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军事历史>隋唐大猛士>第1052章 秀才举人争进士

士农工商,科举考试当是士人的考试!”门下侍郎陈叔达依然坚持,陈家过去是帝王家,如今也是士族名门,这位宰相自然在殿上极力为士族代言。

侯莫陈乂这位出身于关陇贵族的鲜卑族宰相,则认为只要是良籍之人,都可以参加考试。良籍对应的便是贱籍奴,贱籍为从事娼优行业者,还有比如东南沿海一带的疍户,这些人以船为家,从事渔业、采珠、水运等,历朝历代,这群人都被官府歧视,禁止登陆,也不允许他们在陆上建房买屋,一辈子只能呆在水上船上。

虽然不知道为何而来这种歧视传统,但千百年来这群疍户确实就这样存在着。

而奴籍与贱籍不同,奴籍专指奴隶。

不论奴籍还是贱籍,都不在士农工商四民之列。

在过去有的朝代,商人中也有商籍,这种商籍并不是指所有经商之人,而是专门在市场经营的那些,比如掌柜、伙计等,而商铺商行的东家,自然是不算商人的。有的朝代,在商经营者必须列入商籍,也算是贱籍一种。

不过大秦兴工商,不管是市场里经营的掌柜、伙计还是商铺的东家,都并不列籍。就连大秦的三衙军士,也没有独立的军籍,都是民籍。

大秦没有专门的士籍农籍工籍商籍,不会有军户匠户商户之分,只要不是奴籍贱籍那都是良籍。

皇帝咳嗽一声。

“凡良籍之民,又何来士农工商之分?朕曾为铁匠,难道说按陈侍郎之言,要划入匠户?不得为官,不得入仕?”

陈叔达只得无奈道,“臣绝无此意。”

罗成继续道,“朕在前朝之时,也能入仕为官,那为何本朝却还要倒退?”

不过陈叔达却还是很坚持的认为,商人很特殊,就算不抑制工商,可也不能让商人参与科举,进入仕途,成为朝廷官府的官员。他的理由是无奸不商,而商人经商有钱,若是让他们入仕,难免不会资本与官场挂钩。

其它几位宰相也支持这个理由。

虽然罗成认为这个理由其实并不成立,皆因为论有钱,这年代哪个商人比的上那些贵族和大士族,这些人既有影响力又有资本,才是真正的有钱人。

很明显,这些人只是不想让这些商人来抢夺他们的利益而已。

以前商人虽有钱,但商人没地位,于是只能依附于那些贵族官员或士族,于是贵族官僚士族轻松的维持着自己的利益同时,还能轻松的从商人那里夺取很大一部份好处。

如果让商人可能入仕为官,那么他们以后为何还要依附他们,为何还要在朝中找代言人和靠山呢?

“我大秦只有良籍贱籍奴籍之分,有良贱不婚之律令,但绝无军户匠户商户农户士户官户之分,凡我大秦之良籍百姓,只要身家清白,皆可参加科举。”皇帝跟大臣们力争。

今天又是一场艰苦的争论。

争论到黄昏之时,这场争论才终于暂时告一段落。

皇帝并没有争赢,但大臣们也向皇帝退让了一些,最后关于科举的考试参与资格,划出了详细规定。

第一条,女人不得参与科举考试。

第二条,僧道、藩人不能参与科举。

第三条,犯罪之人不能参与科举,且同居大功以上亲有犯罪者,也不能参与科举。

其四,丁忧守孝者不得参与科举。

第五,非良籍子弟不得参与科举。

第六,本人及同居大功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参与科举。

最后一条,皇帝开始不同意,而众臣则坚持。最后相互妥协了点,大臣们原本认为家中三代有专执工商业的,就不能参与科举考试。但后来改成本人或父祖兄弟自执工商、家专其业者不得参与科举。

这里只限父祖和兄弟,相当于是同居的一家人,然后点明是家专其业,就是专业干这个的,如果是种地的农民平时做点小商小贩之类的,并不算,你得是家专其业,才算。

本来大臣们还提出,倡、优、皂、卒、丐都不入参加科举。倡优,便是从事青楼以及表演这行来的人家子弟,而皂卒,则是胥吏和士兵。

罗成最后只同意是倡优不入科举,但皂与卒,只要不有违反其它禁止参加科举的条例,那还是一样可以参与的。

总的来说,女人、僧道倡优、罪犯、贱籍奴籍的,正在守丧的这几类不能参与,其它的都是没问题的。

“科举每年一科,所有国子监、郡学、县学之学生,皆可直接报名参加,是为生员。而非官学之学生,则先到郡县官学参加一场考试,由郡县考核通过后,既为乡贡,由郡县提名参与考试。”

“所有生员、乡贡,各按其籍贯,每年春,在本县参加县试,县试通过者,授为童生。然后童生在郡中参与郡试,郡试通过者,授为秀才。待秋后,秀才前往本道首城朝廷考试,通过者则为举人。”

“第二年春,举人在京参加由礼部主持的考试,通过者便是进士。进士还要参加金殿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最后给进士排定名次。”

皇帝在终于定出了参选资格条件后,马上把考试的方式也趁机宣布。

“取得生员者,来年便无需再参加县试。取得秀才者,来年也无须再参与郡试,有秀才之功名者,可参与郡中的吏员考试,量才录用,授其吏职。而考入举人者,也可参与吏部的考试,选中者,可授予亭长、县录事、县曹佐等吏职。”

“礼部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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