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座金山,都被火焰佣兵团的人把守着,沿途不时有人阻挡,但是,陆晨已经不想多说,他只有两句话,要么交出安天翔,他马上退走,要么不交人,他踏平金山!
他所谓的踏平金山,并不是说就要把整座金山给夷平,虽然他的确能够做到,诛仙剑一出,不要说一座金山了,就是十座金山,他也能夷平。
他说的踏平金山,视情况而定,视心情而定。
心情好了,或许只是教训一下这些人也就罢了,心情不好,有人不知死活,硬要撞上来,那就只有一个字,杀!
陆晨不想杀人,不想让自己的双手沾满血腥,但是,他并不介意杀人,而且他杀人,尤其是杀这种普通人,痕迹都不会留下。
越来越多的人阻挡,各种各样的武器也都用上了,但是,没有人能够阻挡住陆晨的脚步,他依然不停,从容无比,就像逛花园,带着梅姐满山遍野的寻找安天翔的踪迹。
这是一种无视,无视那些雇佣兵,无视火焰佣兵团。
偏偏还没有人能把他怎么样,连枪械,火箭弹等,都不能伤到陆晨,还能怎么办呢?
终于,有人开来了一辆装甲车,对着陆晨猛烈的开火,并撞了上去。
人们都露出了喜色,装甲车的威力那是不容小觑的,而且这辆装甲车经过火焰佣兵团的武器专家的改装,甚至还装着导弹等重型武器,现在全部都使出来了,对着陆晨狂轰滥炸。
人们以为,在这样的攻击之下,没有人能够阻挡,毕竟是血肉之躯嘛,哪有那么厉害?怎么可能扛得住导弹的攻击?
只可惜,人们很快就失望了,给他们无穷信心的装甲车也失灵了。导弹轰了出来,陆晨只是一剑拍出,那颗导弹就被拍飞上了云端,在空中绽放开来,让人们看了一场另类的烟花。
这简直不可思议,那柄剑,都没有出鞘,就这么简单而直接的拍出,就拍飞了一颗导弹,很难相信这是陆晨的力量使然,还是那柄剑的功劳。
但不管怎么说,导弹的确是被拍飞了,这就是事实。
同时,陆晨又是一剑拍出,依然没有出鞘,装甲车也翻滚了出去,仰面躺在地上,失去了行动的能力。
“我说过,把安天翔放出来,我就退走,否则踏平你这金山。”
冷冷的话,很平静,带着强大的自信。一开始人们并不相信,只当笑话来听,但这时,却说不出话来,只感觉头皮发麻,这特么就不是一个正常人,而是高高在上的神灵。
只有传说中的神灵,才有这么厉害!
一群不信鬼神的雇佣兵,现在都信神了!
陆晨一手持剑,另一只手拉着梅姐的手,嘴里叼着烟,在金山上漫步,身后跟了一大群的人。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说道:“你要找的人是什么样子?”
很显然,这是要妥协,面对这样的高手,不妥协还能怎么办呢?难道真的等这个人的耐心耗尽之后大开杀戒吗?
如果这个人真的大开杀戒,恐怕这里的人无一幸免!
但是,他们确实不知道安天翔是谁,这矿山上来来往往的人多了去了,许多人并没有身份证明,而且火焰佣兵团的任务只是守护金山,对于金山上的人事等,他们是不会去理会的。
陆晨示意梅姐,梅姐顿时明白了,从口袋里拿出了她父亲的照片,递给了佣兵团的人,然后,他们就被佣兵团的人当上宾给供了起来。
火焰佣兵团能够在世界上打出自己的名声,当然是知道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的,陆晨就是他们不能得罪的人之一。
非但不能得罪,像陆晨这样的人,如果能够交好,将来的好处是无法估量的,说不定哪天就要求到陆晨的头上来。
这世上,强者很多,火焰佣兵团并不是天下第一,一旦遇到比他们强大的敌人,有一个像陆晨这样的人做朋友,无疑就是很幸运的。
一个中年汉子出现,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说话还算随和,满脸的笑容,招呼着陆晨以及梅姐,亲自为他们倒上美酒,递来了香烟,同时送上了一张支票。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世上,就没有不爱钱的人,这位仁兄也相信,像陆晨这样的高手,虽然实力很强,疑是神灵,但既然在红尘走动,想必也是需要钱的吧?
抽烟喝酒,找女人,哪样不需要钱?都需要,而且还是大把的钱。
陆晨并没有拒绝,他没有那么清高,虽然不抢,但主动送上门来的钱,他还是会要的。至于以后会不会帮助火焰佣兵团,那就要看是什么情况了,还有,看他的心情。
伤天害理的事情,陆晨是不会帮的,心情不好时,他也是不会出手的,就是这么的简单。
这位仁兄叫做布鲁斯,是火焰佣兵团在金山的负责人,见到陆晨收下支票,脸上顿时如菊花盛开,一双眼睛都眯到一起去了。
在他看来,陆晨既然收下了支票,那大家就等于是朋友了。
“请问阁下尊姓大名?”布鲁斯恭敬的问道。
“本座陆晨。”陆晨抽着烟,喝着酒,轻描淡写的说道。
这烟很不错,传说中的雪茄,比自己那几块钱的中南海香烟要好抽多了。酒也不错,正宗白兰地,一点也不比梅姐的酒吧里的酒差。
这也并不奇怪,以火焰佣兵团的地位,弄到比梅姐更好的烟酒很正常。这是地位的差距,梅姐虽然是经营酒吧的,但有些东西并不是她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