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双世情深:小姐很面熟>第十九章 前世 ·她并不是他的意中人
洁干净的,说明他是个生活自律,心地干净的人,天知道这是什么鬼理论。”

“的确是只有天知道的鬼理论。”丁不吟附和着纯平的话,桌子底下的两只手互相拉动手指,似乎以为这样拽一拽,手指就能变长似的。

“这些还不够呢……”纯平本来笑着的脸有些严肃起来,他压低声音说道:“沈唤晨啊,他喜欢诗!”

“湿?”丁水吟不能再淡定了,她说道:“他喜欢淋雨的女孩?身上总是湿湿的,洗完澡不擦干的女孩?”

纯平没想到丁水吟会这么说,他顿觉她的脑回路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她的脑袋瓜平时都想些啥?

“不不,不是那个湿,是诗,诗歌的诗。”

“哦,那个诗啊。”丁水吟才是真正松了一口气,她白了纯平一眼,“你也不说明白些,真是。”

纯平想,能把诗联想成湿的人古今中外也就你一个人吧。

丁水吟边在桌子底下拉抻手指边说:“就是那个什么‘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的那个诗?哎,我就说沈唤晨他是个古怪的人嘛。在我看来,诗人写的诗究竟想说明什么,恐怕诗人自己都不一定能搞明白的吧。就拿‘黑夜给了我黑色眼睛’来说,我黑色的眼睛明明是遗传基因决定的,根本就不是黑夜给的好不好?亚洲人种的眼睛本来就是黑色的,怎么连这么简单的常识都不懂呢?还有‘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要知道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夜里,视力再好的眼睛也看不到光明啊,能寻找到啥呢?寻找光明,靠的不是眼睛,是心!心是光明的,就算是身处再黑的夜里也如在白昼。”

纯平忽略丁水吟前面那一大段犯二的言辞,回味着她的最后一句话,他第一次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儿,突然明白沈唤晨待她为什么会和别人不同了,这个女孩儿身上果然有着别人没有的东西,而这个东西是沈唤晨一直渴求着的,寻找着的。

慕容纯平的眼中漂出一些奇怪的东西,古怪的、阴沉的、嫉妒的,他接说着:“还有,沈唤晨喜欢温柔的女孩儿,小鸟依人的,甜蜜可爱的,善解人意的,柳弱花娇的……众人面前,从不大声说话,发表意见时,脸会红红的,从不说脏字,从不骂人……”

丁水吟心道,完了完了完了,看来沈唤晨是200不会喜欢上自己了,因为自己和他喜欢的人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他喜欢长发披肩,可丁水吟却束着马尾。他喜欢长发上别着发夹,丁水吟却12分讨厌自己的头发上有任何东西。丁水吟长这么大就没带过发夹,发箍,帽子之类的东西。t市的冬天相当的冷,丁水吟的大围巾将脖子连同下半个脑袋包裹着严严实实,上半个脑袋也要光着冻在寒风里。按她的说法,她不喜欢脑袋上有任何东西,仿佛是头上带了东西,自己的智商就会减退似的。而且,长这么大,她就没有穿过裙子,最热的夏天,她也穿着裤子。丁水吟的妈妈为女儿不穿裙子这件事情上苦恼不已,她曾经给丁水吟买过很多漂亮的裙子,可丁水吟从来都不穿,打死也不穿,也说不出什么原因,就是不喜欢穿。也许穿裤子能方便精力过盛的丁水吟跑跑跳跳,攀房上树吧。至于诗,丁水吟智商欠费的脑子明显理解不了诗人的深奥和深刻,更何况她也不想理解。她喜欢的是鬼故事,脑子里成天想的是如果遇到个鬼,自己是扬起一脚把它当球踢,还是一顿猛拳把它当沙袋。还有什么小鸟依人,从不大声说话。丁水吟是谁?是女侠!你见过哪个女侠未语人先羞?

行啦,自己和他心中理想的女孩差距真的实在是太大了,简直是南半球和北半球的差距。丁水吟懊恼得立马想奔到跆拳道馆找沙袋泄私愤,她将杯中的可乐一饮而尽对纯平说道:“我回家了。”

“你不等他了?”

“不等了,就让他把自己当成火箭,放飞自我吧。”

“要不我把他的手机号告诉你,如果你太想他的话,可以给他打电话。”

“好啊!”丁水吟刚才要垮掉的小脸又兴奋起来。她还真是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纯平想,唤晨这就是你对她动心的原因吗?

回到家中,丁水吟在浴室的镜子前将自己的马尾放下来,然后用梳子梳了梳头发。她的头发长度是合格的,可是……散开头发的自己从镜子里看怎么都不像是自己。还要别个亮晶晶的发夹吗?别在哪里好呢?这里,还是这里,丁水吟在镜子前鼓捣着自己的头发。猛然想起小鸟依人四字?丁水吟翻着眼皮,自言自语道,那是啥?什么样是小鸟依人?这样?这样?还是这样?然后她就被镜子装腔作势的自己吓得浑身一抖,连忙跑出浴室。

她拿起手机再次拨打沈唤晨的电话,仍是无人接听,发的短信也如石沉大海,让丁水吟一度的认为自己的手机是不是已经坏了,还给小景打了个电话,让她给自己发个短信证实自己的手机非常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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