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身子按住,“别急,看歌儿继续写下去。”

“五马分尸,尸体暴于地上!苏玄歌会一切性命保护苏家,哪怕为苏家去死也可以,毕竟有苏家才会有歌陵的,没有苏家,歌陵也不知尸体去哪里了。一切的一切,皆以苏家,皆以父亲、母亲命令为主。哪怕就算是违背……常理,也听从父母之言。一切以孝为大!”

苏玄歌写完这一张,就准备放笔,突然记起来一事,随即再次把笔提起,赫然写上两个名字,分别是她郑梦菱和苏玄歌之名,甚至还在括号里注明郑梦菱从此更名为苏玄歌。这才把笔放在一旁,然后用牙把自己的大拇指咬破,在自己两个名字上各按下了一个指印,这才恭恭敬敬举给苏义晨和苏歌怡,“请父亲母亲看。”

看到苏玄歌写下如此重的诺言和誓言时,两个人顿时愣了半天,尤其是苏歌怡在愣中,忍不住站起来,把苏玄歌紧紧搂住,眼泪汪汪的,“好孩子,娘这就给你请……师傅。”

“怡儿,”苏义晨一怔,随即笑道,“似乎你忘记了,你自己也会武功啊,你可是教过我呢。按理说,你也算是我的师傅,既然是女儿需要,那么你教不是比其他师傅更强吗?”

苏玄歌听到这时,顿时一喜,急忙跪下,“请母亲指点。”

苏歌怡这才记起来,自己竟然因一时的伤感,忘记了自己也会武功,破涕而笑,“我还真是忘记了。也好,那么从明日五更起,我就教你武功,这武功可是要辛苦的学,可不准……偷懒啊。更不准叫屈的!”

“女儿明白!”虽然苏玄歌不能说出来,但是她的嘴型,却让苏歌怡和苏义晨看得清楚,随即一家三口笑了起来。

就这样,在苏义晨和苏歌怡的照顾下,又有几个丫鬟的扶持下,苏玄歌慢慢的长大了,而且武功也在苏歌怡的教导下,竟然有了起色,可以说苏玄歌的体质竟然比苏歌怡小时候还要好,这个是苏歌怡事后向苏义晨夸奖过。

起初学时,苏歌怡还担心苏玄歌会忍不住的,毕竟,当初她第一次学扎马步时,可是被自己的父亲教训了好久,又因为不标准,可是没有想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而且身子骨也不是那么硬朗的,竟然能坚持三个时辰,甚至比她的马步还要标准的。

当然苏玄歌能这么扎马步还是在现代有了武艺在身的,所以,对这三个时辰的坚持,是不怕的,毕竟,毕竟在现代她是一个军人,军人可是坚持和忍耐是最大的,对于她来说,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尤其是在古代能学到古代的武功也是不错啊!所以,她继续坚持,继续努力下去。

就这样,一直坚持到三年后,而且这时,苏玄歌也由以前瘦弱头发发黄,变成了一个娇俏的小丫头,不,应该说是有一些成熟气味儿了,更加有了军威的气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将军和夫人的影响。

就在这天晚上,在吃晚膳时,苏玄歌从父亲嘴里得知父亲要在次日去应战,因为有敌军而来,他作为熙朝的苏将军,是必须应战的。

想到这时,苏玄歌先向苏义晨敬酒,随即又用手比划,经过这三年的培养,她总算教会义父义母懂手语了,甚至还让丫鬟们也都一一学会了,这样比起她要经常写字好多了,“在这里歌儿先行祝父亲胜利斑师而回。”

就在她的比划刚刚结束,忽听报,“将军,夫人,小姐,大少爷来了。”

听到这个声音,苏义晨忍不住看了自己这个养女一眼,在三年前,他们因为无所出这才收养了苏玄歌,可是没有想到,就在收养她后,不到三个月的一天,苏歌怡因为吃饭不能闻到腥味儿,而且一闻到就往外吐。

苏玄歌当时开玩笑般的说“母亲不会是有喜了吧♀和苏义晨还在埋怨她胡说的。

可是当他们请来太医之后,经过诊断,这才知道,苏歌怡还真得是有喜了,顿时让苏歌怡和苏义晨是喜上加喜,而这正好也证明了,当时那个签是好签,也证明了苏玄歌是他们的引子之人。

所以,从那次之后,他们对苏玄歌更加关心和爱护,就算有了自己的这个亲生儿子,也是要让儿子尊重这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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