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宝贝回家——叶惟新浪博客,2006年8月29日2:12
一个看上去4-6岁的残疾小女童(真实年龄尚不确定)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碎花衬衣和一条同样脏兮兮的灰色短裤,坐在广州天河区天河路的繁华路段之中,就在人行天桥旁边,高楼大厦之外,向每位路人行乞,有苍蝇叮她疑似被人为伤害致残的双脚。
这是28日傍晚我的亲眼目睹,我一下子懵了。
我看过很多贫民窟题材的电影,作过一些了解,知道在墨西哥、巴西、印度、南非等发展中国家都有这种情况,以及更加不堪的情形。我也并非没有亲眼看过,来广州前我在非洲肯尼亚内罗毕的艾鲁贫民窟,才看了种种践踏心灵的罪恶。
然而在我心中,眼前之事不会发生在中国,尽管中国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我在美国洛杉矶出生长大,若只看国籍,我只是个而奇怪,更多人怀疑我是否懂中文,是否懂中国。如我初初所言,我比大家想的还要懂中国,爱中国。
我祖父生于乱世,理所当然为国效力,在抗日战争中战功累累,尤以台儿庄战役中的智勇,获时民国政府的三等宝鼎勋章。后在内战爆发前不愿手染同胞之血而移民美国。
我父亲秉承家风家训,虽牙医之士,亦可称仁义也。我母亲大学毕业于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东亚语言与文化系,蒙其谆谆教育,我2岁学《千字文》,3岁学《唐诗三百首》,5岁学《论语》,多年以来一直有修习汉学。
1991年夏天,我3岁时第一次随父母来中国旅游,往后每年皆有到中国的游历,直至2003年我家道中落,那是另一番事了。其后两年我靠着努力与好运让生活重新变好,2006年8月26日,我第一次独自一人来到中国。
说这些只是想告诉大家,不管谁承不承认,我也是个中国人,我也属于这个国家,此心天地可鉴!
1991年-2003年,3岁到15岁,我见证着中国的巨大变化,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我随父母几乎走遍了中国的山河大地,尝遍了各地的美味佳肴。那正是我以前做的,领略中国好的一面,而坏的一面则被我父母有意先行规避,以防在我心智尚不成熟时生出盲目的厌恶。
这也使今天之事让我肝肠寸断,悲愤填膺!
我无法理解此事,在走向小女孩之前,我甚至在想这是不是在拍电影?街头实验?行为艺术?可惜全都不是。小女孩说她叫胖妞,她会说的话似乎就是唯一的一句:“哥哥,给点钱吧。”
她父母家人呢?警察呢?儿童福利机构人员呢?好心人呢?
广州并不是一座冷漠之城,现在我上网获知了发生于白云区的“宫璇璇事件”,当时正是靠着一群善良的普通市民解救了那位可怜的女孩。之后总是来迟一步的警察查案破案,凶手终得到微薄的法律制裁。而《信息时报》的调查报道引发了全中国的轰动,社会各界针对流浪儿童、打拐、童丐等问题议论纷纷,促使制度有所完善,情况有所好转。
但是不够。
3年过去了,又一个“宫璇璇”被我遇着,是的,胖妞是个被利用儿童进行行乞的黑帮拐带操控的可怜小不点。
我妹妹叶朵与胖妞同岁,快三个月前有过一场走失的惊魂,万幸最终寻回。从那开始,我深知家人失散的刮骨悲痛,深感全天下不该有此悲事。即使在从前,这事我也非管不可。
当我报了警,突然有个中年男人乞丐走来要抢走胖妞,甚至有辆面包车驶来走下三个大汉要对我动手。我抱起胖妞奔跑呼救,在热心路人们的相助下,贼人们仓惶逃离现场。
光天化日之下!这挑战了我对于中国治安状况的认知,挑战了一切。
“怎么回事,她是个乞丐吧?”有个路人问我,看上去像是个大学生。
我对此无语凝噎,我只能吼了他:“她是个小孩!”
为什么小孩可以当乞丐?21世纪的现在?
2700年前的管子回答了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不是中国人特别坏,也不是美国人特别好。在美国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口失业,数以百万计的少儿流离失所,以吃野草、捡垃圾、乞讨为生。现今的美国也有着诸多的社会问题,种族不平等,枪支泛滥,高失业率,没有全民医保……绝对不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天堂。那又是另一番事了。
每个国家都有好和坏的两面,都受制于它现时的经济情况,中国的童丐源于贫困。
今天的美国已经没有童丐。生活给了我这样的认知:如果在街上发现有疑似流浪的孩子,打一个电话911,很多人都会打这个电话,警察就会来把孩子带走,交给儿童保护部门,儿童就会得到最好的保护。如果是父母失职,父母也不能拿回孩子,他们不但失去监护权,甚至会被关进监狱。
经过从70年代至今的制度完善,美国虽然有很多流浪汉和乞丐,但流浪儿童的身影只能在《猎人之夜》(1955)等电影中看到了。
也许有人会说:“你知道就好,黑暗存在于全世界,美国的儿保机制也不是一蹴而就,中国还需要发展。”
我同意你,那就发展啊。
我们这个民族,从来不是一个自私自利,对孩子漠不关心的民族。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立孤儿院的国家之一,早在1500年前南北朝时代就开设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