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阿明,你受得起。”吴家骏颤声道。“刚才,如果不是你及时赶到,犬子阿刚已经命归黄泉。现在,你已经一夜未曾合眼,又要赶往里岙。犬子无论救得了救不了,我们吴氏一家都会记住你的这番情义。”
“吴伯伯,您千万不要这样想。不说吴王两家是世交,便是阿刚,也是我的朋友。为朋友出力,是天经地义之事。您放心,这一趟去里岙,能取得证据最好,万一取不到,我也不会放弃,一定竭尽全力营救阿刚的。”
思明说到这里,只觉得自己的心里一股滚烫的气息直冲脑门,令他激动的情绪难以抑制。
林榭君默默地把一袋热气腾腾的肉包子和一个水壶塞到子衿的手里,她虽然不再说话,然而眼圈却通红通红。
吴家骏夫妻把思明和子衿送到院门外,看着两人在安然的陪伴下走出小巷,才回到家里。吉普车停在巷口,司机已经发动车子。这是思明特意让他过来开车的,准备在吉普车开到无法再进去的路段时,两人再下车步行,而让吉普车开回去。
分手时,安然附在思明耳边说道:“我已跟我的朋友商量好,万一你们拿不到那颗子弹,而姓葛的又执意要杀害阿刚,我的朋友就劫持刑场。无论如何都要救他。”
思明明白安然所说的朋友是谁,但他也没有点破,只是说道:“请帮忙照顾好伯父跟阿姨。”
思明和子衿从昨晚开始一直到现在,没睡过觉,没进过一粒米,肚子早饿得前胸贴后背。坐在车子上,两人也不讲究了,相互就着水壶,狼吞虎咽地吃着肉包子,直吃到肚子里的肉包子顶在喉咙口,再也咽不下去为止。对于子衿而言,这是她平生以来吃得最饱,也是吃得最香的一餐饭。
吃完后,又抓紧时间打了个盹。车子在一个山口停下,两人下了车,眼前是一条石板小路,伴随着一条深涧弯弯曲曲往上爬,直爬到不远处的山顶。深涧里的水哗哗响着,如数不清的珠子,泛着晶莹的亮光,一级一级往下跳跃。思明明白,那远处的山顶,并非是小路的尽头,而是最高点,过了那最高点,小路就往下延伸,一路盘旋,到达一个四面环山的盆地。里岙镇就在那个盆地的中央。
沿着小路没走多少路,天色就暗淡下来。抬头仰望天空,只见大块大块的乌云翻滚着快速移动,闪电刺破乌云,沉闷的雷声在山谷隆隆震响,似乎整个大山都在晃动。
他们的心里暗暗叫苦,眼看大雨来临,他们却没带雨具,看来是要淋雨了。
果然,大雨转瞬就来,雨线又粗又密,打得人的眼睛睁不开来。雨雾阻挡了视线,能见度极低,十多米远就模糊了。大雨夹杂着炸雷,还有溪涧奔腾的山洪,似乎主宰了世界的一切。
在这样的雨天走路,对于思明而言,犹如家常便饭似的平常,而对于子衿就不一样了。虽然雨一开始下,思明就脱下自己的衣服遮盖在子衿的头上,但衣服哪遮挡得了雨水,没有多久,子衿全身上下还是很快被浇透了。
面对脚下打滑的石板路、一刻不停浇灌到身上的雨水、吓人的雷声,以及紧贴着**的湿衣服,要多不适应有多不适应,要多难受有多难受。子衿虽然表现出极大的忍耐力,一直没叫一声苦,但是体力却在快速下降,即使是由思明搀扶着,也已经跌了好几跤,跌得她金星直冒,跟个泥人似的。脸上、手腕上都有了伤口。
可不,她又跌跤了,一只手被思明拉着,身子才没有完全倒在地上。思明抓住她的手,弯腰去扶她,一边问道:“没有受伤吧?”
却是毫无征兆地,“叭”地一声枪响,一颗子弹贴着思明的头皮飞过。
思明顺势抱住子衿,在小路边的泥地里打了几个滚,滚到山崖边的草丛里,随手掏出手枪。却是只见雨雾,不见任何人影。
思明由枪声判断,开枪的人已经躲进前面的三十多米远的草丛里。这是因为雨雾遮挡了视线,才造成后面跟踪的人距离这么近还没发现。如果不是子衿摔倒,他弯腰去搀扶的话,早已经被击中。当然,如果没有下这么大的雨,他也不可能让他们追到这么近的距离都发现不了。
草丛很密很茂盛,再加上雨雾的遮挡,双方虽然距离这么近,却是谁也不知道对方隐藏的具体位置,也就不敢贸然开枪。思明的一只手放在趴在身边的子衿的后背上,示意她不要动。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过去。此时,整个山谷雷雨交加,头顶上的雨水兜头浇下,路旁溪涧里的水如万千骏马在奔跑,发出摄人心魄的轰轰的声响,他们就这样一动不动趴在湿透了的草丛里,丝毫不敢大意,惟恐一不小心而发出动静或者声响,被对方发觉。此时,思明的心里有些着急。每多耗一分钟,他就少一分钟胜算。他不能耗时间,必须尽快想出脱身办法。
当然,他也得感谢这场大雨,在雨中,他们可以很方便藏身,也可以很方便逃脱对方的跟踪。
他将放在子衿背上的手缩回来,小心翼翼地在草丛中摸索着,果然摸到了一块拳头般大小的石块。他附在子衿的耳边悄声道:“你躺着别动,我把那些跟踪我们的特务干掉。”说罢,手轻轻一扬,那个石块在雨雾中往前面飞去,准确地掉在三十米开外的草丛里。
蓦地,从草丛中闯出六条人影,蚂蚱似的,慌慌张张朝着来时的方向狂奔——他们将石块误当作手雷了。思明眼睛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