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带着论坛回古代>第一百一十四章 抢功

睡了半日,到下午,秦余才从床上起来,熬夜通宵真不是个好主意,现在精神还有些萎靡。

站起身,发现桌上已经放了香喷喷的粟米粥,还有三个菜包子,以及一碟小菜。

秦余饿急了,也不管洗漱没洗漱,一口就把粥喝进肚子里,粥热滚滚的,烙在肠胃里,十分舒服。

啧啧嘴,抬头时看到门口站着的曹素,秦余笑了,“早啊。”

“还早?你说你,连脸都没洗,怎么就吃上饭了?”曹素走进来,到脸盆给他拧一把湿毛巾,递到他的手中。

秦余接过来,疑问道:“你一个大小姐,怎么也会干下人的活?”

曹素倒了碗茶,让他漱口,端到秦余面前,不服气道:“谁说千金小姐就不能做这些东西了?跟你说,我可能干的很。你去府里打听打听,还有什么是我曹素不会的活?”

“是是是,你确实能干。”

秦余放下茶,给曹素竖起大拇指。

曹素被一通夸耀,开心不已,坐到秦余对面,两只手撑住下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吃包子。

“怎么样?我的包子好吃吗?”

曹素看他一两口就易油塘烁删唬一点都不懂读书人的斯文,本打算让他注意一些,不然被外人看见,怕是要笑话了。

可是,如果因为一些小节,两人便因此而生了什么嫌疑,那才是大大的不好,而且他吃东西的样子是那么好看,又如何能狠下心肠,阻止他呢。

“你做的?”秦余用毛巾抹了嘴,不敢置信问道。

曹素点了点头,直等他的夸奖。

秦余却摇了摇头,不想让她高兴太早,于是心口不一道:“嗯,太咸了,差点没把我齁死,下次记住,少放些盐。”

“你!”

曹素气得站起来,身体都有些颤抖。

她握紧拳头,走出门口,打算再也不管他了,可接着又有些想不明白,就折回来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包子,轻轻咬了一口,仔细在口中咀嚼,回味过后,说道:“不咸啊,早上菁菁,还有金大娘都吃了,也没说不好,是不是你存心在耍我?”

秦余趴在桌上看她可爱的样子,心里在想,这丫头,和其他的千金大小姐还真有有很大的不同,虽然偶尔有些小算计,但心地善良,而且也不任性。

作为商人之女,听说已经执掌好几家店铺。

一双手能蒸如此美味的包子,还有那碗甜而不腻的粟米粥。

嗯,确实是个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好姑娘。

然而,听她那么一问,秦余还是不愿意放弃调戏的想法,所以又说道:“虎女是你的好闺蜜,金大娘是曹府的下人,她们当然不会说出真心话,只会哄你开心。而我是个实诚君子,才敢直言不讳,把你不好的地方给说出来。你啊,应该好好感激我,好好对待我,而不是说什么耍你不耍你。”

曹素放下咬了一口的包子,捏紧拳头,恨恨地盯着秦余,这坏家伙,就不会说几句哄人的话吗?

生气归生气,但接下来的一幕却把她看得目瞪口呆,只见秦余一脸嫌弃地把自己刚吃过沾了胭脂的包子推到一边,拿起另一个干净些的咬在口中,一边吃,一边挖苦道:“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连粮食都不懂珍惜。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你以前没有读过吗?”

曹素听了,脸立即鼓鼓的,然而,突然想到他终究还是吃包子了,又满意地笑起来,说道:“你不是说包子太咸吗?怎么还吃呢,别吃啊。”

秦余好笑道:“咸归咸,我爱吃你又能拿我怎么办?”

曹素此时已经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她站起来,本想扑过去打他,不过,男女有别,自己是个很矜持的姑娘,所以最后还是忍住了。

她拿起没吃完的包子,不顾仪态地咬着,秦余在对面瞧她一面吃,一面瞪自己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曹素见了,一手就将半个包子丢到他嘴上,胭脂顺着包子粘了上去,秦余接住滚下来的包子,又用另一只手擦干口水,待要再说什么时,却被门口的金鹏给怔住了。

“咳咳……姑爷,小姐,看来我来的还不是时候。”

金鹏傻傻站在外面,曹素听他叫“姑爷,小姐”,羞得脸上发红,走出门去,又回头对金鹏说道:“谁是他的小姐,谁……谁又要他做我的姑爷?哼,我这辈子就算嫁不出去,也不会嫁给他的!”

哼一声,很利落地回头走了。

秦余吞掉剩下的包子,感觉包子不单咸,还有一股子的甜味。

金鹏等自家小姐走远,才走进来,恭敬道:“姑爷,道路都打扫干净了,强盗们的尸体停在了村外头,那个最恶的孙恩此时已经绑在牛车上,里长一大早就派人去了城里,我想很快官府的人便会赶来。”

秦余点了点头,忽然,门外一个青年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见到金鹏就抓住他的胳膊道:“村外有个将军,要抢我们的功劳,这会子,陆姑娘已经和他打起来了。”

“什么!”

秦余和金鹏一听,都是震惊,知道事情非同小可,一齐快步出门。

那青年带着他们,很快到了村口。

村口,陆菁菁手握宝剑,左右攻击,把那穿着甲胄的将军给逼得节节后退。

“你居然敢打老子,知道老子是谁嘛?格你娘的泼妇,老子今天非杀你不可!”

嘴上如此,但功夫上却落了一大截,不到片刻,这将军便被陆菁菁一脚踩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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