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仙界红包群>第一百六十五章 觉悟的再次提升

林浩老爸下面还有个妹妹,当年也是任性,一下子嫁到了云贵那边的山区,地处十分偏僻,进出一趟都十分费劲。林浩印象里似乎在小时候去过一趟,那次还是姑有了小孩,娘家肯定是要去人的。那次旅程成了林浩心里的噩梦,再加上他当初是个晕车党,那摇摇晃晃的山路差点没要了他半条小命。

林浩赶忙说:“别!妈,姑那里环境也太...呃不方便了吧!没事的,你和爸就搬到海市过来住”看爸妈还不松口,林浩再加把火道:“我的身份信息在网上一搜就出来了,这也躲不过了,最多给你们找个清净点的地方,不然就算你们躲到山沟沟也不行,不是有句老话么: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林浩耐心的给老两口做着思想工作,虽然他心里认为父母有些小家子气,小题大做了,但是换位思考一下,也完全能理解。

你总不能让过了几十年苦日子的人,一下子得知自己有了几千万,还表现出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说实话最后打动老两口的是林浩最后那句话,再加上他在手机上的千度名片上搜索出自己的身份信息给老两口看的时候,他们彻底败下阵来。

两人坐在饭桌前,来回交换自己手里的林浩递过来的手机,上面的信息反复看了好几遍,林爸终于放下手里的手机,看了儿子一眼,有些意味深长的说道:“明天把你手头的事情放一放,跟我回趟老家。”

林浩:“回老家干嘛?”

林妈笑着拍了下儿子的头:“傻儿子,你爸这是要带着你给你爷爷奶奶去上坟,好让他们知道咱家有出息人了。”

上坟,对华国人来说,一般是求先祖保佑,或者后人有了出息前去告慰先人。

林爸带着林浩去上坟,就是后者。

林浩点了点头,对华国人来说,光宗耀祖这件事是一个家族最大的荣耀。

所以老爸这才提出要带自己去祖坟,告慰先祖,告知家里出现了一个可造之才。

次日。

站在素昧平生的爷爷奶奶坟前,看着脸上闪过一丝失望却又马上被满脸骄傲布满的父亲,林浩不禁想到了前世让他感触最深的一篇古文《项脊轩志》,文章最后一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再看向爷爷奶奶的坟前,那一颗颗坟头高的杂树,或许父亲当年亲手盖上棺木,跪立坟前,也和归有光一般,立志有所作为。

如今,时光荏苒,转眼都快二十年了,坟前当年的种子也破土而出长成了大树,他却依然如旧,泯然于众人,父亲此时心里应该是五味杂陈吧,林浩轻轻跪在父亲身后暗自呢喃。

“不管走到哪里,都不能忘了根!”

路上林爸就感慨似的说了这样一句话。

坐在回家车上,林浩心里复杂极了,可能在那个世界自己也是躺在墓地里,被白发的母亲送的黑发人吧。

由于父子俩各有心事,一直到家,两人都没开口说什么。

林浩却知道,父亲的那一声感慨,表明他并不想离开这个地方。

所以他的一厢情愿估计要落空,这不,正在厨房忙碌着晚饭的老两口在那嘀嘀咕咕谈论了起来。

林妈也没有停下那正切着土豆丝的刀“老头子,你是怎么想的,儿子好像希望我们搬去海市。”

林爸拧上水龙头,将刚洗好的西红柿放到了林妈边上的菜板上说:“人生地不熟的,去了干嘛?不给儿子添乱嘛!”

林妈停下了熟练的操刀手看了眼身边的林爸说:“也是!咱们在这儿都住惯了,舍不下这份感情。”说着望了望这一家子生活了几十年的房子“再说学校那边待我们也不错,总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就在做一顿饭的功夫,夫妻俩就做好了决定。

“吃饭啦!看看你老妈的手艺。”林妈对着正在看电视的林浩喊了一嗓子。

这顿饭林浩吃得格外香甜,一个劲的愣是让两口子找不到插话的时间,这是林浩学聪明了,先把饭吃饱再谈事情。

吃完晚饭,林妈收拾收拾去了厨房洗碗筷,林爸就在客厅铺上儿子不久前才给他买的上好的白纸练起了他的书法。

林浩本来打算去尽尽孝主动到厨房帮忙,谁知道被林妈给赶了出来。

百无聊赖的林浩又凑到了林爸边上,看到老爸那行云流水般的毛笔字,不由大声赞叹起来,“老爸,你这手字可绝了,说不得都专业水准了吧?”

林爸拿着毛笔在砚台中沾了沾,手继续写着,嘴里给林浩介绍起了这支毛笔的来历。原来这支有些斑驳的毛笔还有沾着酒味的故事:父亲年轻的时候和一般的文青一样喜欢到处旅游,这支狼毫毛笔就是他曾经困阻于西疆大戈壁的时候一位帮助过他的当地牧民送的。

似乎忆起当年的青葱岁月,林爸那双握笔的手腕一沉,笔走游龙。跃然纸上的几个大字隐隐有了些宗师之像,狂放却又不失内敛,张合有致。

当然林浩是看不懂这些的,他只看到那纸上硕大的几个大字:莫问收获,但问耕耘;莫问前路,但问脚下。

林浩知道这是父亲借机教导自己,虽然自己两世为人,心智绝对不低,但还是被这两句煞费苦心的劝诫感动了,父亲之所以没有直接说出来,是怕一时伤了自己的自尊心。

是啊!将来成就如何,现在想他则甚?着急他作甚?

一面不可骄盈自满,一面又不可怯弱自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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