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吃过饭,徐祖爷就带着尽欢准备回甜水村去。
回去火车就没什么人了,想来是因为串联,大家都是往首都这样的大城市跑,像天彭这样的小县城是没人去的。
到了县城徐祖爷带着尽欢去了陈大海家里,去送陈天亮的新婚贺礼。
徐祖爷拎着毛毯和温水瓶,尽欢敲开了陈天亮家的大门。
“首长好!”陈大海一开门啪地敬了个礼。
今天是周日,陈大海正好休假在家,他赶忙把徐祖爷和尽欢迎进门去。
尽欢笑眯眯地说着吉祥话:“陈大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天亮哥和新娘子呢?”
“你这死女娃子,是你天亮哥结婚又不是我结婚,我哪来的精神爽?”陈大海对于尽欢的调侃有些不好意思。
尽欢笑着说:“陈大伯,你和大伯娘娶儿媳妇,这难道不是喜事吗?”
“行了,就你这笨嘴拙舌的,能说得过她这个牙尖精?”徐祖爷调侃地说道:“你娃咋越来越没得眼色,还不快把东西接过去!”
陈大海这才反应过来,立马把毛毯和温水瓶接过来,放在了桌子上,还纳闷问道:“首长,这些东西是?”
“这是我给天亮的新婚贺礼!”
“天亮他们在部队已经举行过仪式了,在家里不准备办了,贺礼就不用收了。”
“天亮当兵这几年没少给我和小鱼儿寄当地的特产!怎么他结婚了,我这个做长辈的,连礼都送不得了?”徐祖爷故意板起脸不高兴地说道。
陈大海连忙解释,“首长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礼太重了……”
“行了行了,有人送了我几张侨汇券,这是友谊商店买的,没花多少钱,你就别婆婆妈妈了!”徐祖爷挥手一锤定音。
李素芬领着一对青年男女进了门,“谁婆婆妈妈啦?哟!首长和小鱼儿来啦?”
穿军装的年轻小伙子应该就是陈天亮了,因为他的长相跟陈大海就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身材高大剽悍,一张黑脸看上去很是严肃。
旁边跟着的一个年轻姑娘穿着一身藏族风格的服装,身材高挑浓眉大眼看着十分精神,皮肤白净的脸上没有高原红。
虽然她穿着藏袍,但尽欢觉得她看起来并不像是高原上的藏族姑娘。
“大伯娘回来啦?”尽欢站起来打招呼:“天亮哥好,嫂子好,我是小鱼儿!”
“要不说我稀罕小鱼儿呢,这娃娃不仅眼神好,这嘴巴也太甜了点,”李素芬转头对着青年男女说道:“亮娃子,格桑,这个小女娃子就是小鱼儿!”
陈天亮上前把尽欢一把捞在了怀里抱起来,“你就是小鱼儿啊,谢谢你给我寄了那么多好吃的,那个年糕真的太好吃啦!”
显而易见,陈天亮也是一个吃货。
尽欢正想答话,这个叫格桑的姑娘看了尽欢一眼没有说话,便直接进了房间里面。
难道自己不受待见了,还是见陈天亮抱自己吃醋了?尽欢一头雾水。
不仅是尽欢纳闷,屋子里所有人都一脸懵逼,这姑娘是生气了吗?
众人都还没反应过来,格桑就从屋里出来了,双手朝上托着白色的哈达。
格桑走到徐祖爷跟前,托着哈达举过头顶,身体前倾,准备给徐祖爷献哈达。
徐祖爷年少时便走南闯北,略懂一些藏族的礼仪,徐祖爷微微弯腰接过哈达,挂在了脖子上。
格桑笑着问候了一句扎西德勒,然后拿了一条比较短的哈达,直接挂在了尽欢的脖子上。
在格桑问候扎西德勒的时候,尽欢也回了一句扎西德勒。
经过陈天亮的介绍才知道,格桑确实是藏族姑娘,但是并不是高原上的藏族,而是一个丹巴姑娘,来自于那个叫做“丹巴美人谷”的地方。
尽欢了解过历史,西夏王朝灭亡之时,大批皇亲国戚、后宫嫔妃从遥远的宁夏逃到气侯温和、山美水秀,地处横断山脉深山峡谷里的丹巴。
宜人的气候环境加上了不同民族的基因优化,所以丹巴出美人,也就见怪不怪了。
因为格桑家族在建国前是当地的领主土司的地位,她家跟外面的汉族往来也比较多,所以格桑是会说汉语的。
格桑的汉语虽然不是很流利,但是交流起来没有任何障碍。
尽欢开朗健又有意地跟格桑搭话,所以她立马就跟尽欢玩到了一起。
等择完菜的时候,一大一小两个姑娘的友谊,已经达到了可以愉快地分享糖果和点心的地步了。
格桑对于巧克力不怎么感冒,但她很喜欢奶糖,说特别香甜味浓。
李素芬是个家务技能点满的主妇,半个小时她就利索地做好了午饭。
主食是七五粉擀出来的面条,虽然不是纯白面的,但是面条擀的宽宽的,李素芬说这就叫做“皮带面”。
擀面的时候,面团里面加了熟菜籽油,所以吃上去口感非常香滑弹牙,本来不怎么喜欢面食的尽欢都一根接一根停不下来。
菜是一荤两素的菜式,五花肉焖豆角,青椒炒咸菜,清炒红苕尖。
菜式非常简单,五花肉焖豆角里面的肉也不多,但经过李素芬的巧手这么一做,家常菜也变得非常美味。
尽欢舀一勺咸菜粒拌上面条,一口气就吃了两碗,吃的时候还不忘夸李素芬的手艺。
小嘴巴拉巴拉甜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倒,可把李素芬乐坏了。
贺礼送了饭也吃了,徐祖爷就带着尽欢准备告辞回去了,陈大海还说骑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