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华赶紧打开包裹住的伤口,一层层的倒开,露出里面猩红的肉来。拿起旁边的用干布轻轻地擦了擦洒在上面的酒精,那种如同万蚁啃食的滋味儿确实不好受。
还有就是擦拭的时候,稍微不注意就会擦破了皮,到时候伤口留下疤痕更不好除去了。
“没事,你躺着吧。”
陶华并没有说是被张之烫伤,本来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就有些紧张,再说的话就是火上浇油,很有可能就此决裂。
陶华不说,不代表曹旬闻不出血腥味儿来。虽然气味儿很淡,也挡不住有个灵敏的鼻子。
“是受伤了吗?有找村长上过药吗?”
陶华看着曹旬叹了口气,找张之上药恐怕也是毒药,他怎么会对自己有那么大仇恨?
“上了,没事的。倒是你,刚好些还是别乱动了。”
曹旬要挪动的身子停了下来,面上失落还带有些愧疚之色。
“操持着整个家很累吧?”
陶华边抹药边包扎,也没有看曹旬的神色,“还好,我习惯了。”
在现代不管是实习期每天练习打针、熟悉各个流程,还是转正以后每天生活在手术台上,她都习惯了这种忙忙碌碌的生活。
来了这里伺候着袁氏和宋芙蓉母女俩,再到嫁进曹家,她都能适应的过来。
曹旬的脸色更不好了,“如果你想要出去单立门户的话,我可以跟村长说。到时候立个和离的字据就好,这样你也不用太过辛苦了。”
听到这里陶华才觉察出曹旬的不对劲儿来,扭过头去看向他发现那张苍白的脸上写满了自责与内疚。
“你这是怎么了?好好的为什么要和离?”
和离跟被休是不一样的,前者女子还能再嫁,后者也就是孤身一人在嘲笑中度过一辈子。
对于陶华来说,确实和离是她来到这里后最向往的生活。
不用再看别人的眼色说话,不用伺候别人,更不用担心哪天自己的身份被揭穿。拿着户籍,带上大喜能走多远就可以走多远。
曹旬往回坐了坐,跟陶华拉开了些距离。
“我,我觉得你……”
“你觉得什么觉得?我告诉你曹旬,我要是不说和离,你这辈子也别想!怎么,嫌弃我丑了?你娶到手里就别再想甩开!”
陶华知道曹旬要说什么。
眼盲怎么了?她懂医术,怕什么?家里穷,她有赚钱的本事啊。等出了正,这些酒被运走后又有一笔银子到手了。
再说了,就连张之处处为难着她都不怕,为什么要舍下这个大傻瓜不管?
曹旬没想到陶华会这么说,霸道中又带着点点窝心。她越这样,心里会越觉得愧疚难当。
“曹旬,我们是夫妻。从嫁给你那天,我没有想过要离开。如果哪天你真的烦了、腻了,想要换个方式生活。那你就可以跟我说,我不会阻碍你的。”
陶华握着曹旬的手捧住了自己的脸,让他感受着自己的温度,安抚下内心的不安。
“还有,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可以说说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吗?我娘生前跟我说过好多土法子,没准儿还可以帮到你。”
陶华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医术了,只能拿原主的娘来搪塞下,毕竟死无对证是最安全的。
曹旬一遍遍地摸着陶华的脸,虽然眼睛看不到,但心里已经有了专属她的模样,永远也忘不掉。
陶华安抚好了曹旬抱着酒坛子就出来了,拿着铁秋挖好了坑正要埋下去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口处传来了一阵阵敲锣打鼓的响声,还有一股子血腥儿扑来。
“我叫袁桂芳,大年儿晚上偷了曹家的东西。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陶华透过门缝儿往外瞅了瞅,正好是拉着袁氏的驴车来了。
低着头跪在铁笼子里的袁氏跟鸡笼子绑在了一起,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也不知道泼在她身上的是什么血,又臭又恶心。
“来来来,都端起盆子来。只要路过一条胡同,大家就往她身上泼血,去去晦气。”
敲锣的人后面还有几个腰间栓着鼓的,两边的人一配合,袁氏就开始认错忏悔,紧接着就是一盆子的血水泼在她身上。
李家沟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也有几百户人家。照这样下去,一圈儿下来没有几十盆子血是不行的。这大冬天的被泼的满身都是血水,不被冻出毛病来才怪。
陶华悄悄地退了回去,免得再被别人看到了,那可就有理说不清了。
袁氏之所以有现在,全都是她一手作出来的。没有在这个时候出去看热闹说些风凉话已经是大度了,圣母不是她的风格。
陶华埋好了酒已经是晌午了,曹旬的身子刚好也不能出来见风,大喜的药也没有熬出来,忙忙活活就是一身汗。伤口地方又被汗水浸泡的发麻发疼。
“这个张之下手还真是够狠的,没有个十天半个月怕是长不好。”
陶华说完后就后悔,她一转身就看到曹旬站在了门外,刚才的话肯定是听见了。
“你,你咋出来了?快点进屋吧,一会儿饭就好了。”
曹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问陶华,就像个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里,等着她露出原形自己招供。
陶华实在是抵抗不住了,她自己也纳了闷了。那双眼睛明明是没有焦距,看不见外界的一切。为什么总是觉得自己的谎言会在他的视线下无所遁形?
“好吧,我认罪。是……是他不小心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