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娘,你猜这是什么?”
“什么?”沈母心想,左不过是女儿用来装丹药、法器的盒子,想着要逗逗女儿开心,就故意道:“难不成还是梳妆盒?”
“呀!”沈星珞惊讶地喊了一声,“阿娘,你真聪明。”
“啊?”这下轮到沈母吃惊了,还真是梳妆盒啊。
可是女儿一个修士要梳妆盒做什么?
这不能怪沈母见识浅薄,而是在她的观念里,修士的时间都是用在修炼上。打扮这种事,在他们眼里纯粹是浪费时间,只会耽误他们修行。
而且修士修行,本身就是在祛除体内杂质,容貌会越来越玲珑剔透,趋于完美。根本不需要用这些庸脂俗粉装扮。
但俗话说,没有最美,只有更美。沈母不知道很多女修为了美貌,不惜用灵物提炼胭脂水粉,这样就可以修炼美貌两不误了。
当然啦,这些用灵物提炼的胭脂水粉,价钱也十分感人。毕竟,灵物有价,人们爱美的心无价啊。
不过沈星珞的梳妆盒里,却没有充满灵气的胭脂,全部都是普通的东西。
“阿娘,修仙只是去除了人体内的杂质,能让人皮肤变得的更白,眼睛更亮,气色更好罢了,又没有改变你的五官形状。改变五官呀,还是要靠这些外在的修饰。”
沈星珞一边说着,一边打开匣子里的瓶瓶罐罐,把里面各种彩色的颜料往自己的脸上涂,中间间或还用一小块肉色的东西把脸颊,下巴垫起来。
不消半个时辰,水灵剔透的美人渐渐地变成了一个瘦长脸,山羊胡,嘴角还有颗黑痣的糙汉子。沈星珞在手和脖子上喷上最后一层胶后,又从袋子里拿出一件青黑色的长衫穿在身上。
活脱脱就是富户人家常年在外跑腿的管事。
沈母由最初的震惊,渐渐地变得趣味盎然,时不时还指出哪里需要再修补一下。
等大功告成,她左瞧右看的道:“姆妈,你看像不像你家长兴?”
孟长兴是孟氏的大儿子,现在帮沈母管着外面的几间铺子。
孟氏也看的趣味盎然,闻言连连点头:“像,尤其是这颗痣。”她指着沈星珞嘴角形状不规则的痣道。
“难怪阿娘一定要让点上这颗痣,原来是像长兴叔啊。”沈星珞笑道,“好嘞,小的长兴这就去给夫人驾车。”
说罢,脚尖一旋,高兴地跃出马车,一屁股坐在车辕上,朗声道:“孟伯,我来帮你驾车。”抢过孟伯手中的长鞭,手一抖,在空中甩出一个响亮的鞭声。
眼前天高地远,万古山河多气象。
“驾!”声音愉悦清脆,一如她突然敞亮的心怀。
天然城的周家,这几日一直是城内普通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家发生了一件怪事!周家的前任家主,也就是沈母的亲生父亲——周云名回来了。
这有什么奇怪的呢?他是周家的家主,周家就是他的家,凭什么不能回来?
难道是现任家主不让他回来,可是现任家主是他亲生的儿子。周家现任家主周永寿,排行老大,克己复礼,可不是他小弟周永成那个拎不清的家伙。
“那么到底奇怪在什么地方?”说书人惊堂木一拍,唾沫横飞,“原来啊,这周云名早就在十年前就去世了,埋在周家祖坟,尸骨快化成泥。现在居然活生生的回来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说书人问题抛出,茶楼下面一片静悄悄,忽然,大家齐声“嘘”起来。
“这有什么奇怪的,周家老大自己修仙,听说他们家外甥女更是大神仙的爱徒,周老头怕也是个修士,根本就没死,这又什么奇怪的,”底下喝茶的人中,有人挑衅道,“齐铁嘴,你别是讲不出什么好了,胡咧咧的随便拿个事儿就来凑数啊。”
“呵呵,说这话,你怕是不知道周老头是怎么死的吧?”齐铁嘴呷了一口茶,不慌不忙地道。
“话说周家上任家主周云名,他那是一心向道,可惜却没有灵根,但是运气好的生了一个有灵根的儿子,就是现任家主周永寿。女儿又嫁到了修仙世。周云名见到了许多修仙的手段,更是无心俗世,一心只求成仙。”
“可是没有灵根怎么修仙?”有人忍不住插嘴道。
齐铁嘴微微笑道:“是啊,没有灵根就不能修仙,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可是周家主偏偏不信这个邪,他不知道从哪儿道听途说了一种说法。说是很久很久之前,真正的天神能让没有灵根的人长出灵根。所以为了这个传言,周家主连家也不要了,出去寻找天神。”
“天啊,他疯了不成。”有人惊呼,“连那些会飞天遁地的仙人老爷都没有找到天神,就凭他?”
天神要是这么好找,这不成了路边的白菜,人人都能去找一找了。
“是啊,所以他死了。”齐铁嘴神来一句。
呃?这是什么理由,就因为他相信有天神,就因为他去找天神,所以就死了?这也太离谱了吧。
坐在角落里的一个瘦的跟麻杆似的青衣汉子,小声的嘀咕:“这算什么死法,天神的诅咒。”说着,往嘴里丢了一颗花生米,“嘎吱嘎吱”的嚼了起来,嘴角一颗显眼的黑痣跟着一上一下的动。
这人正是化妆的连她娘都不认识了的沈星珞,她没有跟着沈母去周家,只说出来转转。
沈母只当她多年未曾离山,想要出去玩一玩,逛一逛。即便自己因为周家的事情心急如焚,却也没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