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萌芽只能放弃在钥匙这块的调查。
他想,凶等≡砍鬃靼负笤俳钥匙还回去的可能性显然是不怎么大的。
一是麻烦,二是很容易被人发现,三是作案后没必要多此一举的还回去。
最重要的一点是,凶手是怎么知道钥匙放在书房的,又是怎么知道放在哪里的。
两人来到岳珊珊的房间,岳占萍去了楼下等候。
岳珊珊的房间依旧维持着案发时的样子,蔡萌芽戴着鞋套一走进去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忽视了一个问题。
一个很大的问题,且这个问题原木生取证当日就说过。那就是岳珊珊的床很整齐,很干净,一点褶皱都没有。
这看起来就是一张没有人睡过,甚至没有人坐过的床。
蔡萌芽回忆了一下案发当日的场景,她记得当时死者的拖鞋好像是放在浴缸旁边的吧?
如果是这样,她们是不是可以假设一下,当时岳珊珊跟朋友们说累了回房休息后,并没有立即倒床上就睡觉,而是准备泡个舒服的热水澡。
人在泡澡的时候,整个身体是十分放松的。因为安眠药在体内发挥作用,所以岳珊珊在泡澡的过程中睡过去了。
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凶手死的时候为什么是着身体。
也许着身体并非凶手的本意,而是当时岳珊珊就是那个状态。
凶手在行凶后,总不能多此一举的还要替岳珊珊穿上衣服吧?
而且浴室里的干毛巾,更加证实了岳珊珊的泡澡动作没有进行完。
再从另一角度来看,如果岳珊珊是准备上床睡觉了,按照正常人的行为惯性,应该会将电脑关闭,不再工作的。
但是当时的电脑显示屏还是亮着的,电脑界面还停留在岳珊珊写了一半的小说界面上。
这说明岳珊珊进屋后没有立即就睡下,她很有可能是准备泡完热水澡,打算再工作一会的。
蔡萌芽走到浴缸面前,这是一个独立欧式亚克力浴缸,她想象着那天晚上,岳珊珊在这个浴缸里本来很舒服的泡着澡,甚至一边泡着,脑子一边构思着等下的小说故事情节走向,然后眼睛轻轻合上,缓缓昏睡过去。
中途,颜丽和张远方都曾来敲过门,都未曾将她从沉睡中叫醒。
根据施洁的尸检报告,岳珊珊的死亡时间是凌晨四点钟到五点钟。假设她的遇害时间是凌晨四点钟,她在浴缸里睡了最起码四个小时,乃至五个小时。
四五个小时,她默念着这个时间,突然想起某人说过的一句话。
施洁说过,死者的手腕和脚腕在死亡前被人捆绑过,时间至少在四个小时。
也就是说,在岳珊珊沉睡没多久后,有人曾进过岳珊珊的房间对她进行过捆绑行为。
从岳珊珊上楼进房间到放热水泡澡,整个过程应该不超过十分钟。
又根据她的手脚曾被捆绑最少四个小时,依此计算,她被人捆绑的时间应该是在十二点左右,最迟不超过一点钟。
那个时间段,有作案嫌疑的人有三个,一个是在十二点就上楼“收拾房间”的岳占萍,一个是十二点十五分上楼名曰问岳珊珊“借东西”的颜丽,一个是十二点半收了“莫名信息”上楼的张远方。
根据颜丽的说辞,张远方上楼的时间也就两三分钟,要是作案的话,时间上可能不够。
至于她本人上楼的时间,因为期间上了一个厕所的原因,是七八分钟,勉强达到作案的条件。但问题是,她曾发过信息问岳占萍借过女性用品,她要是作案,被岳占萍发现的可能性会很大。
综合分析,其中作案时间最充裕,又没有任何人干扰和发现的,只有岳占萍。
如果凶手是岳占萍,很多事情都能解释的通了。下安眠药,房间钥匙,作案时间,作案动机等等。
蔡萌芽的视线再次集中在浴缸上,她再次想象着一个画面,岳珊珊昏睡过去后,有一个人偷偷溜进房间,对她的手和脚进行了捆绑。
这里有两个疑问,一凶手为什么要对岳珊珊捆绑,她为什么不直接溺死她?二捆绑的工具在哪里?是被凶手带走了还是藏在了别墅的某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