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着吃饭,坐在地下吃饭,坐在板凳上吃饭,对于豪放的郑鸿宾,都无所谓,至于前往明科镇,有没有马车可坐,对郑鸿宾来说,白十公里的路,那就更无所谓了。
“帕西,你不用担心,兵兵大爷,步行的速度,快的要命,就跟风一样,比马跑的都快!”
扎克是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对着帕西说道。现在的扎克,真的服了,兵兵大爷真是太牛逼了,帕西硬是拉了一马车的金币,跟着兵兵大爷一起上路,据说这一马车的金币,都是给兵兵大爷准备的零花钱。
魔法师如此大的事情,整个牛人村,除了正在酣睡的艾丽,所有的村民,都亲自赶来送行了。因为郑鸿宾是背剑的魔法师,在牛人村里,已经快速传开了,而且郑鸿宾是牛人村的第109户村民,属于最正宗的牛人村村民。
酒醒的村长山姆,一顿美酒相喝后,竟然跟郑鸿宾也成了好朋友。此时正拉着郑鸿宾,一定要让郑鸿宾看村长山姆亲自选的宅基地,同时村长山姆发下誓言,一定要给郑鸿宾,在牛人村建一座最棒的住宅。山姆的目的,非常的明显,就是希望将来有一天,郑鸿宾能够再次的回到牛人村,光宗耀祖。
“爹,儿子不孝!对不起!”
秃噜也无奈的跑了出来,再不出来,自己伟大的修士老爹扎克,就要离开牛人村了,从此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爹,走了!家里的房子,肯定还是你的,爹,只是和兵兵大爷住上一晚。你看现在的结果,兵兵大爷都没有睡在咱家,在野外的树林里,睡了一晚,都是你惹得祸,让伟大的魔法师,露宿街头。”
父子俩在一旁,低声细语,说着悄悄话。儿子已经得罪了郑鸿宾,秃噜想成为斗气修士,只有靠自己努力了,扎克自己可没有本事帮助儿子成为修士,那怕自己现在已经是修士了。森林里会修炼的野兽,扎克是真的没有能力猎杀,因为扎克已经做过实验了,自己的段位太低,根本就杀不死会修炼的野兽,这就是扎克特别尊敬郑鸿宾的原因,就是因为扎克知道郑鸿宾,有多么的强大!
“兵兵大爷,你看这里满意吗?这是我们牛人村,位置最好,环境最美的地方。牛人村的祖辈,曾经留言,这块地方,是给牛人村的魔法师,准备的宅基地,都多少年了?一直空在这里。”
郑鸿宾看着面前一座不高,有点平坦的小山,山上有一片竹林,郁郁葱葱,非常的美丽清爽,就跟一幅画一样,整个小山,风景秀丽,充满了诗情画意。
“山姆村长,真的好美!可是兵兵都要离开了,可能以后不会再回来了,不用浪费了!”
“不行!因为兵兵大爷是牛人村,走出去的魔法师,必须使用这块宅基地,请你给这个院落,留下一个名字吧!求你了,兵兵大爷!”
此时一阵微风刮来,“呼呼”的风声,在竹林间“莎莎”回荡。
“拿纸笔来!”
矫情不是修士所为,郑鸿宾也不再客气,随口就是一声大喊。说句实话,郑鸿宾真的是知识渊博的人,不然也不可能成为星门战舰的最高指挥官,只是在修行者的世界里,大家讲的都是自身的武力。
“听风小筑”
郑鸿宾就是用华夏的汉字,写下了四个充满意境的大字,然后对村长山姆,说明了这四个字的含义,随后就跟牛人村的村民,热烈的道别,踏上了前往明科镇的路。
看着背剑的魔法师,走在一行六辆马车的中间,在清晨的阳光下,在马铃的晃动下,“叮当!叮当!”,渐渐地远去,直到看不见踪影。
一群不愿意离开的牛人村村民,还在那里激烈地热议着。
“村长,那把龙泉宝剑,你真的拿不起来吗?兵兵大爷背着龙泉宝剑,怎么就跟没有重量一样,你说这可能吗?”
“真是无知,知道我爹,为什么坚持要给兵兵大爷竖像,建房?就是因为那把龙泉宝剑,真他妈的太重了,老子都拿不起来!别说我爹了!”
“你们不懂?一个魔法师,背着这么重的剑,意味着什么?”
村长山姆看着马车的方向,喃喃地自语。山姆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背剑的少年,那个少年是一个魔法师,可是身为高贵的魔法师,却因为身后的宝剑太重,没有办法乘坐豪华舒适的马车,享受轻松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