。”
在他的大力之下,庄雨没有任何反应的机会,人已经钻进了副驾驶座位。
引擎发动,男人开着车一路朝繁华的市中心驶去。
大概真的有什么她没有察觉的情况发生,沈至谦一路开的很诡异,先是在马路中间成小幅度的s型超车,然后向左手边的小街巷横插,然后再向右,就这么一路兜兜转转,才绕道在市中心最高建筑,也是最知名的购物商城复兴大厦停了下来。
男人在地面停车场停好车后,下车拉开副驾驶车门,姿态亲昵地牵着她手下车,然后一个横臂将她搂在了怀中。
庄雨在男人高大的身躯下,不安份地扭动着,“沈至谦,这里人多,你应该避嫌。”
沈至谦却从口袋中掏出一副墨镜戴上,然后在她耳边轻嘘了一声:“庄雨,什么都别问,配合我就好。”
他的两片薄唇几乎擦过她耳际,撩起了一阵湿热的麻痒,可是庄雨很快镇定下来,这个男人不是一般的纨绔子弟,他这么做肯定有一定的理由,只是这个理由,现在他还不方便解释。
两人一路相拥着来到了复兴大厦的卖场柜台,沈至谦先是在一楼的化妆品柜台绕了一圈,然后吩咐售货员将几种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各样包了一些交到庄雨手中,随后又来到了二楼的精品女装专柜,随着性地指了几件适合庄雨品味的新款秋装,依旧让售货员包好交给庄雨。
他们一走,女装店的几名年轻的售货员忍不住了,私下聚在一起议论起来。
“唉唉,你们不觉得刚刚的那个戴墨镜的男人很帅吗,而且对待他的那个女伴也超大方,超体贴呢。”
“是啊,那个女人真让人羡慕,只是我怎么看来看去,总觉得那个男的像一个人呢?”
“谁?”
“沈氏珠宝的长房大公子,沈至谦。”
“沈至谦?不可能,不是都说他喜欢的女人是黎美珊吗?刚刚那个女的穿的那么普通,看着也不是黎小姐啊。”
“人像人多了去了,反正是阔主,只要肯在咱们店里砸钱,提高咱们的业绩,管他是谁呢。”
最后不知谁说了一句,引起了几个女售货员的共鸣,大家四散开来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而此时,庄雨在沈至谦莫名任性的购物下,手中已经大包小包塞不下了,远远看去,倒真像两人亲密匪浅似的。
庄雨心中疑惑,一直想问,可是沈至谦一路都在挑选女士商品,没有给她任何机会。
忽然,在一个卖女性内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