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造就了英雄,英雄引导了时代,人民创造了时代。
而对于罗兰的人民来说,也许,罗兰王就可以称之为是一个时代。
——《新罗兰编年史·序章》
“报!丽凤将军战死!”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天上的太阳这才刚刚挂起,照耀在罗兰过第十六行省—雪漫城的皑皑白雪之上,伯爵府里,一个棕色头发的少年板着脸从床上爬起来,嘴里不禁碎碎念道了一句:“丽凤!丽凤!该死的,到底谁叫丽凤!”
这个少年是斯贝斯·罗格伯爵的长子,哈斯·罗格。今年八岁。具体忘了从哪天开始,我们的小少爷就开始反复的做起了这样一个意味深长的梦。梦里,一个身穿帝服的士兵不停的重复着一句“丽凤将军战死!”
或许前几次听的时候,心里不免还带着一些悲凉和惋惜,毕竟,一个女将军战死沙场这种事不管是谁都会感觉一股悲凉。
然而,这个梦一直困扰哈斯几年了。
他听烦了!
当然,我们哈斯少爷也去派人查过,到底谁叫丽凤。结果可想而知,叫这个名字的人确实有几个,但无一全都是地地道道的平民。不要说将军了,连个士兵都没有。
“少爷,少爷。又做噩梦了昂?”一边狐女侍女听到声音急忙从一边跑过来,不过脚下步子不稳,一个不注意,踉踉跄跄的直接跌倒在地,手里茶杯应声而碎。
“兰兰,注意点。”哈斯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默念一句:这个月第八个茶杯了。
一个傻狐狸。
狐女是罗兰唯一存在的半兽人。
如果说二十年前,狐女还是个稀罕物件,但是放到现在,这种一个金币买一车的东西,恐怕连普通的佣人都比不上了。
毕竟,狐女这种东西,虽然大多长得漂亮,前凸后翘的身材不错,不过手脚都是毛茸茸的爪子,指甲锋利不说,智商还特别高,(当然,兰兰是个例外。)以至于,贵族们觉得这东西就是污秽之物,普通人买这东西没用,扔到红楼里又没几个人要,所以,狐女在现在处于一个很尴尬的地位。
当然,也有人提出过疑问。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狐女,没有狮子人?兔女?又或者说其他半兽人呢?
结果不得而知,至少,目前还没有发现过其他类型的半兽人。
至于兰兰,如果不是哈斯三岁那年出门恰巧路过,直勾勾的盯着兰兰走不动路,恐怕现在兰兰不知道埋在哪片小麦地里了呢。
兰兰似乎对打破茶杯这种事已经习惯了,抬起毛茸茸的橘红色爪子挠挠头,嘿嘿一笑,脸蛋红红的,说了句:“嘿嘿,少爷,我再去烧水。”
哈斯一脸黑线。
下床,随手拉了一件毛皮大衣,也不分清到底是哪种皮子,不过披在身上避寒效果倒是不错,邋遢着步子,打个哈欠,推门出去扯着嗓子大声喊了几句:“大白!大白!”
没多一会,一个被叫做大白的男仆人极其不情愿的走了过来,嘴里唠叨两句:“少爷,少爷,都说了多少次了,我不叫大白,我叫凯特罗斯。”
“好了好了,大白,你的名字太难记了,帮我把屋子收拾一下,随便换套新茶具。”
“奥古斯丁在上”大白心里很不情愿暗暗地骂了一句“我们伯爵大人兢兢业业为帝国效力这么多年,为什么会生出这么一个傻儿子呢?”
一个傻小子,一个傻狐狸。
其实哈斯出生的时候人们并不认为他是个傻子。相反,还认为他非常聪明,从出生那天开始,哈斯就一直不知道哭字怎么写,两个蓝宝石一样的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个停,一直观望周围的人。
这孩子怎么可能是傻子?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哈斯也是一天天长大,从生活中暴露出的缺点也相继而出,一样接一样的让人有些接受不了。
就比如,哈斯的记性非常差,连人名都记不住。就像刚刚叫凯特罗斯那样,只要名字超过三个字,哈斯就会说一句:你这名字真是难记,我记不住,我以后管你叫大白好了。
于是,伯爵府里就出现了一群叫做大白、二狗子、三胖子之类的称呼。
等大白非常不情愿的帮哈斯收拾完屋子之后就是早餐时间了。
早餐非常简单,并且大厅里硕大的餐桌上也只坐着三个人,不用说,这个身材魁梧挺拔,眼角下还有一道刀疤的就是我们的斯贝斯伯爵大人了。而坐在一旁的那位优雅高贵的女人,显然就是我们的伯爵夫人了。
“咳”斯贝斯伯爵大人一声轻咳打破了早餐宁静的气氛。哈斯不禁颤抖一下,他知道,接下来就要询问联系武技的事情了。
事情果然和哈斯想的一样,只不过不同的是,哈斯的回答和伯爵大人想的却不一样。
“昨天,帕奇斯示范那两个动作,复习的怎么样了?”伯爵大人抬手拿了一片优质小麦粉做成的面包片,嘴里碎碎念了一句“要是放在十五年前,这一片面包都能让一个队伍的人大打出手。”说罢,顺手给面包片上抹了厚厚的一层果酱,随即填进嘴里。
帕斯奇是伯爵大人退役以后从部队带回来的贴身士官,随伯爵大人南征北战这么多年,不论是实战技巧还是武技斗气,都可以用非常不错来形容。
“都忘了。”哈斯淡淡的说了一句。
突然,就感觉时间好像凝固住了一样,不管是用餐的三人,还是旁边几个待侍的仆人,五一不被哈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