簇拥在街角的这群黑人们感到有些奇怪,因为他们看见光天化日之下,一个身上穿着一袭灰袍,头上戴着一个兜帽的人向着他们走来。
这种兜帽在这里的黑人们身上很常见,因为这种完全遮住头脸的装束有时候会让他们觉得很酷。这是种在米国平民中很流行的装束。
但是今天这个向他们走来的这人身上的装束却又和平常常见的那种运动衣不同,那是种将全身上下整个的全部遮住的样式,像是件大衣,却又不是,给人一种很特别的神秘的感觉,让他们有点儿熟悉。
但这种却又不是那种普通的熟悉,而是那种——哦,对了,是甘道夫!如果他们的记忆没错的话,那是个巫师,那是电影魔戒里,灰袍巫师甘道夫的打扮!
想清楚这个之后,这些人有些惊喜,一群人一起围了上来
“嘿,伙计,你这是在coy吗?”
“你这身衣服看起来可真酷!”
如果不是距离不够的话,李哲感觉他们中有人甚至要抱上来了。
他们也不想想为什么突然这样一个装束诡异的人出现在这里,没有一点儿防备,让人想对付他们都感觉有些不忍心,没有成就感啊!
穿着这身奇怪装束衣服的正是李哲,他这身可不是什么coy,他这身衣服是正儿八经的法师袍,不过不是上面附魔了法术的特殊法师袍,而是那种很普通的法师袍,但是即使是很普通的法师袍,可也不是地球上应该有的样式。
这群人竟然不感觉奇怪,不得不佩服,他们还真是心大啊!有时候有些人的脑回路就是和正常人不同,也许眼前的这些人就是和这种?
李哲当然不是来这些人展示仁慈的,对着迎上来的这些人,他哈哈笑着答道:
“是的,亲爱的子民们,我是天主派来的,来迎接你们这些坏蛋一起上天堂!”
然后紧跟着语调一变,藏在兜帽里的脸狰狞着凶狠道:
“都不许动,我要打劫?”
“打劫?哈哈!”
不得不说,这群人真的很酷,现在还能笑得出来,领头的一个头领模样的黑人指着自己,
“打劫我们?!”
“你听到没有,他说的是打劫!嗨!伙计!你是从哪里来的,你是在玩游戏吗!”
“哈哈,你当你是史蒂夫罗杰斯吗?”
几个家伙们还恶劣的大笑着提起美国队长的梗,然后就像是变魔术一样同时掏出手枪,每个人都有,而且有的人掏出的还不是一把枪!
我曹,米国的黑帮分子就是牛鼻!
李哲脸色一个抽搐,转身就跑,就像是慌不择路,跑向旁边一个小巷子里。
黑帮分子眼看着他跑进那条巷子,一个个更是笑得不行,他们都是这里的地头蛇,哪里不知道,那条巷子是个被堵死的死胡同。
好长时间没碰到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了,眼前的这个coyer给他们带来了不少的欢乐,这下这些家伙们发誓,看在他给大家带来欢乐的份儿上,一会儿如果逮住他一定会让他好好感受一下什么叫做热情。
黑帮头领亲自带着手下们追进小胡同。
一群人说着笑着,感谢这个可怜家伙给他们带来的笑料,感觉这个笑话能让一支笑到圣诞节,结果就这样说说笑笑一直追到胡同尽头,愕然发现,咦!刚才的那个“甘道夫”怎么不见了。
不可能!
这个胡同里两边都是高楼,没有人能逃得出去,如果有人想要从这里逃出去的话,除非他会飞,飞,飞,飞!
头领的脸色有些变了,这场景让他想起某些很不好的感觉。
这时候,李哲从他们的身后出现,堵住胡同口。
抽出法杖,没有跟这些家伙们废话,一个晕眩术,简单而有效,黑帮分子们瞬间感觉像是嗨了起来,眼神都不对了,接下来大步向前,化身罪犯克星,旋风一样从后面冲了过来,砰砰砰砰一拳一个,拳拳到肉的感觉,真踏马的爽!
转眼间将一群流氓全部打晕干倒在地。
最后,李哲上前单手夹起这群人里面的头领,他在刚才观察的很清楚,就是这个家伙。
一巴掌拍醒这个混蛋,
“现在,我们可以正式的谈点事情了……”
………………………………
李哲猜的没错,如果说谁和这个世界的地下组织联系最紧密,那无疑是要数这些遍布大城市大街小巷的黑帮。
这些黑帮的头目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和这些组织打交道。
从手里这个名叫布朗的家伙身上李哲轻松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于是,几个小时之后,改头换面一身西装革履的李哲出现在了洛杉矶的罗迪欧大道,附近就是比弗利山庄,这里是洛杉矶市最著名的购物天堂之一,那些比佛利山庄的明星和富豪们最喜欢来的地方。
不得不说,打扮起来的李哲还是有点儿小帅,虽然还没些稚嫩,身体并不强壮,但是消瘦的身形,施法者独特的深邃的眼神,混合在一起,在人群中相当吸引人,给人一种异域忧郁王子的感觉。
就是那些名品店里的导购们看到他也纷纷将他当成小鲜肉,在买衣服的时候,没少在他身上揩油。
哎,身为一个暗夜里的萤火虫就是有这种无奈,不管到哪里都无法掩饰他身上的光芒啊!
李哲拿着刚买的肾6手机,对着自己左拍右拍,上拍下拍,忙的不亦乐乎,好长时间没玩过自拍了。
再次拿到手机,只感觉自己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