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尊圣杀>第二十二章 有钱人家
智去掌控它,否则就是给自己的傀儡做嫁衣,这也是为什么流光星火可以排到上古十大圣法的前面。

鹿语起来吃过早饭提议去逛集市,虽然都说陪女孩子逛街很不好受,可阿逸也没来过蓝州,去看看也是应该的。

于是一行人就熙熙散散的走在琳琅满目的大街上大多是买些常人的东西,但肯定比江州副城买的东西好,但买来就图个新鲜。鹿语一向喜欢走在前面,拉着阿逸东看看西逛逛。

当然像鹿语这种绝色女子在蓝州还是可遇不可求的,路上总有几个来问候的儒雅公子哥,都被侍卫挡了回去,每次有人来,鹿语都会看一眼阿逸,搞得阿逸心中泥石流飘过,这炫耀真是*裸,嗯。

天气挺阴凉的,就多走了一会。

刚准备回去,就看见有队人过来,抬着轿子直奔鹿语面前。

护卫闪身到鹿语前面,被鹿语推开:“干什么,还有人能把我吃了不成?”

江北眼睛闪闪的笑道:“没准就是来吃你的。”要说江北是真的准,那队人把轿子放在鹿语前面,撩开帐子走出来个打扮奢侈的公子哥,长相也算凑合。

为什么要说打扮奢侈呢?因为他身上带着玄天玉,这玩意没什么用,但是稀少,稀则贵这是常理,少说也要几万灵石,衣服也是金丝封边,有些贵族气息。但最贵的可不是这些,而是他手上的灵戒。

普通戒子为了好看,总是镶嵌着各式宝石,但灵力微弱。但是灵戒就不一样了,灵戒由地尊以上修为且会锻造之法的人开辟的小型空间,又用玄石炼化包裹,形成空间戒子。

所以这个东西是很贵重的,这人的戒子有些丑陋,可能品阶不是很高,但也是多少人都想的不可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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