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林小夕在家里,接到了寰宇公司的邀请函,请她们一家人后天去钟笋宾馆赴宴。
林小夕原本因为钱已经交给警察而被打消的疑惑,再次加深加浓!
十五岁的偏远县城里的中学生或许不知道郑泽华是谁!
但已活过一世的林小夕,对这位二十一世纪初的风云人物却再熟悉不过。
前世,即使林小夕完全摸不到富人圈儿的边,也从各种电视采访节目、报纸新闻,以及《知音》等八卦杂志这些漫天轰炸的信息中。
对这位二零零肆年,年仅三十二岁,就成了地产界巨头的郑泽华,还是了解一些的。
那是一个,即便是重活一回,林小夕觉得自己三十岁之前也完全接触不到的人。
如果老天爷不跟她作对,到四十岁的时候,她能跟郑泽华有所交集,不该是现在遇到。
林小夕心里很明白,这不是妄自匪薄,而是客观现实。
现在,这样一份邀请函就摆在了她的面前,告诉她:你想错了!
这让林小夕愈发摸不清头脑了真为了十万块钱?
不然呢?
自己也没什么好被人图谋的呀!
毕竟,哪怕现在是一九九八年,郑泽华也比她现在高出许多层次。
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寰宇的公关经理心里也有点疑惑,大老板事业做得极大、背景更不用说,为什么特意让自己送了份邀请函生?
良好的职业素养让他顶着林小夕疑惑的目光,面带微笑地站在一边等着答复。
陪同来的派出所民警是接待林小夕的那位小年轻,觉得气氛有点怪,挠挠脸,也忍住了没说话。
而刘月成和林云华,则是完全搞不清状况,想问什么,却看到女儿冲着他们摇头让他们不要说话后,最终什么也没有问。
林小夕已经有了主意,她诚恳而认真地对公关经理道:“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情,不能占别人的便宜。”
说完,打开了邀请函,摸出了钢笔,认认真真在上面写了婉拒的留言
尊敬的郑先生,
您好:
拾金不昧是每一个公民……
公关经理瞄到了开头,立刻如同被一个天雷打到脑袋上,破功了:“同学……”
就算你字写得好,也不要写成这样啊!
你以为在学公文写作吗?
林小夕抬起头来:“怎么?”
清澈的眼神看得公关经理一阵无语,这样写信,是一点也挑不出毛病来的,可要是写给老板?那就不合适了呀。
也不对,如果是自己丢了钱,一定也很想遇到这样的一个这样拾金不昧的少女的。
也许,老板就是因为这样,才想请她吃个饭的?
公关经理心里胡乱猜着。
林小夕等不到回答,照旧认真把信写完了。
拿起来端详一下,双手拿着,郑重递给了公关经理:“麻烦叔叔把这个带回去,谢谢叔叔。”
又向民警道谢:“谢谢警察叔叔。”
刚从警校毕业没两年的年轻小民警:……叫哥哥好吗?叔叔叫太老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