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去云梦山只是为了和你见面,既然我们见过了,就没有再去的必要。”杨志对云梦山没有丝毫的兴趣,身后是一阵叹息,不知道卓厉是为自己,还是为杨志。杨志走到前面,只是和郑闯点点头,没有多余的话;然后在店里挑选了一头毛驴,才慢悠悠地往回走,李完花和灵猫坐在堂间吃饭,看见杨志进了客栈的大门,顿时轻松了一大截。
灵猫去大车行的时候,就感觉到车行里的格局和伙计不一般,一个是牲畜里马多,房屋的规划有些怪,另一个就是伙计都是练家子;按照这样的配置,不应该开车行,做点镖局什么的买卖更赚钱。回来路上,看见杨志和郑闯一起过去,灵猫就估计是有人认出了蓝彬,所以找了个理由和李完花出来等。
伙计不到一个下午就从杨志手中挣了三两多银子,抵得上两个月的收入,看见杨志回来,忙上前牵过驴说:“您老回来了,坐下歇着吧,我帮您把驴送到后院去。”
杨志房间里的酒菜还是杨志离开时摆放的样子,每一个上面都有杨志留下的记号,应该是没有动过,杨志把酒菜端到外面,在走道口的那张桌子坐下;堂间已经有不少人,那些出去做生意的商人回来,都是在堂间喝点小酒聊聊天,空下的也只有这一张桌子,相对于其他桌上的大鱼大肉,杨志难免寒酸了一点。
杨志要伙计帮忙去买了一斤白切羊肉,大宋比不上辽国,牛肉几乎是一般人难以吃到的美食,羊肉是有身份人吃的,所以价格并不便宜;但是伙计知道,杨志今天卖了一匹马,买了一头驴,中间的差价最起码上百两银子,一斤羊肉不过四钱银子,实在是算不了什么。杨志扮演的是个普通人,既然是生意人,就应该和世上千千万万个普通生意人一样,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夜色很快就来了,对客栈的掌柜来说,今天和平常不一样,一个下午,店里居然住满了人;上午还有五个单间七个大通铺的床位,现在全部住上了人。客栈早早关上了大门,只留下最后两块门板没有插上,让人进出;有的客人或许还要出去买点酒菜,有的客人喜欢在酒足饭的时候到杨柳院那些地方去坐坐。
竹林镇虽然是个小的不能再小的镇,但是该有的店铺一类都不会少,四月的晚风从店外面吹进来,让堂间里的酒气散了不少,掌柜的坐在柜台后面打瞌睡,伙计忙得像一只陀螺。掌柜的没有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今天伙计挣了一笔外快,对店里的事勤快点是天经地义的;灵猫扮演的那对兄妹已经回房了,杨志装扮的蓝彬还在慢慢地喝酒,不时吃上两口菜,一斤羊肉并没有吃多少,最起码还有六七两的肉在碗里。
杨志没有急着回去,倒不是有闲情雅致,也不是现在堂间消磨时间,而是发现在堂间喝酒的人不对,看上去都是生意人,可是举止做派全都是江湖人物的英雄本色;这些小人物杨志并没有放在身上,也不认为是针对自己来的,但是杨志想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事,对自己有没有影响。
卓厉在店外面看了半天,还是慢慢地走进客栈,伙计看了急忙跑过来:“卓掌柜,你怎么来了,有什么吩咐?”
卓厉在这里是大车行的掌柜,一条街的人都认识,伙计挣得是跑腿钱,自然认识自己的金主;店里不少人也认识卓掌柜,毕竟到大车店买过牲畜租过骡车,纷纷打着招呼。卓厉朝大伙回礼,笑笑说:“我有位朋友在这里住店,忙完了过来看看。”
卓厉在杨志对面坐了问:“明天早上走?“
卓厉都说了是朋友,很关心的一句话,杨志不能不理;杨志喊伙计拿了副碗筷说:“明天一早就走,下次有了马我还给你送过来。”
“那就好。”卓厉喝了一口酒,就把酒碗放下了,看看桌上的菜说:“老哥,我们换一个地方,去杨柳院喝,我请客。”
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杨志一副没必要的样子说:“就这里吧,我也差不多饱了。”
卓厉盯着杨志看了十秒钟,摇摇头喊过客栈的伙计吩咐:“去一趟杨柳院,要他们送两斤上好的老白干和四碟下酒的好菜过来,不怕贵,都记在我的账上。“
伙计忙不迭地去了,附近两桌的客人都吃了一惊,卓掌柜这么大方阔气,那个老家伙应该是有点来头的人;杨柳院的动作不慢,伙计回来最多十分钟的时间,就把酒菜送了过来。伙计很有眼力地把杨志原来没喝完的半壶酒拿走了,两人碗里倒得都是老白干,卓厉一上来就连喝了三杯,笑着说:“痛快;我已经没有这么痛快了,今天我踩死了两只耗子。“
暗中观察两人的人都在心里咦了一声,还以为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原来是卓掌柜踩死了两只耗子,想想也是,耗子跑得那么快,卓掌柜能踩死,那也是很难遇到的事。杨志听懂了,卓厉是发现了两个暗桩,并且处决了,现在过来,就是给自己报个信;应该是有人认出了自己,并且还不止一伙人。
难道是自己判断错了,客栈里的来人是针对自己的,杨志端起酒碗,敬了卓厉一杯酒说:“老弟是个念旧的人,但有时候看事情不要看简单了。”
杨志想提醒卓厉,暗桩这么容易被挖出来,过于简单了,或许还有更深的人,如果想安全,卓厉就不能老想着兄弟情深,不敢去怀疑。卓厉一碗酒喝干,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说:“老哥,难得一见,来,陪我多喝几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