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读档游戏人生>第一百一十三章 转机

第一件事,偷走猎枪,然后把猎枪藏起来。顺便在田村长家里找了找,拿了一把趁手的匕首,挥舞了两下感觉还行。

用匕首杀人比猎枪可怕多了,特别是喷涌而出的鲜血溅到脸上的那时,滚烫的血水,让人作呕的腥味,扭曲的人脸,从地狱传来的呻吟声。

刘易霖忘记把匕首从田村长胸口拔出,就这样放任他在一旁地上孤寂的死去,自己打开水龙头,使劲用水搓洗着自己全身。

好脏啊!自己的身上溅满了肮脏的血,恨不得用匕首刮掉粘在皮肤上洗不掉的痕迹。

从田村长胸口拔出匕首,这下鲜血没有再次飞溅。

离开时看了一眼他失去神采的眼睛里透露出的恐惧,刘易霖有点不懂,死了之后还有恐惧吗?

站在王家院门外面,总觉得自己身上腥气太重了,万一等下被发现了不对劲然后人跑了怎么办?要不还是隔得远远的用枪吧?

算了,不是说好了是练习用匕首吗,又用回枪算是怎么回事。

刘易霖发现自己举着匕首的手臂在颤抖,频率很快幅度很小的那种。

我这是害怕?还是兴奋?

有没有镜子让我看下自己现在的表情?

安抚了下自己的手臂,刘易霖站在院门外急促的喊道:“王叔叔!在吗?不好了!田村长受伤了,你快去看看啊!”

里面的声音很急,“怎么了?”

王平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在穿着衣服。

看来刚刚是已经睡下了。

刘易霖装作很急的样子,“刚刚田村长被蛇给咬了,我们也不知道是不是毒蛇,看田村长很痛苦的样子,我就来找人了!”

王平很急,连忙打开门,“走,我去看看!”

王平急匆匆的往前跑,才刚刚起步,刘易霖从背后袭击了他,左手从背后捂住他的嘴巴,王平下意识双手抬起想要拉开刘易霖的手,这时候刘易霖右手的匕首抹了他的脖子。

电视里最经典的动作,精通于暗杀的高手最常用的姿势。

刘易霖觉得自己这一刻一定是超帅的。

王平就这样悄然倒地,双手使劲捂住自己的脖子,喉管受伤说不出话。

这让刘易霖很有成就感,又不用粘到血,又能完美的暗杀,就差在王平的尸体边上摆一个剪刀手的姿势了。

王家剩下的老人女人和小孩暂时不用着急,反正练手,接下来还是挑战一下村汉吧,这些家伙可是有蛮力的,一不小心就会被反击,有挑战性。

所以有成功有失败,成功了继续,失败了重来。

失败了很多次,失败之后就找机会自杀,自杀了就重新开始,多么轻松写意的场景,世间还有像我这样自由的人吗?

刘易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经历了多少轮回,经历了多少黑暗,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再次见到过阳光。

如果就这样杀戮下去,即使是成功任务通关,也很难想象他到底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三观已经完全颠覆,对生命的漠视已经完全把他变成了一个恶魔。

可怕的是,他的内心,已经渐渐没有了善恶感,已经纯粹变成了一个机器,一个只知道杀戮,没有感情的变态。

刘易霖行走在火堆还没燃尽的村里,凝固的血液在他的眉角绽放,已经不再对腥臭的血液抗拒了吗。

人们发现了不对劲,顺着从密林深处吹来的晚风,血腥的味道已经遍布全村。

剩下的人有组织的结合在一起,面对着火焰的背景下举着匕首背着猎枪的男人,喊话似乎没有用了,刘易霖连回应都懒得回应。把匕首插回腰间,从背后取下猎枪对准了眼神里满是惊恐的村民。

那谁,胡同是吧?你稍微往左边靠一点,不然等下伤到你了。

奇怪,为什么嘴巴发不出声音呢,我不会是失去说话的能力了吧?算了,先杀人再说吧。

扣响扳机,村民应声倒下,刘易霖心里默默地赞扬了下自己越来越纯熟的枪法,却没想到自己在打中村名的同时也打中了胡同。

啊,霰弹枪这种东西真麻烦啊。

胡同难以置信的摸了摸自己胸口,强烈的疼痛和无边的恐惧侵袭着他,他死命的嘶吼,痛苦的跪倒在地上。

切,又失误了。

刘易霖瞥了瞥嘴角,把猎枪反过来朝向自己,心里默默的说:“胡同啊,别怪我啊,要怪就怪田村长的枪不好,我这样也算是一命陪一命吧,别生气啊。”

刘易霖在通向地狱的路上越走越远,体内的怪物已经越长越大,就要破壳而出。

可是老天爷还是给了转机,也许是老天爷慈悲,也许是数学中随机事件的必定发生论,也许是纯粹的偶然。

……

火焰在跳动,透过火焰能看到他们欢乐的笑脸,开心的情绪在四处蔓延,刘易霖觉得很陌生,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再次出现这些情绪。

篝火对面的同学好像是胡同?对了,是他,自己刚刚才把他杀死一次,说起来胡同真的很倒霉,无尽的重复中好像死掉了十几次,为什么这个家伙老能吸引我的子弹呢?

奇怪,我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开始工作才是正确的吧。

刘易霖准备站起身直接离开,却感到自己的左手好像被谁给拉着。

扭头一看,好像是一个好久没有见过的人了,焦糖色的头发在火焰的光辉下有让人甜腻的感觉,火焰映照出来脸上的绒毛让刘易霖看了有点痒痒。

她是谁来着?

她好像不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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