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吹了好几日,京城终于有了一丝暖意。
院子里的柳树梢开始泛绿了,唐挽贪图这一点春意,往院子里搬了躺椅,窝在柳树下。晌午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他懒懒合了眼睛,整个小院也和他一样,陷入了朦胧的浅眠。
那日从广德楼回来之后,元朗就被他病重的叔父叫走了,一连这么多天都没回来。鸣彦自然跟着自家主子去了。乔叔这些天不知在忙些什么,整日早出晚归的,饭也不做了,害得唐挽经常饿肚子。饿就饿着吧,与其锅碗瓢盆大动干戈,倒不如饿一顿清净自然。
可他心里却并不宁静。
琅琊谢氏,诗礼簪缨的大族,出过一位皇后三位一品贵妃,是大庸最最显赫的名门世家。唐挽怎么也想不到,这几个月来和自己朝夕相处的书生元朗,居然出身于这样的显赫门楣。
之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在下谢仪,字元朗,山东琅琊人”……
那样的仪容谈吐,那样的矜贵气度,还有他的学识才华和未经尘世摧折的傲骨劲节,早该看出,这是一个堆金砌玉长大的名门公子啊。
只是他处处显示出对世家子弟的厌恶……现在想来,他竟是在憎恶自己的出身。就在几天之前,唐挽还一心想着从今往后要回护于他。现在想来着实有些自不量力了。以元朗的出身,还没有什么人能轻易欺负了他去。
不怪元朗骄傲清高,他有骄傲清高的资本。
你以为你已经完全了解了一个人,就像了解自己。然后突然发现,其实你对他一无所知。这种感觉确实让人窝火。
唐挽皱了皱眉,往椅子深处窝了窝。他心里头不痛快是真的,不过好在他是一个很善于自我宽慰的人。谁还能没一点秘密呢?他不也一样有秘密瞒着元朗么?可他和元朗之间的情谊难道会因为这一点秘密就掺了假么?两个人相处,难道真的要像玻璃对水晶,完完全全的透明么?
君子如玉。美玉尚且有杂质。不若将污浊藏起来,只留最好的给对方看。
想通了这一层,唐挽觉得整个人轻松了不少。他仍旧合着眼,却能感觉到四周冰雪消融,柳树抽芽,连带着阳光也更暖了几分。
一片阴影投驻在他脸上。唐挽知道有人来了,闭着眼睛等了等,那人却半天都没有说话。之前生病的那些日子里,元朗惯常会这样立在床头看他。唐挽便欣然睁开了眼,却瞧见一个怎么都想不到的人。
闫凤仪见他醒了,便恢复了神色,道:“匡之怎么在这风口里睡觉?当心着了凉。”
唐挽听见他唤自己表字,扬了扬眉,感觉两人的关系还没有熟络到这个地步。不过他既然要显示亲近,自己也就不客气了,于是仍旧窝在躺椅里没有动窝,抬手指了指一旁的白石凳子:“阎公子请坐吧。”
闫凤仪自然地坐下。唐挽问道:“闫公子怎么有空光临寒舍?”
“刚刚从谢尚书的府邸回来,看见了元朗,却没见着你。猜想你还在这里住,就过来看看。”闫凤仪说。
唐挽往起坐了坐:“谢尚书身体可大好了?”
“我瞧着气色好多了。有自己的侄儿陪着,心情好,病也好得快,”闫凤仪道,“要说这谢尚书无儿无女,对元朗是当作亲儿子待的,少不了为他奔走操心啊。”
唐挽是何其通透的人,立时便听出了他话中的意思,故意不接他的话茬,道:“我也想去看看他老人家,却不知是否太过唐突。”
“凭你和元朗的关系,自然当去看看的。下回我们一起去。”闫凤仪看了他,道,“匡之,有句话我知道你不爱听,但是还是要跟你说。元朗已经内定了翰林院编修的职位,眼看日子就要到了,你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
唐挽低下头,道:“打算了又能怎样?我出身贫寒,又没有个做高官的好叔父。”
闫凤仪听出他话中的松动,双眼一亮,道:“匡之,只要你一句话,我闫府就是你的依仗。”
唐挽眯了眯眼,神态像极了一只刚刚睡醒的狐狸:“唐某何德何能,能得到首辅大人这样的抬举?”
闫凤仪觉得事情要成,少有地想要显露一番真心:“并非是我父亲,是我要你。我父亲总有老去的一天,到那时候,这个朝廷谁来维持?指望那个行将入土的徐阶?还是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世家子?我需要真正有才华有实力的人,和我一起,重新制定朝堂秩序。”
他平素倨傲的凤目闪着卓然的华彩,唐挽甚至他深黑的瞳仁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朝堂的秩序,为什么一定要闫公子来制定呢?”
闫凤仪被他这句话问愣了。为什么?因为他是闫炳章的儿子,是离权利核心最近的人,他是被上天拣选的幸运儿。是他,只能是他。除了他,还能有谁?
“就像闫公子说的那样。你要选择你觉得合适的人,唐某也要选择。” 唐挽眯着眼睛笑着,“但是我的选择,不是你。”
闫凤仪豁然站起身,眼中烧着熊熊怒火,几乎要将躺椅上素白的人影吞噬。一个小小的书生,竟敢几次三番拒绝于他,不识抬举!
闫凤仪冷笑一声:“你当真以为我奈何你不得么?”
唐挽回以一笑: “闫公子请便。”
“那谢仪早已经给自己铺好了路,只有你还这般愚蠢!人人都在向上钻营,只有你!难道你考功名,就是为了在这儿晒太阳么!”闫凤仪怒道。
“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