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臾,她看见一只野鸡躲在草丛里,低着头好似在吃着什么东西。
她弯着身子,悄悄地靠近,就在她准备出手的时候,一只利箭猛然射在野鸡身上了。
见状,她四处看了一下,没看到猎人,于是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野鸡给拿在手中,然后整个人藏于草丛里。
待她藏好之后,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
片刻功夫,有两个穿着粗衫少年背着弓箭走了过来。
其中一个年纪小些,瘦弱的少年看了一下地上的血迹,说道:哥,野鸡不在了,让它跑了。”
另一个年纪大些,魁梧的少年点了点头:“一定是我那一箭没有将它射死,才让它逃走的。它受伤了,肯定跑得不远,我们四处找一找。”
“好。”年小的少年应声道。
躲在草丛里的孙瑾,听着他们的话,一颗心瞬间提到嗓子眼处。
眼前两个少年她认识,是樊山村里正的儿子,年长的叫做李孟,年小的叫做李恒远。
若是,让他们发现野鸡是她偷的,那……可就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说实在的,她在21世纪可没有偷过东西。
今天之所以这样做,那也是被逼无奈。
眼看他们即将搜找到她这里来,她的心里越发的紧张了。
忽地,有一道声音在他们背后响起。
“咕咕!”
李家兄弟闻声,相视一眼,循声而去。
看他们离开,孙瑾从草丛里钻了出来,长舒一口气。
她低眸瞧了一眼野鸡,用手掂了掂其重量。
这野鸡很大,应该有七八斤重。
嘿嘿,看来,她很快就有些银子了。
有了野鸡,她也不再山上多留,因为她知道,就算她多留,也不会猎到任何猎物。
下山之后,她沿着大道向镇上赶去。
因为原主从未来过镇上,所以她只好一边赶路,一边询问路人。
这样一来,就慢了很多,直到未时,她才到了镇上。
进入城门后,四周很热闹,两边皆是摊位,各色吆喝声连绵不断地响起。
她看了两眼,便不再多看,她怕耽误正事。
“这位大哥,请问镇上最有名的酒楼在哪里?”孙瑾随手抓住一个男子,询问起来。
她觉得要想把野鸡卖出好价格,那就必须卖给酒楼。
那个男子对她说了一些话,还用手指着一个方向,告诉她那里就是镇上最有名的酒楼——食味楼。
孙瑾向男子道谢,然后加快步伐,向食味楼方向走去。
只是,内心太过急切要把野鸡卖掉,走路也太过急,一个不慎,便和迎面而来的男子撞上了。
砰!
男子被她撞倒在地。
孙瑾见了,急忙开口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话未说完,她看清地上男子的容颜便惊住了。
他的脸长得很好看,皮肤微黑,脸上的五官好似被人精心雕刻一般,完美的没有一丝缺陷,而那双墨玉色的丹凤眼此时正幽深地看着她……
“你怎么在这?”男子扶着手杖慢慢爬起来,一脸的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