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开着一辆牧马人,和她的穿着很不搭。
车一停下,女人直接将身上的旗袍一撕开。
瞬间,风格发生了迥异的变化。
旗袍一开,里面还穿着一套夜店蹦迪的短裙,裙子之短,几乎将门口所有男性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去。
真漂亮!
不少人都在盯着她看,眼睛完全挪不开。身上的旗袍没有撕开完,但残留的旗袍,比完全的更加吸引人。
女人也注意到了这些男人的目光,但她丝毫不在意。
张牧一看,忙走了过去,拦在她跟前。
女人娥眉一簇,显然是认识张牧的。
但她,很不耐烦的看了一眼,假装不认识道:“你谁啊?”
心底,冷笑了一声。
什么傻子。
这里是兰桂坊酒吧,敢在这里闹事,找死!
“刺猬现在躺在病床上,你这么着急离开苏省,就是为了来泡吧?”张牧拦在女人面前,有些愤怒,溢于言表。
女人这才慢慢取下来墨镜,心情怀极了。
刚才,自己好不容易装出来的一番架势,此刻全都被张牧破坏完了。
她上下打量了一眼张牧,冷哼到:“关你什么事?”
“我说了……刺猬是我的好兄弟。”张牧咬牙切齿,道。
女人噗嗤的笑了一声:“原来,又是一个废物啊!你说,你们废物怎么成群结队的……要我说,刺猬这人还不错,就是太蠢了。我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你说这怪谁……对了,你是他朋友,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吧?”
“你是怎么来的钱,到港区的?你们集资?”女人很会酸人,取下墨镜像是换了一个人。
左右看了看,发现只有张牧一个人。
女人这才冷笑一声,说:“果然啊,你们兄弟几个集资让你一个人来的?你们可以过苦日子,老娘可不行……滚开吧。”
语毕,她从张牧跟前走了过去,一边从包里掏出来了一张卡。
一张shakeshake的会员卡。
在这个酒吧,大多数人是需要排队的。但有两种人,不需要排队,一种是港区顶级的神豪,在酒吧一晚上消费能超过百万的。
另一种,就是颜值能得到认可的。
显然,女人的颜值,完全符合标准,能给酒吧招来更多的有钱人。
可就在女人要走进去瞬间,张牧的身影再次跟上了。
再次拦在她跟前。
女人很不爽,俏脸上,带着些许杀气。
“想泡我女人?也不看看,自己算什么玩意!”女人没动,旁边一双男人的手,搭在了她肩膀上。从肩膀上,慢慢往下,滑过她绝美诱人的后背,停留在了突兀圆润处。
搂着女人,那胡渣脸的男人,才慢慢放下来嘴里的雪茄,抖了抖披在肩膀上的衣服。
其地位,可见一斑。
但张牧,不见!
“去你妈的!”张牧直接一脚,照着他脸上飞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