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客人看着杨玉英纤细的身形,也是颇为诧异,只是此时大家心烦意乱,到也没什么反应。
那货郎左看右看,神色纠结。
“咦?”
忽然有人指着门外叫道,“你们看!”
众人寻声看去,只见老板娘养的一条大狼狗不知闻见了什么味,一溜烟飞奔而出,一路冲出大门跑出老远,原地转圈。
大家看它健健康康,活蹦乱跳,都徐徐出了口气。
姜晚冷笑道:“呵,我就说,青天白日的,外面还能有鬼不成?喂,你出去不出去?出去,这个就给你!”
她信手从头上摘下一簪。
这簪子别说做工,就是上面几颗大珍珠,那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只得一颗珍珠,就够寻常五口之家舒舒服服地过个七八年,更何况上面足足有三颗。
“这只是定金,等事情办完,我再给你三千块,我姜晚说话算话,你且放心。”
货郎也是走南闯北多年的商人,一眼就看出这簪子的价值,目中登时流露出澎湃汹涌的喜悦,一把把簪子夺到手,再想想对方承诺的三千,心中更喜,大声道:“好说,好说。”
有这簪子在手,就是没那钱,他也不怎么介意了。
再有了后头的钱,不要说让他走出门,就是让他蹲在外头天寒地冻的地方过一宿,他也能熬得下去。
宋晟面色难看,轻轻摇了摇头,显然是对姜晚这样的做派也很是看不上眼。
其他人却是目光闪烁,惊疑不定。
货郎说话间就要向外冲,杨玉英慢吞吞地道:“你要一定想出去,那你向西南,莫向东北……”
她话没说完,货郎已经冲出门,此时满脑子都是钱,哪里听得见一小丫头片子的话?
酒肆外,东北方是一片空地,地面平坦,那条大黄狗还在那边滴溜溜打转。
货郎就下意识直接冲着狗走了过去。
众人视线追着他的背影,好几个客人轻轻吐出口气。
“大概不是魔宗的。”
那四人的衣着打扮,很像魔宗的人。
所谓足下飞鹰,追魂摄魄,魔宗高手在这片土地上的威慑力,那比白道上那些鼎鼎有名的帮派还大得多。
他们自小就听过魔宗的传说,这帮人杀人不见血,擅使毒蛊,心狠手辣,从不把人命当回事。
有传言说,一旦遇见魔宗的人,不言不动,言听计从,或可生还,要是稍稍惹他们看不顺眼,那就只有一个死字。
魔宗杀人,从来不问缘由,说杀也便杀了。
姜晚也悄悄松了口气。
她的母亲是前任魔宗圣女,自幼她受母亲教导长大,别看表面不在意,还很是有些嚣张跋扈,其实心底深处对魔宗有极深的戒备。
越是接近魔宗的人,才越清楚,那里出来的都不正常,全是疯子。
正常人进入魔宗,也会发疯。
她当然知道,那四个人确实是魔宗的。
或许自己在这里,他们有所顾忌,所以也就是说一说,并不敢真的做什么!
货郎已经走到狗身边,举起手扬了扬,大笑:“什么事都没有,我就说……”
一句话未说完,酒肆里所有的客人神色骤变。
姜晚的身体也抖了抖。
货郎诧异:“怎么了?”
杨玉英叹了口气,忽然抬脚也走出大门。
宋晟吓了一跳:“翠玲姑娘?”
杨玉英却没向着货郎走,而是一路向西南,上石阶,穿过一扇杂货铺的小门,也就片刻工夫,又从后门出来,手里捧着一个花盆模样的东西。
此时货郎已经感觉到不对,只觉得身体隐隐有些冷,抬手抹了一下自己的脸,竟是一手的血。
血痕发乌,红得不正常。
“啊?啊啊……”
货郎登时吓得冷汗直冒,“我怎么了?”
他只觉头晕目眩,眼前一黑就倒了下去,好半天处于有意识与无意识之间。
他感觉……自己要死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身体四肢又恢复了知觉,有一点疼,他的人好像在地面上滑动。
货郎勉强抬头,便见翠玲姑娘,就是在酒肆里讲六经的那个,一只手拖着他的腿,另一只手举着一盆花,正努力一步步拼命向酒肆里走。
这姑娘身形太瘦弱,力气显然也不大,走起路来分外艰难。
货郎心里一酸,眼泪扑扑地落下。
杨玉英是半点也感觉不到。
她现在只有一个想法——翠玲的身体必须得到锻炼!
不是说在厨房里做帮厨吗?做过厨子怎么还这么一点力气。
可事实上,翠玲现在的力气挺正常,就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的力气,而且已经算是干惯了粗活,力气不小的那一种。
杨玉英到来时间不久,但她起居坐卧都习惯练习养灵诀,时间虽短,可翠玲的体质也已稍稍改变,否则,哪个小姑娘能拖得动一个大男人,还是单手?
酒肆里一众客人呆了呆。
宋晟连忙冲出门,打算帮手,姜晚吓了一跳:“不要!”
她一把拽宋晟的胳膊,只是太过慌乱,一时没有抓住,宋晟两步冲出门帮着扶起货郎。
杨玉英和宋晟两个人拖货郎回酒肆,到底轻巧得多。
一进酒肆大门,杨玉英就将花盆放在桌上,众人这才看见,那盆花长得有些像仙人球,却是黑色的,尖刺为浅紫色,很奇特,坑坑洼洼的有点丑。
杨玉英拔下两根刺,把刺往货郎耳朵边沿处一扎。
“哎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