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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子介绍完毕,喝茶、点烟:
他留下了两点重要的侦探工作发现—
一是利用视频追踪“灰袄男”的活动轨迹怎样?灰袄男体貌特征如何?留给沈千钧讲。
二是回访宾馆老板娘汪伦玉-辨认“电瓶车和人”的结论?他准备让小夏讲。
对他老任来说,这种规格专案讨论会—参加的次数实在太多!而所里的两位弟兄根本没有接触过这种场面,能有机会表现一下,可以激发他们的侦探激情!
谁内心深处没有“表现”的呢?-何况接下来还有庞大的工作量等着他们…
喻剑走到投影仪幕布前,指着“2017.1.13.王晴死亡案现场平面图”,向参战众人解说现场——
现场位于桐溪县吉安镇凤凰路凤尾巷81号吉祥宾馆内。宾馆由东、西两排二层楼房组成,中间有院落。
西楼一层有院门通往凤尾巷,向东可至凤凰路,简称“东巷”;向北可至吉安大道,简称“北巷”。
中心现场,也就是王晴死亡现场,位于西二楼201房间内。
1月13日下午,宾馆生意清淡,其他房间均未住人。院内只有老板娘汪伦玉在东楼客厅-看电视;雇佣的服务员在冬月底已经辞退。
据汪伦玉讲,从王晴骑电瓶车入住宾馆,到发现其死在房间床上。期间,只有一个“灰袄男”出现?
童世嘉将放映内容切换到“现场照片”。
喻探长带大家从方位照、院内外概貌照,一直浏览到201室内概览照-停下:
王晴几近全-裸的死亡姿势,出现在入会者面前,立刻引起一片议论声—
“我地妈耶,这不是‘案子’-是么事蛮?可怜呗…”金玉妍的声音格外惊心。
“看样子,有‘性侵’过程-”有人道。
“估计是‘熟人’干的,要不然搞成这样-她不喊啦!”
……
“大家听喻探长继续介绍—”程大边说,边抬手示意“安静”!
“关于尸体情况,待会儿曾法医会详细介绍?”喻剑细声道:
“从现场勘验角度,我们得出以下分析结论—
第一,作案过程:嫌疑人和平进入室内,和被害人王晴有交谈过程,后不知为何将王杀害,并伴有性侵行为。
至于先‘性侵’后杀人,还是先‘杀人’后性侵?暂时无法确定。嫌疑人作案后,拿死者的电瓶车钥匙,骑车逃离现场。
第二,现场痕迹物证:一是发现提取到1枚可疑手印,已录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进行比对、筛查,一旦初步比对结果出来,我们将进一步人工比对、确认?
二是发现一种‘匹克’牌运动鞋足迹,40码。我们探组的杨拥军和箭山所的小汪,正在走访城里鞋店?
据目前查找的情况看,该种运动鞋在匹克专卖店有售—是去年冬款。
三是死者的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都在,没有发现钥匙串?分析认为-王晴的家用钥匙和电瓶车钥匙,很可能串在一起,被嫌疑人拿走。
第三点是对嫌疑人‘画像’:男性,身高170厘米左右,中等身材,和王晴熟悉。倾向于认为是曾在现场出现的‘灰袄男’。
张局,目前现场勘查就是这些—”
“嗯-”张局眯着眼问:
“大家对现场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提?”
在座诸人鸦雀无声,不懂现场勘查和刑事技术的,心里明确两点:
一是王晴死亡案是一起性侵杀人案;二是熟人“灰袄男”是凶手。
有人由此很直接想到-
案子很简单!利用各类视频将灰袄男“追”出来,缉拿归案,不就真相大白了!
有的人想到更深一层—
如果这么“简单”,要调这么多人干嘛?肯定另有隐情…
程大看看-没有动静,便道:
“请法医讲—”
“麻烦小童将投影换成‘尸检照片’—”曾法医离座,走到幕布前,指着死者道:
“整具尸体比较新鲜。我们在现场做了尸表检查,今天上午接着进行了系统解剖。市局专家陈法医给予全程指导—
具体尸检过程-我在此不做一一介绍。下面把法医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向大家做出说明:
王晴死亡时间-是在最后一次进餐后4小时左右。
死亡原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通俗,就是人的呼吸道被堵住,长时间缺氧造成死亡。捂压口鼻、掐脖子-都能形成。有一点很肯定:死者身上没有开创性创口,不是‘外伤’致死的。
我们剪取了死者的指甲,擦拭了尸体上的‘重点部位’,提取了用于毒化、病理检验的生物检材。所有这些物证下一步都要及时送检?
我个人认为‘案件性质’,倾向于是一起性侵杀人案;重点要摸排‘熟人’?”
曾敬贤讲完,走回座位——
在此前的技术碰头会上,陈法医结合尸检和现场情况,对被害人“致死方式”进行了分析重现:
尸检时,陈龙平发现—在死者口鼻腔外部附着有微量纱纤维,可能是作案人戴纱手套捂压王晴口鼻留下的?如果判断正确,则凶手有预谋、有反侦探意识;或是有“戴手套”习惯-在严冬时节很正常。
复勘现场时,陈法医注意到西床头内侧竖放的枕头。他反复观察后,发现枕头一侧中部有一块10c的湿润区,区内有一处小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