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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县尉,其实不然。若是让寻常百姓一下子拿出三百多文钱来,确实不是一笔小数。但是,这个当值是四年一轮,平均下来,一年也不过纳钱八十文左右,若是一年分夏秋两次缴,那么百姓在卖粮之后,一次只需缴四五十文钱,则就不算什么了。”
罗成算的却是另一笔账。
一次性掏三百多文钱,跟半年掏四五十文钱,确实相差巨大,但总的结果其实还是一样的。
“甚至,我们可以按季缴或按月缴,如果按季,一次不过二十来文,按月的话一月更是才六七文钱啊。”
杜如晦想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夏秋两季缴就比较合理,正好是收获之后,百姓手里也多少会有点余钱。还应当允许百姓以粮或绢来缴,不应当强求纳钱。”
大隋帝国总是缺钱的,缺的是铜钱。
大隋天下一年生产的绢是相当庞大的数量,高达几千万匹绢帛的年产量,可以说大隋从南到北,遍布桑树,家家种桑养蚕,正因为绢有了巨大的产量,所以除了做衣服后,还拿来充当货币,还成了大隋最主要的货币。
可隋朝的铜产量却极低,就算天下设铸钱炉百座,可一年得钱不过几十万贯而已,铜钱的发行量太低,远远不够满足朝廷和民间的经济所需,特别是好多不法商人还总喜欢把铜钱熔了去铸铜器卖,倒手就能赚七八倍的高利,因此朝廷屡禁不绝,使得铜钱极度稀缺。
若是让百姓都交钱代役,就会给百姓增添负担。到处钱荒,百姓为了纳钱,就得把粮食、绢这些自产的东西拿去卖钱,可能被不法商人坑一笔,所以杜如晦以为,可以直接让百姓用粮食或绢布来折算。
朝廷征税都是这样,田租就是交粮食,户调则是交绢、布,种什么就交什么。
张仪臣在一边听着两人在那里算来算去,提醒了一句。
“如果以资代役,百姓或许会答应,可一天二尺绢能雇佣的到人,还能供的了日常开销吗?”
一尺绢折钱才不到四文,二尺绢折钱也不过七文多点钱。
这么七文多钱,够雇佣一个郡兵一天的开销吗?毕竟要是雇佣一个郡兵,首先得供饭,还得有工钱。
这当兵的吃的又多,总不能饿着他们,卫府军的标准是士兵训练做战时一天两升米,另外还有规定数量的盐、菜这些。
而既然是募兵,就还得有饷钱。
边关有戍卒,一年的军费标准是绢布十二匹、粟十二石。一个月就是一匹绢一石米,这个标准不能说高,但这只是月粮和衣赐,另外还有杂赏。此外,这三项是士兵拿到手的,他们平时吃喝用度还没算进去。
“如果要募丁代役,那月粮月钱月衣肯定不能少,一月一匹绢、一月一石米,还得再加上月钱苦干,这个费用可不少,若是再加上士兵在营中每日升粮二升,一月又得米六斗,还得有盐、菜等开销,再加上养马之费、军械装备费用等,你们可算过?”
这又是一个难题。
募兵嘛,就不是强制而是自愿了。不比之前轮流征召百姓,那是国家强制的差役,必须得来服。而募兵,自然是待遇好人家才会来。
“一兵一年十二石月粮,十二匹月衣,若是每月再加三百钱,则一年还得三千六百钱的月钱。另外,兵卒一年食粮七石二斗,马一匹年食料十八石。”
“一卒一年月粮食食就要二十石,月衣十二匹,月钱三贯六。五百兵卒,一年需粮一万石,绢六千匹,钱一千八百贯最少。”
“若养马百匹,光马料一年都要食粮一千八百石。”
张仪臣越算越摇头。
“养不起养不起。”
简单算一下,一年至少要一万一千八百石粮食,加上一千八百贯钱,还有六千匹绢。
章丘县两万多丁,摊下来,每人一年要摊五斗粮食,七十五文钱,还有十尺绢,这还只是大致的数字,具体的花费肯定还要增加不少。
而若按之前算的,本来是四年一番,那么四年下来,一丁就要摊到两石粮、三百文钱、和一匹绢。
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出了刚才杜如晦算的,纳资代役的四年总共才出三百三十多文钱了。
起码是三倍于刚才算的数字,而若全算下来,估计得四五倍。
“让百姓交那么多绢粮钱,他们宁愿自己服役。”
罗成也点了点头,换成是他自己,他一样宁愿自己来当这个月的差,哪怕要自带粮食来,也宁愿自己来,毕竟一个月的时间,就算让他们去抢,他们都未必能抢到这么多的钱粮绢。
想按边军一样的待遇来募兵养一支郡兵营,太不现实了。
“要不我们仿府兵,把山里的那些田地拿出来,免费授给愿意入郡兵营的人,只要入郡兵营,就能免费得地,这些地不用缴纳田租,所得收入都归他们,他们只要闲时训练,遇有贼匪时奉命剿匪如何?”罗成又提出一个方案。
“没有这种先例啊。”杜如晦再次提到这个问题。
就算是荒地,可县衙也不敢随便乱授啊。授出去,那就是均田授地,百姓得地后就得纳租调服庸的。
“要不这样吧。”杜如晦思虑了一会,对罗成和张仪臣道,“郡兵营采用募兵,乡民们依然是纳资代役,但不管郡兵营开销多少,我们只要县中丁男每年缴纳一百钱,夏天纳五十,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