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乱臣贼奴>第一百一十一章 难凉热血

很快,他们刚寒暄两句,便有侍女端着酒菜走了进来…

“张校尉。”步文举起酒杯,面含微笑,“步某早就想结识校尉,今日得见,心中快意难以言表,步某,敬校尉!”

“步公子太客气了。”张墨翎脸上笑意不减,“张某敬公子!”

说完,两人相视一笑,顿时将眼前酒杯一饮而尽。

“你这步文,真的是。”迟渐君本已举起酒杯,但此刻见了,只好又放了下去,笑着摇了摇头,然后继续说道:

“张校尉,你可是不知啊,自从那日落英阁一别,我与这步文说见到你以后,他就每天嚷嚷着让我带他来见你,可我哪里知道你的住处,后来被逼得没法子,只得躲着他。”

说话间,夹起一块肉塞进嘴里,声音开始有点模糊不清起来,“直到昨天,听说你被任命为建威校尉、封为男爵,这才知道你还在临天城,昨晚连夜打听,才知道了你的住处,所以一大早就写了封书信给你。”

张墨翎听了,不禁有点始料未及,这步文的样子,一眼看去,就是一个修养极好的贵族子弟,却没想到竟然对他这么上心。

这迟渐君也是,虽说有些放荡不羁,但那日在落英阁中,从他出手阔绰的情况来看,也是非富即贵。

且不说这两人是否是世族,就算是普通人,也只怕是会对他这个家奴躲避几分,怎会这么关心…

心里想着,便问道:“张某何德何能,让二位如此关心。”

“张校尉哪里话!”迟渐君嘴里嚼着东西,边说边举起酒杯,“我迟某平生最佩服的,就是那些在战场上英勇杀敌,护我国门,为我大辰开疆拓土的猛士!”

“步某也是如此!”话音未落,步文突然面色一正,肃然道,“大丈夫立于世间,就当纵马执剑,血染沙场,杀敌建功!”

张墨翎听着他们两人如此振奋的话语,心中暗道人不可貌相,他们两人,一个一副肾虚的模样,一个一副文绉绉的书生模样,没想到竟都怀着满腔热血,梦想着为国建功立业…

张墨翎如今才十六岁,本就是年轻气盛,热血难平的年纪,此刻听了他们的这几番话,心中火焰顿时被点燃,当即拍案叫好,道:“说得好!”

话刚出口,便斟满一杯酒,猛地站起身,“二位说得好,方今五国混战,正所谓时势造英雄,如今正是我们大展宏图,正当建功立业之时。九万里风鹏正举,二位少年英雄,张某敬二位,干!”

说完,立即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干!”

迟渐君与步文神色振奋,听了张墨翎的话,立即随他一起,站了起来,与他一同,满饮杯中酒。

一直在一旁正襟危坐,侧耳倾听的简生,此刻也被他们三人的情绪所感染,面色潮红,情不自禁地站起身来,虽没有说话,但也对张墨翎躬身行了一礼,恭恭敬敬地敬了一杯酒。

“我听闻,张校尉要在禁军任职?”步文脸上的激动还未褪去,立即问道。

“没错。”张墨翎点头回道。

“哈哈哈,如此甚好!”步文拿着酒杯,仰头笑道。

“步公子此话怎讲?”张墨翎虽然心中疑惑,但还是笑着说道。

“张校尉有所不知。”步文刚欲说话,迟渐君立即抢着说道,“步文也已经是禁军校尉,不日便要上任,日后,你们二人可就同在一军了。”

张墨翎听了,先是面露思索,紧接着,转瞬间便幡然醒悟,神色惊喜,道:“好,好,好,能与步公子一同上阵杀敌,真是令人神往,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

说着,又斟满酒,然后举起酒杯,道:“来,干!”

“干!”步文笑着回道,饮尽之后,又道:“步某又何尝不是,能与张校尉这般英雄同处一军,我都有些等不及要赴任去了。”

“哈哈哈哈哈哈……”张墨翎慨然而笑…

接着,众人又相继坐了回去,开始谈天论地,针砭时弊,共同抒发心中理想。

一时间,竟像是多年未见的知心好友一般,畅所欲言,又像是遇见了他乡知己,相见恨晚…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都已经有了点微醺之时,步文突然说道:“这样饮酒,未免太过乏味,不如,我来舞剑助兴如何?”

“好!”迟渐君当即拍手叫好,“我已有多年未曾见你舞过剑了,你这临天风玉,可已经消失多年了啊。”

“今日见到张校尉,心中高兴。”步文说话间,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呛啷”一声拔出腰间佩剑,慢悠悠地走向厅堂中央,口中同时说道:

“那些个官宦贵族子弟,一个个空食祖上遗禄,碌碌无为,每日只知饮酒作乐,怎配我步文为他们舞剑,只有与张校尉这等英雄在一处,方可放开胸怀,无拘无束。”

说话间,已经开始舞了起来…

迟渐君听了,笑着摇了摇头,开始自斟自饮起来…

张墨翎看着步文fēng_liú倜傥的英姿,潇洒清逸的剑舞,即便他身为一个男子,一时都不禁有些入迷了,惊奇之下,不禁问道:“迟公子,为什么这步公子,叫作临天风玉?”

“难道张校尉看不出来吗?”迟渐君似乎已经有了点醉意,说话都有些摇头晃脑起来,“你看他玉树临风,面如冠玉,又英姿雄武,凡是看到他的人,无论男女,都会沉醉其中,又或是自惭形秽,所以…”

说着,脸上的笑意竟然有些玩味起来,“久而久之,这临天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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