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诺德征服>第一百一十八章:生死游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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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歇一歇吧。我们快要启程了,这里很不安全。”全村最年长的老人站在西蒙斯的面前,泪流满面地劝着“这就是战争,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是没有办法的!想明白些吧……毕竟活着的人,要好好活着啊!”

西蒙斯不说话,只是把铲子深深插进土里,把那第五个简陋的坟墓挖的大了一些,他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像是一头快渴死的牛那样喘着粗气,手上一秒也不停歇地挥舞着那柄铲子。他的腰间插上了那柄祖传的古剑,背后背上一面从老仓库里找到的、生了蛀虫的圆盾。

四具尸体,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地上,按照斯瓦迪亚人的习俗,用破旧的衣服遮住脸。而那血液已经凝固,把那白色的亚麻布染得紫红可怖,西蒙斯人生仅有的四个亲人像是被宰了的阉鸡一样,放干了血,毫无尊严地死在地上。

西蒙斯在库吉特——斯瓦迪亚边界长大,得益于库吉特和维吉亚人的战争,那里一直是安详的代名词。那些来去无影的草原的库吉特响马,忌惮帝国的实力,不敢轻易越界。

身为一个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他的前半生只有古剑和驰聘,他一直像是草原的最无拘无束的野马那样,潇洒地生存着。虽然是斯瓦迪亚人,但他和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并没有过强的民族荣誉感或者归宿感,他只知道自己的国度无比强大,那就足够了。

但在随后的十几年里,他走上了一条风格迥异的道路。西蒙斯一瘸一拐地离开沙场,来到了陌生的北方农田上,看着那些农夫日复一日乏味地耕种,看着那些农妇无聊地为孩子做衣衫。

西蒙斯天亮就要起床,夜幕降临就要睡觉。再也没有林间的冷箭,再也没有行军的冷饭,每天晚上出去转一圈,像是拔草一样处理处理村里村外的那点屁事,回家就有媳妇做的、热腾腾的饭吃……这种生活,对于他来说,真的很郁闷。

刚开始的时候,西蒙斯并不能理解,这些平凡的人是如何按捺住心中的冲动,变得如此麻木不堪。也不能理解,那些人究竟怀抱着怎样的信仰,去度过他们平淡的生活。

以至于每次在和妻子交流时,他都尽量少说或不说、做手势,怕自己会变得麻木不堪,失去了那颗狂野的心。他把自己的武器挂在腰间,出门腰背挺直,哪怕是去杀猪也力求干净利落。

而他的妻子当年还是可怜的小丫头,被吓得服服帖帖的,既害怕西蒙斯,害怕他会不会用腰间的古剑教训她,害怕他吃不顺口而骂她,害怕他突然看上了别的女人而抛弃了她。

又像是小猫一样粘着他,喜欢听他讲他自己和那些游侠的故事,喜欢他温柔的时候用胡茬蹭自己光滑的脸蛋,喜欢他那种深思时成熟可爱的大男人气派。

西蒙斯虽然年轻,但对于克温村的老老少少而言,是一个传奇。他辨别野兽的足迹,像是吃饭那样简单,对付那些欺软怕硬的税务官的熟练程度,不比耍剑差多少。

甚至连如何建房子、围栅栏、阉猪阉牛,西蒙斯都一清二楚。村民们象神一样崇拜着他,老人们用他的故事教育了一带克温村儿童。对于克温村人来说,西蒙斯就是一片天。

那个可爱的小丫头和他比起来,就像是主子和女仆,自卑地抬不起头来,但她又为有这样一个丈夫而骄傲。每一次亲吻,都会让小丫头甜甜蜜蜜地自我陶醉上一天,每晚必须看到西蒙斯那古铜色的硬朗面庞陷入沉睡,才能进入梦乡。

对于她来说,西蒙斯就是他的世界。

然而西蒙斯居然是在结婚三个月后,才记住了妻子那并不浪漫的名字:米莉。在斯瓦迪亚北海岸,和稻草一样常见。所以他的妻子,准确来说,是叫做:“西蒙斯家的米莉。”

现在西蒙斯已经四十了,他的米莉也已经三十七岁,也永远的三十七岁了。

这个不再年轻的游侠撑着铁锹,喘了口气,对老人说道:“你们直接去库林堡,然后休整一下,不要停留,那里是危险区,直接去萨格斯,很快会有大批难民撤退到内地,你们跟着,不要太早也不要太晚。我腿脚不方便,会拖累你们的。”

“天啊,你要留在这里吗?”老人瞠目结舌地问道“不要做傻事……”

西蒙斯看着慌乱地收拾家当的村民,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衣领:“我不会留在这里,但也不会去逃难。”

“那你要去哪儿?”老人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满脸恳切痛苦状“不要发疯了,我们需要你的指引……你必须指引我们!”

西蒙斯冷漠地看着老人,咳嗽了两声,用铁锹指着米莉:“那么,就像你们向诺德人指引他们那样?抱歉,我不欠你们任何人的,这是战争年代,你们要学会适应。”

“孩子……克温村对不起你。我们都是凡人,都害怕死亡,都需要帮助。我活了六十年,不曾离开克温村,不曾离开我的土地和耕牛。”诚实的老人哽咽着“但是我不得不离开,我的第六个儿子去了提哈,走上了战场,他的五个哥哥都死了,我想多活一阵子,兴许,兴许我还能看到他……对不起,我们自私了,但……我们,我们真的没有办法。”

西蒙斯叹了口气,他不知道怎么为难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这场战争让他们都失去了亲人。他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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