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大唐最强路人甲>第10章 火炙狼肉

“小郎君,你师父是谁,身手恁的了得。”哥舒翰问道。

“我没有师父,野兽就是我的师父。”阿斐抿着嘴唇说道。

哥舒翰的脸上浮起一丝惊讶的神情,迟疑了一下,没有再继续追问,回头吩咐道。

“你们几个把狼皮剥下来,我们暂且不用赶路,吃饱肚子再说。”

随行的军士一声欢呼,开始忙活起来。不一会功夫,几条野狼就被剥皮抽筋,开膛破肚。

“小郎君,这头野狼是你杀的,要不要亲自动手?”

哥舒翰走近几步,对阿斐说道,一双眼睛在篝火的照耀下好似是碧绿色的,鼻梁甚高,眼窝深陷,与西域胡人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些黄种人的面目特征。

李惊舒翰的父亲是突厥人,母亲是西域胡人舒翰的长相,史料记载果真准确无误。

阿斐也不答话,走了过去,一刀下去,划开野狼的皮毛,紧接着连划带剥,一转眼功夫就把狼皮完完整整地剥了下来。期间,阿斐因为动作过大,牵动了左肩的伤口,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把狼皮剥下来以后,阿斐并没有显出得意的神情,反而是神色落寞。突然间,他双膝跪地,郑重地对着野狼的尸身磕了个头,这才继续动刀把野狼的肉身切割成几大块,一系列动作干净利落,竟然比哥舒翰的随从军士还要麻利迅捷。

“阿斐,你这是?”

李惊云不明白阿斐这样的举动有何用意。对于唐朝人来说,跪拜是最大的礼节,只有对父母长辈才会行跪拜之礼。

“狼群对我有养育之恩。我很小的时候,家里人就死光了,是狼群把我养大的。父母没有给我留下任何东西,只有这把刀一直跟着我。今日杀狼,是它要吃我,现在我为了活下去,也要吃它。吃与被吃,原本就在一线之间。”

阿斐的语气极为低沉平淡,好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关系。

李惊云和一旁的哥舒翰已经彻底动容了。阿斐的身世还真是可怜,从小就惨遭灭门,被狼群抚养长大,与野兽为伍,学了一身本领,只为在荒野中生存。

可是,李惊云不明白。阿斐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市镇,仅仅是为了度过这个难熬的冬天吗?他显然对这片地域非常熟悉,知道几百里外的县城,而且一路上对道路和方向极为熟悉。这说明,他必定在县城与市镇之间穿梭奔波过。那么,到底是什么理由,或者说什么样的动力,能够让这个8岁的小男孩在这几百里的雪域荒原中辗转奔波。

李惊云想到了这些,却不便再问。因为,阿斐身上的秘密,犹如一个多年前的伤疤,如今已经结成了厚厚血痂,永远也无法愈合,一旦触碰了这个血痂,鲜血立刻会奔涌而出。

“咦,这些树枝是做什么用的?”

李惊云终于看到了地上的那堆拇指粗细的树枝,一头已经被阿斐削尖了,每根树枝足有二尺来长。

“本来想在雪坑里挖点山鼠,烤山鼠肉吃,没想到狼群却来了。”

阿斐一边说,一边摸了一下自己的左肩,那里被狼王的利爪狠狠地抓了一下,此刻血流已经停止了。

“让我看看,你受伤重不重?”

李惊云走了过去,想揭开他的衣衫看看。

“不用!”

阿斐的反应异乎寻常地强烈,神情中似乎有些忸怩之态,与他平日里的神态气度判若两人。

李惊云诧异地看着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阿斐的反应会这么激烈。难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在怪自己吗。

“一点皮外伤而已,何必婆婆妈妈的。”

阿斐冷冷地说道,又恢复到平日里的神情姿态。

“我这里有金创药,是从当地神医那里配的疗伤圣药,敷在伤口上效果奇好,一般不会留下疤痕。”

哥舒翰拿出一个小瓷,递到了阿斐手上,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阿斐一听到“不会留下疤痕”,突然显得异常热切,忙不迭背过身去,把药膏抹在受伤的地方。

“你俩是朋友?”

哥舒翰看着李惊云,缓缓地问道。

李惊云坚定地点了点头,回答:“我们是兄弟,过命的交情!”

“兄弟?”

哥舒翰流露出诧异的神情,若有深意地看了一眼阿斐的背影,没有再说什么。

“对了,我们可以烤肉串啊!”

李惊云的肚子早就饿瘪了,看到那堆削尖的树枝,眼睛一亮。

“你会西域胡人的烤肉?”

哥舒翰发现自己对李惊云的了解犹如冰山的一角,总会有新的惊喜和意外发现。

“太简单了。阿斐,你敷好药没有,怎么有些婆婆妈妈的,把狼腹部的肉切成一寸见方的肉块,我给大家烤狼肉串吃!”

刚才阿斐说他婆婆妈妈,李惊云自然要找机会找补回来。

阿斐转过身来,脸上一红,也不吭声反驳,快速走到处理好的野狼肉旁,用胡刀把狼肉一块块地切割下来。

李惊云看到他不吭声,以为阿斐又闹别扭了,忙不迭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右肩膀,说道:“别生气,一会我烤狼肉串给你吃,绝对把你馋的舌头都会吞下去。”

“说话便说话,别动手动脚。”

阿斐冷冷地回道,自顾自地切割狼肉。

李惊云以为自己不小心触动了他的伤口,受伤的部位不是在左肩吗,自己拍的是右肩,而且力道非常轻,不应该会疼啊。当下也不方便继续追问,埋头把狼肉块串到树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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