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晓被杀了。
在距离实验楼五十米左右的小巷里,一把五十厘米长的西瓜刀贯穿了她,轻而易举地收割了她的生命。
一切发生地太快,林安晓甚至还没来得及喊上一句疼就已经失力翻倒在了冰冷的水泥地上。
凶手是个素昧平生的矮瘦男人,尖嘴猴腮,贼眉鼠脸,却奇异地散发出一种与其猥琐外表不相称的淡定气场,莫名地让人生出“这必然是个人物”的无理猜测。
当然,敢在朗朗乾坤的大□□堂而皇之地杀人,他绝对已经脱离了普通人的范畴。
瞪大死不瞑目的双眼,林安晓眼睁睁看着他将布满青筋的左手伸进自己左胸处飙血的破洞里,掏掏掏,全然不顾潮涌的鲜血与粘连在一起的皮脂与筋骨,仿佛是在找寻什么东西。
那里头,只有心脏吧?
饶是已经断了气的林安晓,此刻也不由感觉到了如同毒蜘一般攀爬上身体的毛骨悚然。
难道是个变态杀人魔,专门以搜集人体器官为乐?惊悚电影里的经典镜头在脑海中循环播放,关于猎杀物下场的不良联想令林安晓惊恐非常。
死于非命已经十分凄惨,没人愿意自己死后变成实验室里的一瓶器官陈列品。
他还在掏。
林安晓不知道其他杀人狂魔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是怎样一种状态,但以她的角度来看他,只觉得冷静到不可思议,那双黑褐色的眼睛像螃蟹似的向上突起,分外引人注目却空洞地连一丝情绪也无。
这肯定是个惯犯。
已经接受了死亡设定的林安晓不着边际地猜测。她已经死透了,嗅觉和痛觉尽失,皮肤的颜色虽然还没变,但是流血过度使她变得干瘪,抽干了光鲜体面,有种生命落幕的孤独和凄凉。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还是个刚刚获得年度最佳创业者称号的青年科学家,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合作伙伴举着香槟美酒祝贺她初涉商界便将竞争对手打入尘埃,谁知转身竟然陨落在这条连名字都不知有没有的小巷里,前后对比令人唏嘘。
等她的死讯传回家乡,后妈和弟弟、妹妹们恐怕会高兴地笑出声来吧?他们原本就不赞成她读书,恨不能十五岁上就将她卖给村里的老光棍换米粮。
林安晓的爸爸常年在外务工,一年也不能保证回一次乡,对前妻留下的长女恐怕连长相都未必记地清,林安晓从高中到博士期间的所有学费、生活费都是自己打临工赚出来的,所以毕业后以牙还牙地拒绝支付任何赡养费,被她的继母指着鼻子满街骂。
但那又如何?小时候的她为了省钱,每天在同学的嘲笑声中就着食堂的免费汤下白饭,现在有了经济能力,难道还会在乎一个中年泼妇的滥骂
维系亲情的从来不是血缘,而是情分。
从小因为家庭原因接触过许多社会阴暗面的林安晓自认做不了人见人爱的圣母,如今遭遇飞来横祸,她首先想到的也不是有没有人来帮她收尸,而是庆幸自己提前立下遗嘱,将财产全都捐献给母校的研究院。
说句偏激的话,她恨继母弟妹入骨,宁愿放火把钱烧光,也不愿意看到他们挥霍着她的辛苦钱逍遥快活。
人生最痛苦的不是人死了,钱没花完,而是人死了,钱全留给仇人花了。
如今她既然将财产全捐给了学校,至少学校会处理好她的身后事吧,说不定,还会盖上一幢“安晓楼”,纪念她这个□□历史上最年轻的国家科学进步奖得主。
也是她命途不济,活了三十几岁,每天都在贫困线上挣扎,好容易熬到研究成果转化成了高科技电子产品,却在即将上市的节骨眼上撒手人寰,所有努力都成了一场旧梦。
除了叹息,似乎也没什么其他可以说的了。
林安晓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即使被继母强绑着逼她出嫁时,她也没有认命,反而瞅准时机打晕继母逃了出来,一个人光着脚丫跑了十几里地扒上了开往省城的火车。那时候,她身无分文,却仍然卯着一股劲,绝不甘心像个胆小鬼一样自杀一了百了,可是现在,她却实实在在地觉得轻松。
不用关在实验室里没日没夜地写论文做研究,不用殚精竭虑地应对各方来客尔虞我诈的商业陷阱,不用强颜欢笑地假装对网络上批评她冷血不孝的言论毫不在意。
没有人是生来坚强的,林安晓一开始也是个天真柔弱的软妹子,可是当生活对她露出狰狞的獠牙,不愿束手待毙的她只能更凶狠地撕咬回去。
她活地实在是太累了。这一刻,她甚至觉得死了也挺好。
所谓的生无可恋,大抵便是如此。
如果能够入土为安,而不是成为变态杀人魔的私人收藏品就更好了。
老人们都说人死的时候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回顾完自己的一生,林安晓不知道自己胡思乱想了多久,好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又好像只有几瞬。虽然她始终没看到凶手从她的胸腔里掏到了什么东西,但他最终住了手,皱着眉把手从林安晓的尸体里拿了出来。
那是一只干净的、有着纤细指尖的手。
很漂亮。
但是,怎么可能!
街角二十五瓦的节能灯将小巷里的一切都罩上朦胧的轻纱,一瞬间,林安晓以为自己看错了。
一只刚刚接触过人类内脏的,没有带手套、没有采取任何隔离措施的手,怎么可能完全没有染上血迹?这根本不科学!
可是凶手的手上的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