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堆虽然生气,但却没有完全失去理智,做审计出身的小堆细细回忆事情的整个过程,试图从中找到一些线索。
小堆先给做律师的朋友打电话。朋友说,试用期员工也不能随便辞退的,用人单位如果非要辞退,先要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小堆入职时曾签过两份劳动合同,不过都交上去了,合同在公司手里。
合同上约定的劳动期限不记得了,小堆隐约记得是两年。
如果是两年,那么试用期就不能超过两个月,小堆6月10号入的职,领导9月2号才通知的小堆,显然超过两个月了。
而且即使劳动期限是3年(这样试用期可以达到3个月),即使小堆在领导的诱导下写过一份不转正申请,毕竟原件在小堆手里,复印件是没有效力的,南平证券想要辞退,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小堆不符合录用条件。
经打听,劳动仲裁要到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人保局申请,而且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南平证券注册地在xw区,小堆联系好后,便乘火车到xw区人保局递交了申请书和一些证据,对方一个星期后受理了,并且寄来了开庭通知。小堆由于要参加10月17号的注会考试,申请10月下旬开庭,人保局同意了。
很多律师朋友建议小堆委托当地律师全权负责,要知道劳动官司一般打的都很长,无论哪方胜诉,另一方都会继续上诉,从人保局打到法庭,从一审打到二审,一路打下去,少说四五个月的时间,小堆人又在bj,到时光路费就要不少,委托一个当地的律师就简单了,原告就不用过去了,到时律师可以代理出庭。
小堆咨询了一下,律师费需要三千块,小堆实在囊中羞涩,便买了本《劳动法》,准备自己来。
自从人保局受理后,南平证券很快把合同寄了过来。
南平证券投行部的基本工资是税前8000多点,后来迫于离职压力,再加上新三板火爆,便每人加了2500,但不是每月一发,而是作为季度奖三个月发一次,据说经常拖延。
小队在职期间,只发了基本工资,每个月到手63518,没见到季度奖。
小堆拿到合同后,打开一看,里面约定的劳动期限是从2015年6月10日到2017年6月30日,试用期从2015年6月10日到2015年8月31日,明显违法了,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而且合同上没约定正式工资,只约定了试用期工资6552,按道理来说,正式工资每月8000多,扣完五险一金后到手63518,南平证券试用期期间不交社保,6552的底薪扣完个税后到手仍然是63158,明显在玩文字游戏。
小堆工作不满半年,按规定应该补偿半个月工资,但小堆觉得用人单位违法在先,按劳动法第87条规定,应该给与双倍赔偿,小堆此次仲裁诉求是,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支付拖欠的三个月奖金。
注会考试结束了,开庭时间到了。
仲裁庭位于四楼,小堆一早便等在了那里。
不一会,南平证券的人到了,来了一男一女,男的是人事,女的是法务。
法务不知道开庭在哪个房间,竟然对仲裁员说,是这个房间吗?我记得上次是这个。
擦,还上次呢,请问打过多少次劳务官司了?被多少人告过了?
按照惯例,开庭前先调解。
南平证券先回避。
仲裁员对小堆说,你要不要调解一下,劳动官司是要一路打下去的,一打就是四五个月,你人又在bj,能拖得起吗?
小堆略带哭腔的说道,违法的是南平证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不能因为是大公司就藐视法律。
法律面前当然人人平等,你就算要回这么多钱,光路费就得多少?
我的诉求都是按照法律来的,再调解能调解到哪去?
你可以要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的。
都已经到这个地步了,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意思了。
小堆回避,南平证券进去。
不一会门开了,仲裁员通知小堆进去。
既然双方都不同意调解,那就正式开庭。
首先双方交换证据。
小堆提供的是工资卡银行对账单(上面有工资发放记录),入职体检报告,以及入职时签署的一些文件,比如员工基金账户备案表,信息隔离保密承诺书,合规执业承诺书(普通员工)等。
南平证券提供的是带有公章的工资表,银行业务回单,劳动合同和不转正申请。
仲裁员发言,记录员记录。
小堆我问你个问题哈,你提交的证据是要证明什么呢?
证明我是南平证券的员工。
南平证券有异议吗?
南平证券人事支支吾吾的说,不能算是我们的员工,只是过来工作了几天。
到底是不是?
人事低声说,是吧。
仲裁员继续提问。
小堆,你的诉求是什么?
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支付拖欠的绩效工资。
理由是什么呢?
合同上约定的试用期到8月31日截止,公司9月2号才通知的我,明显已经过试用期了。而且,合同上约定的工作期限是两年一个月,试用期应该到8月10号才对。
小堆说的南平证券同意吗?
南平证券法务说,不同意。
理由是什么呢?
申请人2015年6月10日入职公司投行三部工作,8月底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之后基本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