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了一个有关“字体侵权”的热点事件。叶云想说,微软雅dows系统内置的常用字体,此前也开始被维权保护了,这款字体是随着v系统一起发布的,当时是由美国的微软公司委托中方的方正集团开发的一款字体,微软只拥有使用权,而真正的版权却在方正手中。叶云认为,凡是类似这样“秋后算账、欲情故纵”类的作为,个人感觉都是比较恶意的,主要分以下三点说说。第一,首先比如微软雅黑这款字体,因为当时并没有提前告知或提醒用户,该款字体的使用范围,以及是否需要授权等问题,事后却来秋后算账,这是非常无耻的行为。第二,其次”字体既然已经授权给微软使用,而微软系统又内置了这款字体,那方正公司就不该再找微软系统用户去进行维权了。第三,最后像类似“微软雅黑”这种通用的字体,使用的目的更多是为了起到表词达意的作用,而并不属于艺术创作范畴,就跟商标注册是一样的道理,通用词汇是不允许注册商标的。叶云还想说,以前感觉方正公司还挺正派的,但单从这一系列非常规的字体维权事件,慢慢也发现如今的方正公司,居然也成了极度缺乏创新能力的无良企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