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菲恩要求布鲁斯特和苏雅必须要隐藏身份,在安排他俩前往美国的过程当中修菲恩并不想要让两个人顶着名牌,上面写着神职人员,和先知这样明晃晃的字眼。
大摇大摆就能进入美国的安检大门。
在美国白宫的严令下,苏雅和布鲁斯特真的身份暴露了,那么被遣送回根尼国算是幸运,最直接的做法是就地拘捕。
在次日上午十点钟,布鲁斯特和苏雅到达了法国巴黎国际机场,他们要在这里乘坐前往美国纽约的航班。
虽然美国人曾经歌唱过‘欢迎来到纽约。’
但布鲁斯特总觉着以后还是把歌词改成‘不欢迎教廷神棍来纽约’比较好。
他们这一次前往纽约的过程就好像战争时期,间谍潜伏混入一般麻烦。
“尼恩神父,还有托卡斯神父,我们的行李已经放好了吗?”
布鲁斯特向随行的两位年轻神父问道,这两个人年纪相同,都是二十一岁,但因为在根尼大学学业优秀,随后在安德森修道院待了一年修行时间,便直接从初等修士升为了神父。
念于此次纽约之行的不容易,给布鲁斯特安排的两位随行神父,修菲恩都特意让大神官可以安排圣主教内与安德森家族关系匪浅的神父。
“是的,布鲁斯特神父。”尼恩神父轻声说道。
虽然布鲁斯特已经升为辅祭,但在外出行的过程中,互相之间还是以神父来相称。
并且辅祭也只不过是神父所属的一个高级阶位罢了。
“咳咳……我觉着我们在外面的话,互相称呼名字怎么样?毕竟如果你们互相在名字后面加上神父的话,我很担心到了美国就会被当地人给举报……”苏雅轻咳一声给他们提醒。
“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先知大人。”托卡斯神父相当赞同。
苏雅以手扶额。
他们一行四人在别人的眼中是非常奇怪的组合。
苏雅和布鲁斯特是安德森家族族人,这让他们站在一块,就像是带着翅膀的少女般天使,和未结婚的嫩叔般朝信者。
而尼恩神父则是‘阿米什人’,他的外出衣服穿着吊带裤和蓝色衬衣,头上还带着圆边牛仔帽子。
看上去就像是从美国十八世纪电影当中出来的角色一样。
尼恩看起来就像是一位十八岁的白人大男孩。
而且俊俏英朗的面貌上偏偏透着一股单纯的神态。
再加上他古朴的穿着,在候机厅的时候,布鲁斯特和苏雅便看到绝大多数女人路过的目光都在尼恩神父的身上。
在她们眼中尼恩就像是一个还没有撕开外面蛋糕纸的奶油蛋糕,不过对于一些直接的女孩她们会给出一个肯定的想法便是尼恩神父看上去就是一个处男。
她们还会小声讨论着尼恩神父是阿米什人,这让苏雅和布鲁斯特很绝望,因为修菲恩教皇要求他们小心翼翼,低调的抵达纽约。
但大神官给他们找的这两位随行实在是太高调了。
阿米什人绝对属于人类当中的罕见物种。
阿米什人,通常是加拿大的一群圣伊丹教和圣主教,再洗礼派门诺会信徒,以拒绝汽车及电力等现代设施,过着简朴的生活而闻名。
同时阿米什是德裔瑞士移民后裔组成的传统、严密的宗教组织,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他们不从军,不接受社会福利,或任何形式的政府帮助,许多人也不购买保险。
不过他们信仰很虔诚,就像一开始尼恩曾介绍过自己,一进入安德森修道院之后,他终于穿上了梦寐以求的修士黑色常服。
这让他迫不及待的给远在加拿大的父母写信……没错他并不打电话而是写信,并且即便打电话也没有用,因为他的父母没有电话号码。
在安德森修道院,里面的修士和修女都人人一部智能手机,而尼恩还过着绝对的阿米什人远离现代科技的生活。
就如同尼恩神父的模样,他长得很单纯心态也是。
安德森修道院有不少修女,但大家都穿的很保守,根本看不出修女常服下是怎样成熟曼妙的身材。
但在巴黎国际机场,面对周围的成熟时尚女性尼恩神父就感觉他是整个人掉到了sè_qíng小说的故事情节当中。
他摘下圆顶帽子,随手放在肚脐以下的位置,虽然看起来是随后放,但实际上是为了挡住裤裆里撑起来的帐篷。
托卡斯是一位黑人神父,他的家乡是南非,但托卡斯一直认为美国是他的第二故土。
即便他这一辈子都没有去过美国,但没办法在全世界黑人最受歧视的地方是在美国。
同时让黑人过得最幸福,挣钱最多,名人最多的地方也在美国。
在没有进入安德森修道院之前,托卡斯还为自己崇拜过‘马丁·路德·金’而感觉到愧疚。
(马丁·路德·金,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
但当他知道马丁·路德·金之前担任过昕光教牧师的时候,而且是从波士顿神学院毕业时,这种愧疚便一扫而光。
“陛下深谋远虑,他为我们安排的是二等舱!”
在检票登机的时候布鲁斯特说道。
托卡斯想要活跃一下气氛,他说“幸好我们乘坐的是空客不是波音,据说波音飞机上面特殊的监控装置都需要花钱假装,不得不说所有能够在必要关头保命的东西都很昂贵,但是我们升入天国的门票却免费!”
布鲁斯特,苏雅还有尼恩都惊讶的看着托卡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