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魅
这种不同之处,只可意会,而无法言表。
她,
身上有一种奇异的波动,
这种股波动不属于灵魂,也不属于鬼的气息。
什么是鬼?
何欢心中十分清楚,因为他自己就是鬼。而且在地狱走的那一道,也不是白走的。
他见过形形色色的,各种各样的鬼。
鬼就是失去魂魄的亡灵,人失去魂魄就会死,成为亡灵。
人在死亡时,魂魄首先散去,精气归于天,骨肉化为泥土,血脉归于大泽,行动能力化为风,剩下的则为亡灵,而亡灵属于幽冥。
那些行走在人间的亡灵,大多都是出现了意外,或者是一些漏网的小鱼。
灵魂速递员们,干的也就是这个活!
把本属于幽冥的鬼,给送到他们应该去的地方。
这个小纸人,虽然有着人类的外表,但是每一样外表都十分的夸张。
她,可能是人类身上某种情绪的夸张体现。
她身上传出来的气息,与魂魄无关,与灵魂也无关。
她代表的可能是人类内心当中,某种情感的体现。
何欢终于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了。
这是一种魅,她的能力就是迷惑,有惑人心神的能力。
魅惑!就是这个道理。
眼前的这个小纸人,她的能力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异。
不仅仅能够迷惑人,而且能够使人在幻境当中,体会到一种真实感。
一但身处她所制造的幻境,在现实当中,也会发生同样的伤害。
这,就恐怖了!
之前出现在窗户上的娃娃脸,正是她身体里分出去的一缕情绪。
娃娃脸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情绪的一种具体化。
不过那是一种代表美好的情感体验,而此时这个小纸人的身上,表现的情绪似乎是一个复杂体。
美好的情感只是一瞬间,就如同天上的烟花一样短暂而灿烂。
何欢现在没有进入到幻境当中,不过他也能够感觉到小纸人身上的情绪,似乎发生了改变。
窗前,前一刻还是十分恩爱的恋人,又变成了另外一种画风。
两人再次开打起来!
不过这一次,他们两人并没有在一起缠斗,而是追逐起来。
李阳的手中,还是握着那支毛笔。
不过,笔还是那支笔,握笔的人,还是那个人。
此中真意已不同!
李阳手中的毛笔不停的挥动,似乎握着的是一件神兵利器,一身杀气冲宵。
而张慧莲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疯狂,犹如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脸的惊恐的,似乎看到了某种可怕的事物。
她,只知道躲闪。
身处幻境中的人,果然不能以常理度之。
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这个诡异的小纸人,似乎只有一种能力,一旦不被它的幻境所困,他似乎也就没辙了。
何欢的眼中流下泪水,
这,
不是感动的泪水,而是被刺激到的。
虽然自己没有被幻境所影响,但是为了抵抗幻境,他的眼睛负荷也是很大。
感觉到眼睛的刺痛感再次加强,何欢知道戏应该结束了。
曲终,人也就该散了!
如果自己不能在眼睛的能力关闭之前,把小纸人收拾的话。
那么吃瓜群众的角色就要换了。
虽然吃瓜群众,一边吃瓜一边看戏,是最惬意的。
但是一旦从吃瓜群众,变成剧中人,那么就不美妙了。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何欢眼中的丝线,一条条的穿进了小纸人的身上。那密密麻麻的线条,已经把小纸人的身上围的密不透风。
似乎,是怕他在夜晚受凉!
虽然,何欢的手艺很差,但是也勉强能够看出来是一件衣服了。
这些丝线,对于这些非人类的存在,有很强的克服作用。
小纸人挣扎着,反抗着!
她,似乎对这件衣服不满意,就像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样。
歌声已经扭捏了,虽然还在唱着,但是已经走调。
好像老式的磁带一样,已经发生了卡带,断断续续,咯咯吱吱的杂音夹在其中,效果也就打了折扣。
这种诡异的东西,何欢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
何欢的人生,在车祸之前是正常的。
不要说这样的小纸人了,就是稍微奇特一点的东西,他都没有遇到过。
那个时候,何欢的世界观还是正的,对于鬼神之流,一向被认为是封建迷信一类。
地狱回来之后,三观已然发生了变化。
他在地狱当中,见识到了形形色色的鬼。
各种奇特的鬼都有,他们穿着不同衣服,就是陪葬品也是五花八门,纸人纸马,美女帅哥,只是最正常的。
这些陪葬的东西,被烧到阴间之后,也好像活物一样。
但是他们毕竟是没有精气神的,更不要说有情绪这种东西存在。
他们活着,但是没有灵魂,只是相当于一个高级的充气娃娃而已。
而现在的这个娃娃,却是恰恰相反,因为他没有转变到活人的样子,也许是没有被烧掉吧!
现在,还只是一个纸做的小人而已。
但是他,
是有情绪的。
两者之间,说不上谁更高级,只是形式不同,能力有大小。
纸人的最终归宿,就是被一把火化为灰烬,去它该去的地方,那里才是他们的世界。
这个调皮的纸人,可能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