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民族大义上,苟且偷生是不行的,当卖国贼那是遭万世唾弃的。纵是投降,你也得选准缴械的时机,不能敌人一侵略,你就举手投降变节,大喊饶命,那你就会成为千夫所指的历史罪人,永远被订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比如清军刚入关的时候,洪承畴、吴三桂之流率先投降清军,所以他们都有个卖国贼的称号,也是青史留名,不过是遗臭万年的名扬千秋。
但是清军问鼎中原成功,坐稳了天下,你再归顺清廷,那就是顺应历史潮流,没有人再戳你的脊梁骨,没人说你是见风使舵。——是不是这样?民族英雄郑成功死守台湾,想保留一点民族的气节,却被某些人认为不识时务,愣头青,净做分裂国家的事情。所以他死后不久,台湾就被大清一统了。
头些日子看到一篇文章,说文天祥的民族英雄称号被取消了,有人搞不懂就问为什么,历史学家说元朝是中国的一个朝代,抗元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纯是自家人的窝里斗,所以文天祥不能称为烈士。——真让人无语呀!也让人感慨万千啊!文天祥这样的铮铮铁汉应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好汉一条,不容置疑!他是中国人中最有骨气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我们民族危亡时刻的精神支柱与榜样,应该被千古颂扬。这样的人如果被非议,实是某些人的是非观有了严重偏差。
照此说来,岳飞也不能算是民族英雄,大金国也是中国的一个朝代。他拿着沥泉神枪上下翻飞地把金兵杀得尸横遍野,是不是应该给岳同志定个滥杀无辜罪呢?
假使,仅仅是假使,将来中国和琉球成了一个国家,大和民族成了中国第五十七个民族,琉球岛成了中国的一个省,那是不是十四年抗日烈士的名号都得给取消掉呢?是不是就该被大和民族的人剖肚解尸?汪精卫之流还算不算卖国贼呢?
真是诡谲的历史,难以理解的历史,说不清道不明又让你欲说无语的历史!
在这个世界,你只要不影响社会的大和谐,犯些小错,一般人也不会和你过不去;你只要不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一切都好商量,上级还会给你一个改过自新机会的。哪怕很多错你犯了再犯,犯之不穷,但只要不影响大局,领导们还是一忍再忍,顶多臭骂你一顿,声色俱厉地警告你下次不能再犯了,再犯让你打道回府,回家种田,滚蛋走人。但你搞不好还会犯错,但只要处理得当,虚心认错,改过自新,还是会安然无恙的。领导们还是不忍心把你扫地出门,让你掂着棍子去要饭的。
程戬帮别人的忙多了,自然也会有失手的时候。一次他的一个开门市的远房亲戚偷偷进了一些假烟,被稽查上的人查了个正着。稽查人员不知道他是程戬的亲戚,就当场开了罚单。后来那个亲戚找程戬疏通关系想把查走的香烟要回来。
程戬很为难。如果没开罚单,把被查的卷烟偷偷拿回来就是了,全当就没发生过这件事,并不留硬伤给别人。如果众口一词,这事就算过去了,不算个事。但罚单一旦开过,那就是铁定的案件,一般情况下认栽就行了。像程戬这样的小人物是很难摆平这种事情的。但程戬考虑着他们两家是亲戚,又是第一次求他办事,感觉不帮这忙有点过意不去。于是就冒着风险求稽查上的人把卷烟还给了那亲戚。他与稽查上的人商量好,等下次再查了假烟补他亲戚这个亏空。
但不知什么原因,这事竟传到了李新安耳里;李新安当即火冒三丈,大发雷霆。把程戬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好一顿臭骂。说你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胆大包天到什么事都敢做,还想不想干了?这要是被上面的人查到,你滚蛋走人就行了。
程戬低着头任由李新安连骂带数落。知道自己做了无法言说的事,不敢辩解什么。最后只得说领导您看这破事已经发生了,烟已还那个亲戚了,我也要不回来了。那您看着办吧,怎么处置我都行;我绝对接受任何的处分,且毫无怨言。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直骂是哪个缺德的王八蛋把小报告打到了李新安那里;知道是哪一个,非得干死他狗日的不可!
还好,李新安并没深究这件事,只是告诫程戬做事要动脑子,不能留什么明显的把柄给别人。社会这么复杂,关系这么纷乱,人心叵测,有人想整你,这个小事就能把你开除,卷铺盖走人。你以为你是老几呀?——你回去吧,以后做事一定要多过脑子,不能傻不拉叽的啥事都做。
烟草系统那几年所有的沧桑巨变,重大改革,程戬都是亲身经历,身体力行,看得真真切切,感触颇深。
他刚进烟草公司时,被分到一个离县城三十多公里远的批发部工作。当时一个县里设立若干个批发部,每个批发部管理三到五个乡镇不等。他所在的批发部因为管理着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