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两日,天命司的通缉令便飞满了大街小巷。
乐岚的桌前摊着张纸,是刚刚从街上揭下来的通缉画像,纸背胶浆都还没干透。
她这两日一直老老实实待在府里,不时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得知天命司开始大张旗鼓追查贼人之时,她在心中暗暗发笑,接着便得知天命司之所以如此兴师动众,是因为被那贼人盗走了一样重要的宝物。
乐岚不禁疑惑:她那天似乎没动天命司的什么东西啊?
她命人去找来一张通缉令,只扫了一眼,便陷入了深深的思虑之中。
擒捕令上白纸黑字,盖着官府并天命司的两枚大红印信,其上画着一个半身人像,剑眉星目,炯炯有神。
最醒目的,是这人右眼下有一点小小的桃心形状的胎记,也不知是哪位画师所作,人像栩栩如生,简直就要从纸上呼之欲出。
盗宝的不是她。
天命司追拿的也不是她。
怪不得那夜天命司的守卫如此不济,原来真正的盗贼另有其人。
此时她才后知后觉,原来自己只是个凑凑热闹、顺便给人家活络活络筋骨的小角色,在对方眼里连提都不值得一提。
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当时还意气风发,不知天高地厚地以为区区天命司也不过如此,其实风头早被别人占去。
丢人,太丢人了。
她看着那画像,越看越气,揉成一团扔进纸篓里,心里仍然憋得慌。
她走出房间,却见管家照福正从拱门下过来,手里明光闪闪,提着一只金丝鸟笼,见到了乐岚,顿时一喜,叫了一声:“小姐!”
乐岚向他回了招呼,看着他手里的鸟笼,笑道:“福伯,你拿的这是什么?”
照福一笑,满面的褶子都往脸中间挤去,宛如一朵西风秋菊,他宝贝似的把手中的鸟笼捧了上来,乐呵呵道:“小姐你看,刚刚才在鸟市上淘回来的,这毛色、这爪、这喙,都是难得的极品!”
那笼子里,其实就是只绿毛红嘴金爪子的鹦鹉。
乐岚不大懂得鉴赏扁毛畜生,但看那羽毛绿油油的,绿得很是纯粹;爪子金灿灿的,金得十分夺目;一双鸟眼虽然略小了些,但其中精光十足;观其外表,应该是只品相不错的鹦鹉,便赞道:“确实不错。”
照福道:“我一眼就相中了这只,和店家好说歹说才买了回来,想着咱们府里除了花草树木也没什么其他玩意儿,不像别人府里猫啊、兔啊什么都有,光是听着叫声也热闹。索性把这鹦鹉带了过来,送给小姐消消闷。”
那鹦鹉睁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歪着头打量着乐岚,然后仿着人语唱了句“姑娘好”,语调宛转,模样十分有趣。
她此时正好也闷得慌,便将鸟笼笑纳了,谢过热心的管家,提溜着鸟笼出了门。
谢颜正为了宋三公子提亲的事闷闷不乐,借此让她也解解闷才好。
乐岚到时,她正在后花园里侍弄花草。谢府有一片海棠园,其中品种繁多,诸如西府、垂丝、四季秋、东洋锦等等数不胜数。
这些种类里,谢颜最喜欢的是西府海棠,她将剪下来的花枝装在白瓷瓶内,精心插放,往厅堂上一摆便是件雅而不凡的装饰。
她见乐岚提着鸟笼过来,眉梢不禁波动了一动,问:“你什么时候,也喜欢上遛鸟了?”
“这你可是错怪我了,”乐岚道,“我可不干那游手好闲的勾当,只是瞧这鹦鹉长得水灵,牵出来给你看看。”
自那日枫林一晤,她的心情一直郁郁寡欢,聊了几句,乐岚便发现自己还是无能为力,因为无论婚事还是感情,谢颜心中其实看的十分透彻,无须别人指点迷津。
想到这里,她叹了一声:“说来,感情上的事,我也不大懂得,但还是想劝你宽心一些。”
谢颜笑了一笑,却问:“阿玥可有喜欢的人?”
乐岚一怔,下意识反问:“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谢颜道:“若是喜欢一个人,你所做所想的一切,只是为了能同那人靠得近一些,喜他所喜,悲他所悲,一心都牵挂在他的身上。你会忍不住想要见他,接近他,他多看你一眼,你便开心,忽略你时,你便难过,即便明知求而不得,却还是不可休思。”
乐岚听罢沉默了片刻,认真想了一想,而后斩钉截铁道:“没有。”
喜人所喜,悲人所悲,牵肠挂肚,如此卑微,如果这便是喜欢,那她还真没有过。
谢颜转过了头,饶有兴趣地瞄着她,“我倒是十分好奇,你以后若有了心上人,这人该是什么样子的?”
乐岚一怔,失笑道:“我要是有心上人……那他肯定不是个普通人。”
人神有别,她看上凡人的可能性估计不太大。
谢颜笑了笑,两人都陷入了一种心事重重的沉默之中。
又坐了一会儿,她同谢颜告别,打道回府。
回到房间,却无端想起方才的对话来。
喜人所喜,悲人所悲,谢颜的体会如此深刻,倒像是喜欢过谁似的。
又想起自己回答谢颜的那番话,不禁觉得好笑,什么仙不仙凡不凡、普通不普通的,万一好的不灵坏的灵,一语成箴怎么办?
刚刚到家,檀书便匆匆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封牛皮纸,说道:“小姐,你的信到了。”
信?谁会给她写信?
乐岚接过来,见信封上龙飞凤舞的写着自己的名字,如此张牙舞爪的笔画,一看就是李未阳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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