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异界穿来个女二号>第1章 浮想联翩

再次被阎王一巴掌拍回阳间,是不幸中的万幸。

好烫,十三皱了皱眉,浓密的长睫不由自主扑闪了下。

与其说是求生的yù_wàng让她睁开了眼,倒不如说是男人的滚烫泪水唤醒了她。

十三只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的她和郁哥哥都还小,他们躺在山坡上晒太阳,在风中牵着手尽情奔跑,到小溪里摸鱼捉蟹烤来当零嘴。

那时她连狗刨式都还没学会,有次失足掉进河里,险些被湍急的水流卷走,还是郁哥哥救了她。

没想到后来,她不仅学会了凫水,还腿绑腿救了个男人。

男人眼神深邃,鼻梁高耸,似乎是个东西陆的混血儿。名字叫,布鲁斯.李?

隐约记得士兵们以前叫他布鲁斯大人,未婚妻叫她李。

她却从来没唤过他的名字。

别欺负她没文化,她可是念过学堂的人喔。高中那会儿还是班里的英语课代表,大学裸~过四六级的主呢。

所以她当然知道应该叫他李,就像她一开始就晓得路易斯是大叔的冒牌儿子一样。

一个姓路易斯,一个姓布鲁斯,虽然都有个斯,却是截然不同的姓氏。

可未婚妻也叫他李,十三叹口气想,算了,不与她争。反正这些年来,她一直称他喂,或者干脆不唤他。

脑子里一团乱麻,她不由有些苦恼:他是谁?好看吗?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哭呀?

拧拧脑袋瓜,有些细节,挠破头都忆不起来了,却又似乎想起更久以前的事。

在她还没莫名其妙穿到这个世界时,她还是二十一世纪祖国未来的栋梁。那个时候的祖国早已是头威武的雄狮,而绝非现在这个世界的病恹恹模样。

呀,等等。高中?大学?

说起来,她的受教育经历实在贫乏,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里,饥荒和病痛不知夺去了多少小娃娃的命。

生在东陆最普通的一个贫瘠小山村里,能活下来原本就是莫大的幸运。为了去地里刨口吃的,村里人起早贪黑,不晓得多拼命。

可不管再努力,也只是勉强够到温饱线的脚后跟儿而已。有余力去读书的孩子,实在寥寥无几。

若非村里那个简陋学堂里唯一一位旧时举人兼夫子怜她家徒四壁,又见她古灵精怪还算讨喜,大发慈悲收下她做关门弟子。

否则,仅凭四姐手里紧紧攥着的那只瘦成皮包骨仅仅扑腾几下翅膀就要耗掉半条命的小母鸡儿,她是绝无踏入学堂的可能的。

虽然天黑后,慈爱的夫子叹了口气,不仅把她家那只独一无二的金贵公主鸡偷偷还给了她,还悄悄往她脏兮兮的爪子里塞了半个爬着两枚小牙印儿的窝窝头。

她忍不住咽了口唾沫,激动得脸蛋儿都变了形。毕竟那可是她们家的大宝贝儿,举家上下都巴巴儿指着它有朝一日能下蛋生仔好到集市上换粮食回来呢。

还有那半个同样金贵的窝窝头,悄悄掸去上面某块儿沾了个小黑点儿的馍馍渣,很快又不舍的把渣渣儿重新捡起来,咽了好几口唾沫。叹了再叹,忍了又忍,她终是没舍得把窝头独吞。

自从爹娘走后,家里的光景一落千丈。兄妹几个填饱肚子都成问题,很少再吃过像样的食物。

于是,她小心翼翼的揣着被自己的体温捂得热乎乎的窝窝头高高兴兴回了家。

除了三哥扬了扬小细胳膊说他身体壮实死活不肯吃外,其余每人咬了一小口稍微解解馋,剩下的全分给身子最弱的小七小八了。

她是个懂得感恩的人,第二天天还没亮透,就兴冲冲跑到对面山坡上精心挑选了一大把香喷喷的野花,笑眯眯的捧去送给夫子做谢礼。

条件使然,她也是家里唯一会认字儿的。

可夫子是旧时代里过来的人,所学毕竟受限。所以,尽管她聪敏好学,夫子也愿意倾尽毕生所习,但老人家到底年纪大了,记忆力下降得厉害,常常连自家小孙子是在学堂里睡大觉还是赖在被窝里不肯起来都忘记了。

因此,到最后她也仅仅只是认得一些字,会背些诗词,能做几个算术题而已。

至于自己的学识究竟是个什么水平,就是闭着眼用脚趾头都能想到,不过马马虎虎。

况且没几年,夫子就染了病。身体每况愈下,渐渐视物模糊,再也教不了学生了。

后来,日日相伴早已被她当成自家祖父般的夫子被城里的子女接回去治病,此后便失去音讯,年幼的她还曾为此哭成了大花脸。

对于这段过往,她始终心怀感激。事实证明,这段经历也让她在很久以后都受益匪浅。

默默在往事里游了会儿泳,十三换了口气儿接着感叹道,什么情况?原来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唉。

可还没为自己当初的祖国搬砖添瓦,怎么突然就跑到这个世界来了呢?莫非这个世界酱油更好喝?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记忆须臾退回到许多年前原先世界的某个场景。

那是个月色动人的夏末夜晚,刚做完家教的她走出那栋拥挤的居民楼,耳根瞬间清净许多。

惬意呼吸了口夜间清凉的空气,原本打算快马加鞭往回赶,却被静夜里一辆发出奇怪声音的车子绊住了脚。

车子停在路边,又没启动,怎么会有声音?忍不住揉揉眼睛好奇的往跟前凑了凑,这便看到副令她终生难忘的画面。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想,她一定毫不犹豫拔脚就走,绝不多做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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