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常平’也取代了桑弘羊所实施的‘平准’,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推行于较大范围之内,虽然在设立常平仓的时候,会出现不少弊端,这项善法也在以后各朝各代因为儒臣和世家的反对,时断时续,不过,一旦出现粮食价格过低的现象,官府一般还是会在将之拿出来继续实施的。
比如,元帝初元五年,在位儒臣之中,就有人借口关东连年灾荒,常平仓与民争利,因此,将常平仓与盐铁官、北假等设立的屯田官等一同废罢。
事实上,常平仓虽为利民而设,但施行既久,其中也难免会出现不少弊端,而被地方官员和属吏们所利用,也确有“外有利民之名,而内实侵刻百姓,豪右因缘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的弊病。
东汉明帝永平年间又拟设置常平仓,刘般即以上述理由反对,因而作罢。
但对于金珏而言,不管是耿寿昌的‘常平法’,还是桑弘羊的‘平准法’都是善法,他从来都不会听那些腐儒们瞎掰掰,而废掉这两个于民有利的善法,但是,他也不会全盘将这两个善法施于自己的治下。
在金珏看来,这两个法都有各自很大的缺点在其中。
桑弘羊所实施的‘平准法’是与他所实施的另外一个新法‘均输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最大的缺点,就在于一个字‘繁’。
出身于商人,桑弘羊自然是很懂得商业的,这也是为何他事实的平准法能够成功,而王安石变法却最终失败的其中一个原因,因为王安石是个彻头彻尾的儒生,他根本就不同的商业操作,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的身份,桑弘羊自恃其才,不仅仅只是粮食,盐铁,他居然将很多商品纳入到了平准法当中。
桑弘羊还活着的时候,他所任用的那些同样是商人出身的助手们,在协助他实施平准法的时候,自然可以及时发现疏漏之处,并将之补充,改正,直至完善到桑弘羊自己觉得满意的地步。但是,他死了之后,接任的人就没有他在这方面的才能和掌控力。
平准法也就失去了实施下去的基础,因此,平准法很显然是一个因人成事的新法,这与商鞅在秦国实施的商鞅变法完全不同,商鞅死了,可是,他所实施的那些变法却一直维持到了秦朝灭亡。
而这就是所谓的事在人为。
相反,耿寿昌所实施的‘常平法’,却失之于两个词,‘简单’和‘无控’。
耿寿昌的平准法只是用于粮食,而没有恢复在桑弘羊时期,最起码的‘盐’和‘铁’这两个军国重器,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常平仓’的时候,他并没有设立相关的监察制度,或是将之纳入到各地刺史的监察范围之内,故而,常平仓在设立之后,难免就会被那些与当地豪强们勾结在一起的贪官污吏们所利用,将之变成害民的举措。
有鉴于此,从刘璋打开成都城城门,向金珏主动纳降的那一天起,金珏便在益州境内已经被平定的各郡及其下辖各属县的县城里,设立了由官府控制的常平粮铺、常平盐店和常平铁匠铺。
现在,在益州民间,老百姓将这三个商铺和华佗的弟子们在各郡县县城里开设的惠民医馆,在私下里全都亲切地称之为‘四金铺’,除了常平铁匠铺之外,其他两个商铺似乎都与金无关,但是,谁让这三个商铺和惠民医馆全都是出自金珏之手呢?
金珏所设立的‘三金铺’和惠民医馆,其实并不是官府说设立,其雇员也都是普通人,完全没有官府的身份,但是,却受当地官府县令、或者县长和县丞的监察。
金珏只把由官方管控的商品,限定在了粮食、食盐,铁器和酒曲。
前三个自然是老调常谈,但是,酒曲却是金珏在效仿后世两宋时期的做法。
酿酒需要酒曲,若是有官府,或者官府设立的特殊机构来制作酒曲,就可以用酒曲的数量来控制酿酒的数量。但是,民间有酿酒师会制作酒曲。
因此,金珏一方面下达政令,禁止民间百姓私自酿酒或者制作酒曲,并加重了或者在汉律当中新设了相关的刑罚,最高不只是斩立决,而是会牵连到家人至亲。
另外一方面,金珏通过官方告示,向民间征募酿酒师,这些酿酒师由‘惠民医馆’去管控。而‘惠民医馆’可以从以后贩卖酒曲的生意里,抽取两成的收益,有了这两成的收益,惠民医馆里的医生和帮工们也就有了足够维持整个医馆正常运作,以及他们自己养家的收入。
惠民医馆会根据就医者的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诊疗费和药钱,若是遇到家里面实在是太困难的,就医者既可以暂时通过医馆借与的无息借款来给付诊疗费和药费,也可以通过采集医馆公布的所需草药的价格来偿还。但是,绝对不能免费,哪怕按照华佗的吩咐,医馆每个医生诊疗费只收取一文钱的情况下,依然如此。
这是原则。
三金铺却不同,无论是城中还是城外的百姓,在三金铺里购买商品,都必须拿着官府下发给每一个百姓的户籍册限量购买。
但是,其中常平粮铺在收购粮食的时候,在确定收购的粮食当中并未参杂过多的杂物的情况下,是不会限量收购的,这一点是例外。
譬如,常平粮店里,每一户百姓,不管是谁,只要户籍册中记录的人,每天可以购买一百斤一代的粮食,或者每个月可以购买不超过三百斤的粮食。。
在常平粮铺,只售卖磨制好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