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世龙已在江湖上沉浮数十载,各种惊险场面也见得多了,见到眼前景象依旧有些骇然。
对于此刻瘫在脚下的那个侍女,他倒是没有过多怜悯。像他们这样的非正统江湖人士,随意取个下人性命的事情,早就习以为常了。这些人从跟随他们的那一刻起便要意识到自己的命运是掌握在主子的身上的。
让他惊骇的是,这朵金莲杀人的妖异之处,竟是吸干人的精血。
“这朵金莲到底是……”他询问陈庄主。
陈庄主得意地说:“这种问题,你也就只能问我了!这朵金莲,也是有个名字的,名唤血魅。集天地灵气而生,却以人血为供养。别看它小小一只,人畜无害的样貌,眼前金莲不过是它的母株。我曾在一本古书上读到,说一位村民在山石间见了一株金色莲花,觉得好看便带回了家,随手插在了瓶里。不想夜里割破了手指,血气唤醒了沉睡的血魅,第二日黎明之前,整个村子都开满了血红的莲花。”
秦世龙叹道:“果然如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鬼魅。”
他刚刚也见到了血魅朝他们探出去的触须,若不是二人功力深厚,此刻在这小小暗室中,便是三具干瘪的尸体了。
他心内隐隐有些不安,对陈庄主说道:“此物的确是稀世珍宝,但同样危险万分,庄主还是要小心谨慎为妙。而且,它既然是个杀人利器,必然被外人觊觎,还是不要为外人道才是!”
陈庄主不以为然,摆摆手:“不才既然将它千辛万苦得来,约束它的本事还是有的。这间暗室密不透风,连一丝头发都探不进来。我将它锁在此处,也是为了安全无虞。你我在这暗室待地也久了,这里空气污浊,咱们且去外间说话。”
陈庄主厌恶地把那侍女轻飘飘的尸体拖出了暗室,又叫了几个小子自去把她解决了。秦世龙站在星光闪烁的夜空之下,这才觉得胸口滞闷之气稍稍松快了些。
接下来的几日,陈庄主尽到了东道主应有的礼仪,带着秦世龙又参观了他的其它一些古玩奇巧,无一不透露着主人的品味与富有。又带着他在自己的庄园骑马游走,还顺道去了一趟都城,介绍了一些当地名流给他。
秦世龙尽了兴,但是他也是俗事缠身,手中还有不得不完成的事情,也不好长久叨扰主人,便于第五日早晨与陈庄主告别。陈庄主一路将他送至长亭,这才与老友依依惜别,返身回去了。
秦世龙骑着马,在小道上缓缓前行,心内却一直有些不得安宁。他知道自己不是优柔寡断,胆小怕事之人,此番不安必定是有些缘故。他仔细琢磨一番,确定了是那朵妖异的金莲的缘故。
世间诡谲的杀人工具他见得多了,什么巧夺天工的巧簧机关,或者见血封喉的剧毒,他自认为也见识地七七八八了。利用动物杀人的他也见过,不过也只是驯养它们,让它们听命于主人。这朵金莲却不一样,它是在为自己而杀人,无人可以将它驯服。
想到这层,秦世龙隐隐为陈庄主感到不安。他这一生过于顺遂,因此性格上有些托大。前几日对他的提醒,他必然没有听进去。毕竟老友相交一场,秦世龙觉得还是得尽些心力。
他抬头看了看天,离开陈家庄已经将近一日了,天色渐晚。但是他没有犹豫,立刻回转马身,抽鞭往来路飞奔回去。
回程的路仅用了一半的时间,就算如此,已经是深夜了。秦世龙远远把马放了吃草休息,走到那扇熟悉的大门前。犹豫着是现在敲门进去,还是等天亮了再来。
就这么一犹豫的功夫,他在一片静谧中听见了一阵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如同千万只老鼠蟑螂爬过地板一般,十分细微,但是依旧被警觉的秦世龙注意到了。
秦世龙略一思索,悄无声息就跃上了围墙,往里面一看,差点腿软就跌了下来。
只见围墙里面,四处飘荡着金莲血魅的触须,不知是从何处探出来的,四处摇曳着寻找着猎物。眼下的陈家大宅,犹如一座海底沉船一般,被随波逐流的海藻纱网一般缠绕。
秦世龙知道出事了,他屏息凝神,踏着高高的院墙往陈庄主居住的地方寻去。越往里走,眼前的景色越是骇人。
若是最外面不过是飘荡着海藻一般的触须的话,里面的触须里早已经裹上了人身,一朵又一朵赤红的莲花无声绽放着。
秦世龙学着陈庄主的样子,用炙热的内力逼退着对他虎视眈眈的触须,脚下不停,一直来到了陈庄主所居住的寝室。
那里大门洞开,门口趴着的是陈庄主的一个姬妾,身上连开数朵血莲,秦世龙犹豫了一下,还是跳下了院墙,脚不沾地跨过门槛往内室看去。
他一眼便见到陈庄主靠着床榻,仰躺在地面上,胸口一个血洞,密密麻麻的触须如发丝一般探了进去。
秦世龙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但是知道已是无用,几步退将出来,一刻不停直接飞奔出院门,连跑了数里地才停下脚步,扶着树干喘着粗气。
他想起陈庄主跟他讲的古书上的那个故事,才短短几天,就印证在了自己身上。
但是,此事并非偶然。秦世龙虽然惊慌,但内心却如明镜一般。刚刚那匆匆一瞥,他便看明白了,陈庄主胸口上的伤,是兵器所造成的。
陈庄主虽不是顶级武林高手,但是已经算是功力深厚,他能轻易被人一剑穿胸,必然是有人趁他熟睡偷袭了他。
只是那朵金莲被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