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网游之天书奇谭>第三章 方向
活得像一只蛀虫,混吃等死,甚至为了钱做出违背自己初心的事情,林枫经历过了,他自然不想再重复这条老路,他喜欢钱,但是他不想一直为了钱而活着。

而且钱多了却没有相应的实力,它反而会成为一种祸害,德不匹位,必有灾祸,同样,财不配位,也有灾祸。

不为钱,那报仇呢?

要说仇那还真有,还不小,上一世他辛辛苦苦建立的势力被别人灭掉,三年的心血付之东流,穿越前喝的闷酒也正是因为如此。

但这仇还算不上是隔世仇,勉强算得上是不死不休吧,而这个死是指在游戏中,还没严重到现实中的地步。

“不为钱,不为仇,那我的这次穿越到底有什么意义?没有目标即使人生再重来一次又能如何?过了这三年,失去了先知先觉的优势,他难道要再次泯然众人,当一只混吃等死,碌碌无为的蛀虫吗?”

林枫在心中一遍遍的问自己,此时的他就像是一个中了大奖的暴发户,一切来的都太容易了,反而失去了努力下去的动力。

林枫迷茫了,脑海中浑浑噩噩,过往的记忆一幕幕在眼前浮现,宛如放电影一般,有大肆挥霍,有拼死血战,有意气风发,有醉生梦死……

最后所有的画面都消失了,只剩下最后势力覆灭他无奈倒地的画面,林枫眼中闪过一抹不甘,这是他最为遗憾的一件事。

我命由我不由天!

多么中二的一句话,却有多少人为之奋斗了一生而不得。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谁没有一个建功立业,挥斥方遒的梦想?

如果是在往常,他只会淡然一笑,然后老老实实的去搬砖,因为那太难了,和平时期,阶层固化,想白手起家,谈何容易?

古往今来,有几个人能在和平时期呼风唤雨?这样的人不是人中龙凤,就是大奸大恶,要么就是资本在明面上的代言人,乱世出英雄,这句话不是随便说说的。

林枫上一世能取得如此的成就已经让人刮目相看了,天赋,努力,机缘,缺一不可。

但是如今却有一个大好的机会摆在眼前,《天启》的出现意味着一次风云变幻的开始,这场风云波及全世界,大争之世,不进则退,谁都无法幸免,谁也都可以参与其中。

林枫曾经努力过,却失败了,但是现在不同了,他比别人多出三年的经验,这三年经验不多,却可以让他打下坚实的基础,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让他有资格真正和那些大型势力斗一斗。

上一世,他看似辉煌,不过在那些大势力眼中只是小打小闹罢了,如同一只蚂蚁般可以轻易踩死,事实也正是如此。

这是他上一世未完成的梦想,也是他真正出人头地,掌控自己命运的机会,虽然这条路很难,注定充满荆棘,但是有位伟人曾经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想到这里,林枫心中涌起一股滔天的豪气,兴奋的浑身颤栗,似乎每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他感觉这才是他想要的人生。

碌碌无为一生,不如轰轰烈烈十年。

打定了主意,林枫心中一下子轻松了下来,开始规划未来的道路,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异常香甜,在梦中,他指挥着百万大军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林枫的名头响彻全球,在现实中,他建立了一个大大的商业帝国,蜚声国际,成为了华夏复兴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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