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突然跑过来的衙役,整条街上的人的目光都被衙役所吸引,纷纷注目朝着衙役的方向看去。
“小姐。”
衙役跑到了余秋雨的面前。
余秋雨这才注意到,他们身上穿着的衣服是知府衙门的衙役制服。
知府衙门……现在余亦凡是新的知府,那么想来他们应该是奉了余亦凡的命令。
余秋雨在心中猜测了片刻,终于抬起眼皮来看着他们。
“你们来找我,有何事?”
余亦凡被封为新任的知府之后,身份自然是水涨船高,余秋雨亦是跟着鸡犬升天,这些衙役对余秋雨的称呼也适当的发生了一些改变。
“是这样的,大人吩咐我们,把家中的一些东西给搬到衙门去。我们要在衙门居住。”
衙役满脸喜色,说起这事的时候脸上的兴奋都掩盖不住。
搬到衙门去住?
余秋雨诧异了。
她有些没听懂。
衙役看到余秋雨的手里边还有刚买的器皿蜡烛和食材,急忙一把接了过来,笑嘻嘻的招呼道。
“小姐,这是你买的东西对吧。”
余秋雨错愕的点点头,是她买的,她买了好用来度过新年的。
“按照惯例,知府及其家眷要在知府衙门居住,至于余家,若是余小姐想要时常回去探望自然也是可以的,但是为了大人办公方便,希望小姐能和小少爷随着大人一起在知府衙门居住。”
他这样一解释,这下子余秋雨明白过来了。
也就是说,余亦凡升官了,连带着房子都得换上一换了对吧?
由破落的小房子,变成了大房子。
余秋雨这下子恍然大悟。
知府衙门,那得是多大的地方?
要知道,在整个岭南,最气派的地方除了那些富贾的住宅之外就是知府衙门的后院了,不过商贾的住宅府邸毕竟是私家的地方,自然不能和官家相媲美,所以整个岭南最气派的地方,当属知府衙门。
想到自己即将要住在地方大,不漏风不漏雨,房子气派好看东西也齐全的知府衙门去,余秋雨的心里边就不由得美滋滋的。
真好。
余亦凡升官后居然还会有这么多的福利。
真是棒棒的。
其实衙役过来得时候,余秋雨准备的这些器物什么的都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得回去看看家中还有没有富余的,毕竟就算口袋里有钱了,也不能铺张浪费嘛。
随着衙役回到知府衙门时,衙役们已经把余家破落小院内的东西悉数搬了过来。
因为余家不怎么有钱,所以知府衙门也没有多少专人伺候,余秋雨看着新家大大的院落,再次的体会到一个谬误。
来自居住大房子的谬误。
虽然说房子大了,气派了,但是没有家丁奴婢伺候。
这就说明,这院子的清洁工作还得靠自己。
看着这大大的院落,余秋雨心里边的欣喜之情瞬间了无踪迹,这么大的院子,她打扫起来确实会有些麻烦的。
想到以后的日子,余秋雨急忙摇了摇头,她突然觉得,以前的余家小院其实也挺好的。
而此时在集市上看着余秋雨随着衙役离开的李锦则恶狠狠地啐了口唾液。
“小贱蹄子,等到你的什么粮食增产的主意成不了,我看你怎么向官家交代。”
说完这句,李锦发现街上不少人在看她,自觉地有些尴尬,草草的买完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落荒而逃。
衙役们把余家的东西都搬进来之后,余秋雨雇佣了几个婢女,将余家的东西都摆放的整整齐齐。
她是不得不雇佣人来做这件事的。
如果让她一个人把这一切都收拾妥当,那么她还不得被累死啊。
不过,能搬进大宅子里,这确实是在余秋雨意料之外的事情。
她自儿个也没想到,在自己研究水稻和小麦的期间,居然会发生这么多变故,自家哥哥居然也会有这么有骨气的一面,而且这有骨气的一面因为宋哲的关系,也被皇帝赏识,摇身一变成为了知府。
唉。
福兮祸所伏。
余秋雨是个小心谨慎的人,现在他们余家得意,可是她却绝对不敢断定以后会如何。
毕竟以后的事情,有哪个说得准呢?
作为多活一世的人,余秋雨深谙这个道理。
“唉。”
余秋雨再次的叹了口气。
算了算了,先把这个年给过了再说。
不过,幸好的是,余亦凡是在岭南,自己熟悉的地方当官员,在这儿当官员,没有那么多厉害关系交织纠缠着,也不需要去经历那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场面。
余秋雨心存侥幸有心怀警惕。
搬进知府衙门的大院的第一天,余秋雨就把整个知府大院给打扫了一个遍。
不过,在清理地上的枯枝落叶的时候,余秋雨扫着扫着,脑子里却浮现了宋哲的影子。
真是奇怪,余秋雨感觉自己真是很奇怪,怎么又是平白无故的就想起了宋哲。
明明,宋哲已经离开了岭南。
她记得宋哲还在岭南的时候,经常来找她蹭吃蹭喝,那时他饭足茶饱之后,坐在椅子上长长地舒了口气。
“唉,真好。”
余秋雨回头看他,“有什么好的?”
“你做饭好吃,煮茶好喝,我可以蹭吃蹭喝,就是没法蹭住。”
余秋雨:……
她瞬间感觉自己无话可说,扁了扁嘴巴,毫不客气的吐槽道,“瞧你那点出息。” 不过,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