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重生九七小甜妻>第三十五章:让弟弟天天吃肉

林志远这话一出,林大鹏便皱起了眉头,教训道:“志远你现在都七岁了,是个马上就要读二年级的大孩子了,怎么还就是光知道吃?”

林志远立刻如同霜打的茄子蔫了!

“过来我这里烧火,不要在大姐那里碍事。”林大鹏却根本没有被林志远这个可怜的样子影响,毫不客气地继续教训道。

林小夕看小弟那个蔫头巴脑的样子,刚想开口替他说句好话,却被林大鹏警告地看了一眼,便也闭上了嘴,低头继续切肉。

林大鹏变成林唐僧的时候,还是不要惹他为妙!

大热天烧火,其实是个很累的活计,再加上林家现在的厨房又矮,连个出气的烟囱都没有,这就更热。

两人没一会儿就热得满头大汗,林小夕看着有些心痛,想到来之前在江市停留一天买的东西,灵机一动:“大鹏,菜都炒好了,这里也用不了那么多人,我密码箱里面,有给你买的复读机,你和志远去看看吧。”

林小鹏眼睛发亮:“真的?”

“我还能骗你。”林小夕笑骂一声,“去吧,密码是123456,箱子里面还有初一到初三的英语磁带,你可以提前听一下。”

因爸爸的一点执念,他们家姐弟三个,读书都早,大鹏虽然今年才十一岁,但下半年,也要去镇上读初一了。

林大鹏立刻站了起来,朝着堂屋奔了过去。

林志远却动都没动,他扬着被火烤得红红的小脸,嘟嚷着:“哥哥你去吧,我帮大姐烧火。”

眼睛却是巴巴地盯着煮红烧肉的大锅!

林小夕心里又好气又好笑。

等到肉熟,偷偷给他吃了两块,到第三块的时候,林志远自己摇了摇头:“大姐可以了,一会儿吃饭再吃。”

说完,恋恋不舍地跑出了厨房。

林小夕看着他瘦高瘦高得如同竹杆一样的背影,使劲眨了许久的眼睛,才没让眼泪流出来!

不过是二十年后许多人嫌弃不健康不太愿吃的五花肉,竟然被七岁的弟弟当成宝贝一样?

说到底还是家里太穷!

赚钱,她得赚钱,最起码,得赚上让弟弟能天天吃上肉的钱!

机械式的“abcd”声和欢呼声从堂屋里面响起!

林小夕回过神,看了一眼乱七八糟的厨房,正准备收拾,却在看到墙角的那一堆桐子的时候,眼睛一亮。

这种桐子,是桐油树的种仁,里面的种子因为可以提炼防水性佳的桐油和清漆,一直以来经济价值都比较高。

林小夕家,不过是在一片荒山上面种了百来棵树,每年收入都有几百块钱。

算得上是一笔相当不错的收入!

可这样不错收入的东西,林小夕家却不敢多种。

原因是这种桐子的表皮非常的硬,取籽十分不易。

如果种得太多的话,家里面根本没有多余的人来去皮取籽,而整个未去皮的桐子,小贩子又不收。

这样一来,纵然桐子经济价值高,可如果算上人力成本,却是相当不花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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