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定向发行375亿股限售股,每股股价4元人民币。一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林诚分到10亿股,需要支付4亿元人民币。
剩下275亿股份,由光景瑞星、世纪伙伴、浙江星河、s群像四家分完。
北京文化,一分钱没有花,就收购了四家公司,多出了五家娱乐圈很有影响力的股东。
它所付出的,只是虚无的股份。
这种玩法,大股东们都是门清的。
盘子做大了,可以分配的蛋糕增多了嘛。
小散户们看不懂,那也没有关系,他们被代表了,大股东表决了,就是拍板定案了。
新来的五家股东,其实也不需要掏一份钱的,左手倒右手的游戏。
前脚需要掏认购资金,后脚就可以收到北京文化的收购款。
所以,直接是用股份换股份,谁也不用掏钱,谁也不用交税,这是合理合法的。
而林诚,签的是对赌协议。
北京文化自己是没有院线的,所以它联合中影、南珠院线,共同发行心花路放。
保底价是10个亿,就是要支付出来35亿元。
而按照协议,其中35亿元,转化为林诚的股份,就是北京文化的10亿股股票。
缺口5000万元,才是林诚需要真金白银付出的现金。
这一点钱,林诚就在上映前直接付了。
中影、南珠院线赚的是发行费,稳赚不赔的。
而10亿之后的票房,所得的制片方利润,北京文化只收取25。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文化参与保底发行的电影,在分成占比上很跟华谊保底西游降魔分成占70、博纳保底后会无期分成占40相比,北京文化保底分成占比25的比例,显得很单薄。
显然,作为新军的北京文化,是想通过让利方式攫取影视资源,提高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让自己在被头部电影公司瓜分无几的文娱市场上,迅速的占据一席之地。
林诚私下承诺,票房最少有12个亿。
北京文化还计划投入5000万元的宣传费用。
这样一算,如果票房12亿,可以不亏,最少可以赚到500万元制作费再加上几千万元的发行费。
如果北京文化,经营良好,那么谁都赚了。你好我好大家好。
如果北京文化经营不善,连年亏损,那大家都赔惨了。
尤其是四家公司的拥有者,他们可是一分钱都没有收到,全部换成股份了。
在达成此番交易的基础上,宋戈与北京旅游进行了业绩对赌,要想拿到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必须完成对北京旅游的业绩承诺北京摩天轮文化2014年到2017年的业绩分别不低于1537万元、2441万元、3043万元和4022万元,未完成的部分,是由宋戈方面进行现金补偿。
在外人看来具有赌博性质的保底发行,其实是宋戈建立在专业能力基础之上,对所有参与作品充分了解、信任后做的决策。
在宋戈的理念中,保底其实是是一种金融手段,也是电影工业化的一部分,在投资之后,从产业的角度去保护和帮助创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