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仙侠修真>现代五仙传奇之灰仙传>东北寻仙—妾与妻同

还有人问,既然妻子不能多娶,那我只娶比自己地位低的女孩儿总行了吧,小妾总不至于娶俩就犯罪吧?

很抱歉,这样也行不通。

过去男子二十岁举行“冠礼”意味着成人,按照礼法规定,男子成人后若要婚配必须先娶妻,如果先娶了妾,其罪过叫做“以妾当妻”,当事人不但要被强制离婚,还要被判流放,逼得所有人都必须先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不可。

此外,过去想娶妾的前提条件也相当严苛,如果一个男子想娶妾,必须得等他年满四十或者和妻子结婚已满十年,并且在妻子尚未生育后代的情况下,他才能以无后为理由娶妾。

对了,这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的“无后”,并非后世那些不通文墨者穿凿意会出来的不生男孩儿,而是没生过孩子的意思,换句话说,即便妻子给丈夫生过一个女孩,也甭管这孩子是不是刚落地就死了,这男的就一辈子不准娶妾。

所以说,旧社会真正的妾很少,一般人嘴里的“纳妾”一词,实际上是“买婢女”之意,这个“纳”字本身就有“买”的含义。

真正的妾其实和妻一样,都得经过三媒六聘娶进门儿,可婢女却是主人花钱买来的,和妾之间的权利和地位根本没法比。

另外,虽然礼法中规定妻子在家庭中的权力高于妾,但实际上二者的地位往往是一模一样的。

原因很好理解,只有在妻子不能生育时,老爷才能娶妾回来生孩子继承香火,如果你现在仗着自己妻子的身份欺负人家当妾的;等到老爷一死,妾的孩子继承家业当家作主了,到那时人家母子俩联起手来能饶得过你?

还不如现在就放低身段儿,妻妾二人和和气气地结个善缘,到最后这作妻的才能有个好下场……

在旧式的家庭中,妻妾的权力很大,究竟能大到什么程度呢?

比如老爷看上家里一个有姿色的婢女,晚上想去她房里过夜,但老爷因事不巧得罪了妻子,让人家不开心了,妻子就有权让那个婢女夜夜在厨房里烧水,就是不让老爷得逞沾身。

别看老爷是当家的,可男主外女主内,在内宅里夫人才是天,老爷说句话根本不好使,夫人让婢女烧水,她就得老老实实在灶下烧水!

不像现在电视里演的,动不动就寡人今夜翻你的牌子,好像皇帝想睡哪个嫔妃就睡哪个。

只要翻翻流传下来的清廷起居注便知道,过去在宫里,皇帝是翻牌子宠幸嫔妃倒不假,但那盘子里刻着嫔妃姓名的牌子,全是皇后亲手放进去的!

过去宫里的嫔妃每天起床后第一件大事就是去给皇后请安。

在行礼问安之后,嫔妃们要挨个禀告皇后,自己今天方不方便给皇帝侍寝;而皇后会把那些身上来着例假的嫔妃的姓名牌子从呈给皇帝挑选的盘子里拿出来,免得皇帝晚上挑中这些不能侍寝的嫔妃,再乘兴而挑败兴而放。

如果某个嫔妃早晨起来给皇后请安不恭敬,晚上皇后就能不放你的牌子进去,让皇帝想翻你都没处翻去。

更别说你一个刚进宫的毛丫头,居然敢顶撞得罪皇后?

把你的牌子扔茅坑里信不信?还魅惑君王呢,直接让你在冷宫里住到老死。

所以在旧式家庭里,女权绝对可以和男权平分秋色,只不过家里掌握女权的,通常只有妻子一人罢了。

而那些婢女就惨了,因为她们都是主子花钱买进来的,或者被娘家当成嫁妆,陪嫁进男方家的。

换句话说,婢女属于物件或者奴隶,不但要忍受压迫与不公,甚至有些时候连最起码的尊严也无法保证。

比如唐朝大诗人白居易,曾经把家里的两个美婢小蛮和如意当成礼物送给当时另一位诗人。

别看大诗人动不动就在自己诗里写小蛮腰如何如何,好像他真地对小蛮动了感情,等对人家厌倦之后,照样像送东西一般,把女孩转赠他人了。

那些可怜的小蛮们,在被转送他人时失去的,绝不仅仅是女权,而是整个人权!

此外还有一种更可怕的情形,比如宋代那个朱熹,别看此人研究发展了所谓的理学,貌似是个正人君子。

实际上这货的人品相当不堪,其为了给政敌泼脏水,竟然诬蔑政敌与一个教坊女子严蕊有私情。

按照当时的规定,一州太守可以招唤州内教坊女子唱曲歌舞侍奉酒宴,但不得留宿上床。

当时台州太守唐仲友十分倾慕严蕊的才华,经常请严蕊至酒宴上歌咏新词,而唐仲友所领导的永康学派极其反对朱熹的理学,曾多次在朝堂上公然驳斥。

朱熹由此怀恨在心,于是罗织罪名将严蕊下狱,并对其咄咄相逼,要她承认与唐仲友有床帏之事。

可严蕊宁死不从道:“身为贱妓,纵与太守有私,科亦不至死,然是非真伪,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虽死不足诬也。”

意思就是说,我只是个青楼女子,就算真和太守睡了,那也不是我的罪过。可事情的曲直黑白,能是信口胡说的么?凭什么让我泼人家的脏水?有种你就打死我!

于是朱熹恼羞成怒,多次对女孩动用酷刑,史书记载:“(严蕊)两月之内,一再受杖,几死。”

最后这事儿闹得实在太大,以至于皇帝专门派遣了当时以公正著称的岳霖(岳飞之孙)主审此案。

岳霖见到严蕊后,也很佩服她的才华,于是令她当堂自辩,从此便有那首千古传诵的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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