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我死后成了妖>0039 稳了

一周之后,金子站在鸽子石的顶端,看着山下的庄园里策马狂欢的一家三口,心里不胜唏嘘。

祈祷吧,女人,祈祷你能在这片蓝天白云之下,青青绿草之间,苍翠山石之侧,坚实马背之上,获得最大限度的平安与喜乐;只有这样,当黑夜来临之际,你才不至于因彷徨而气馁,因懊恼而颓败,因痛楚而哀嚎,因苦难而退缩;只要你心里对这大千世界还存有一丝丝向往,就会如我一样咬紧牙关,挺过最黑暗的时光,当黎明洒下,第一缕光辉映白了你的额头,你将重获新生。

然后你将知道,必要的善念,温暖世界,多余的善举,招致毁灭。

这就是你的病,而你该庆幸,此时此刻,有两个全世界最疯狂的疯子,要联手帮你治疗。

“妈的。”金子抹了把眼泪,“太特么感人了,太感人了,连我都忍不住了,大姐,于姐,于芳大姐,你可得挺住哇,嘤嘤。”

鸽子石下,兀鹫和渡鸦早就混进了山庄,好在鸽子庄里也有不少小动物,就算多了两只古怪的鸟,旁人也不会感到奇怪。这种安排是三人长久以来打下的默契,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安排一个人盯着外围。

由于金子随时负责与莫征联系,而庄园里不方便化成人形打电话,所以这个苦逼的差事就交给了他。

金子在山顶上啃雄鹿尸体的时候,兀鹫和渡鸦则洗劫了城堡的地窖,这里实在是太富裕,1947年的白马庄红葡萄酒竟然摞得比人都高,由于庄园里到处布满监控,他俩不敢随便变成人,而且他们也不能因为偷嘴这种事麻烦金子去黑监控,所以,这就成了比拼技巧的比赛。

最终是渡鸦胜出了,他又尖又长的鸟喙在玻璃瓶底一啄就是一个窟窿,然后鸟喙啄进去,又刚好堵住窟窿,接下来,就可以尽情品尝美酒了。

兀鹫依葫芦画瓢,却只能把酒瓶啄得稀碎,在糟蹋了十几瓶这种天价红酒后,他选择了放弃。

没办法,谁让他的嘴是又大又钝的,光论体型,他其实比金子都要大一圈,但战斗力就要差上不少,因为爪子和喙的锋利度都不够,这是兀鹫的致命缺陷。

顺带一提,他的具体品种是安第斯神鹫。

看着渡鸦一个人喝得尽兴,兀鹫都要馋哭了,末了,他乞求自己的老朋友能喂给他一点点,没错,就像鸟巢里的妈妈将猎物撕成一块一块,亲嘴喂给孩子。

对于这个请求,一开始渡鸦是拒绝的,哪成想兀鹫竟然躺在地上打滚耍赖起来,于是渡鸦一脸黑线,不情不愿的,开始进行gay里gay气的喂食。

一转眼,时间到了晚上。

庄园里亮起了星星点点的灯,远远看去,灯火与天上的繁星对应了成了彼此的倒影,不知是上面的银河铺开了水面,还是下面的苦海泛起了波澜。

城堡门口,侍女穿着中世纪风格的束身服装,端着几杯饮料走了出来,向后花园那片草场走去,于芳躺在草地上望着星星,听到沙沙的脚步声,一转头,视线对上了侍女的脸,由于视角原因,在侍女头上,刚好是城堡的圆顶,再往上,圆顶上面的尖塔刚好串着月亮,而在月光的中央,是两只摇摇晃晃的鸟,那飞行的姿态,就像彻夜未归的醉翁。

两只鸟飞得摇摇欲坠,最终停在了不远处的七叶树上,那是一片七叶树组成的林子,长在一块不算太陡的小坡上,顺着坡底一路向上看去,视线就停留在鸽子石的顶端,现在的于芳夜视能力极好,可以看到,那片山顶上立着一只金雕,正在缓缓梳理着自己的羽毛,然而只是一眨眼,它便不见了踪影。

于芳收回目光,发现了眼前的杯子,还有侍女那永远甜丝丝却不带一点感情的汉语发音:

“夫人,请用血。”

“老爷,小姐,请用血。”

接着,一家三口同样的动作,端起杯,一饮而尽,动作太粗暴,导致洒出了一些,染红了嘴角,染红了下巴,看上去狰狞恐怖,并没有古老血族的优雅。

于芳曾经问过侍女,这些血都是哪来的,得到答案之前,她曾经抱有一丝幻想,因为她看过一些关于吸血鬼的影视作品,那里面说,喝动物血也是可以的。

然而真正的答案击碎了她的幻想,侍女当着她的面露出胳膊,上面排着几个粗大的针孔。

这座庄园里,有很多侍女。

“老爷,夫人。”侍女说道:“喝完之后请跟我回去吧,城堡里有客人在等着你们。”

于芳和徐滔对视一眼。

他们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丝不安。

金子站在山顶撒了泡尿,舒服地出了一口气,然后把头埋在翅膀下挠痒痒,这时他放在一棵树下的衣服里响起了手机铃声,于是他消失在山顶,飞过去变成人形,接了起来。

电话是莫征打过来的,他说:“一会你去机场接几个人。”

金子纳闷道:“谁?”

莫征说:“你们的帮手。”

帮手?

啊哈!

金子激动了,虽然监视这种活很简单,但到了捞人的时候,就会有些预料不到的困难,那些黑衣人都好对付,他们的角色类似非常公司的普通探员,全靠手里一把枪,而且要知道,他们的枪里可不是抑制弹,而是银色子弹或者白橡木弹一类的玩意儿,对自己这种妖怪是起不了作用的。

怕就怕,aoa会派来一些异能者,尤其那个拉尔夫,身为欧洲人,金子可是知道,初代吸血鬼,实力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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