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让他头疼的就是,林纤陌的终身大事。
他和他一样的年纪,这些年来,他把所有的精历全部都放在工作上,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个人的问题。
林纤陌说他有事先走了,风司夜也没有挽留,只调侃了句,“不吃大餐,下次可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随便。”
说完,林纤陌钻入车子,然后绝尘离去。
风司夜见他这么的着急,轻摇头,大概猜得出来,他这应该是有情况。
如果是,他真的为他感到高兴。
这些年来,他亏欠了林纤陌了太多,把他的终身大事给误了,若是他真的猜对了,看来他应该要准备大礼了。
天色渐渐的暗下来,风司夜也钻进车里准备回别墅。恋宛手术后,差不多都半个月了,他都没有和夏棉说上一句话,恋宛也是。
每次回到别墅的时候,两个已经睡着,他见她们睡得香,就没有吵她们。
只是洗了澡,上.床,搂着夏棉睡觉。
今天,他下班早,打算给夏棉和恋宛一个惊喜。
渐渐的,天色完全黑了下来,而天空竟下起了雪,街道上冷冷清清的,行人很少,这是入冬以来下的第一场雪。
雪很大,为防止打滑,车子行驶的很慢,就像是蚂蚁爬一样。
他原本是想着,林纤陌先走了,他应该可以早点到家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估计这个惊喜是给不了。
但是,他的心里心心念念的都是夏棉和恋宛,但是车速又不能开太快,觉得此刻的路程就好像几十万公里一样的长。
他每次回到别墅,看到餐桌上的菜都已经冷了,就知道这两个女人,在等他回家吃饭。
风司夜又心疼,又难过。
这一段时间,真的太忙,都没有时间和夏棉联系,就好像两个人吵了架似的,在打冷战。
风司夜虽然急,但是他还是特别的小心的开车。为了夏棉和孩子,他一定要保重自己的身边,不能让自己出事。
身为一个男人,如果要让自己的女人担心的话,那他还当什么男人?
好在,车子在一个小时之后回到了别墅,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客厅里还开着灯,时间已经定在八点钟。
他的心咯噔了下,这两母女,该不会还在等他吧?每天都这样?
若是这样,风司夜的心很疼,特别的想抽自己。
餐厅里的灯光总是温暖的,还伴有两母女的笑声,饭菜的香味随风飘了出来,风司夜深吸一口气,只要闻到这得味,他觉得肚子都已经饱了。
当然,这只是夸张一点的说法。
推门而入的时候,两张笑颜如花的脸整齐的往他的方向看去,这种幸福感以及甜蜜,使得风司夜的心都要醉了。
这是恋宛手术过后第一次有这么温馨的画面,让他几乎都陶醉其中。
看着这一幕,风司夜想好了,以后不管有多忙,他都要争取第一时间回家陪她们。只要看到夏棉给他做的晚饭,以及能够看到她这一张笑脸,风司夜才能感到特别的安心。
五年前,他失去了。五年后,失而复得,他绝对不能再让夏棉从他的身边逃走。
以前的时候,夏棉没有回来,这个家总是冰冷的可怕,别说有香香的饭可以吃,就连客厅里的灯都没有亮过。
因此,这个别墅买来几年了,他几乎都没有回来。
说来,这个别墅还是他买来打算跟夏棉结婚后住的,结果发生了那样的误会,让他和夏棉分开了这么久。
他的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在认识夏棉之前,他的脸是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的笑容。在认识夏棉之后,他的脸上不但有了笑容,也变得温和了许多。
然而,当他和夏棉分开之后,他整个人就像是冰窖里的冰块一样,冷冰冰的,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感觉。
可现在,他的嘴角总是挂满着笑容。
风司夜走了进去,夏棉和恋宛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有很多的惊喜和震惊。
虽说恋宛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但是她那一双漂亮的大眼睛随了夏棉,就连神情都和她如出一辙。
不得不说,夏棉的皮肤很好。通体上下几乎是寻不出任何的瑕疵,在暖灯的照耀下,将她的容颜照得清雅美丽。风司夜看上一眼,根本就移不开。
在他的眼里,夏棉就是天底下最漂亮的女孩,任何人都没有办法跟她比。
他看着她,嘴角的笑容越发的明显。这个女人,是他风司夜想要共度一生的女人,是他孩子的母亲,是他一辈子都想要宠的女人。
恋宛在看到风司夜进来的那一刻,她脸上挂着的惊喜是那么的明显,她立即从夏棉的怀里出来,小跑到他的身边,“爹地,我总算是见到你了。”
“宛宛……”
风司夜的声音带着一丝的哽咽,有些湿了。
孩子和他虽说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她的亲昵,让他觉得自己真的幸福的不能再幸福。
此刻,可以说得上,他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
“爹地,我还以为你不要宛宛和妈咪了。”
“怎么会呢。”风司夜一听,心一酸,险些流下了眼泪。他忍住了,“宛宛,爹地最近忙,所以回来的有些晚。爹地答应你,以后一到下班就回来陪你们和妈咪好不好?”
将恋宛抱了起来,温柔的刮了刮她的鼻尖,宠爱极了。
夏棉走近他,她立即将风司夜的外套脱掉,她一边挂好衣服,一边又拿了干毛巾给他擦着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