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的,来一次,不干上一仗就走,实在丢不起这人,这陇西郡守到底是骡子是马,还得拉出来溜溜!”直到阳光开始晒得有些眼睛睁不开,马超才咬牙切齿说道。
“丑哥,你的部下自从南安之后,一直没有动用。今日,就由你来打头阵!”马超回头招呼过来帐下大将,对丑哥吩咐道。
“诺!”丑哥抱拳,兴奋无比,这一路过来,就自己的军功最少。按说自己的战绩,在别的诸侯那边,早就疯了天去。可在马家军中,自己只损失五百人拿下一个郡县,居然只能拿最后的排名......
幸好自己手下那些兔崽子们也知耻后勇,一路上都憋住一股劲儿。此刻遇见这种难啃的骨头,正好让少主看看自己就是属于那种打硬仗的部队!
由此,丑哥望着马超不住点头,感激、兴奋、急切数种心情糅合在一起,脸上的神情显得异常古怪,笑容中带着三分狰狞,脸上的刀疤一跳一跳。可就在此时,他耳边传来了一声不和谐的声音:
“少主,某部下连日来也休整完毕,一心请战。且在广魏郡无一伤亡,更适合这头阵......”庞德的确有大将风范,但问题是,谁也没规定,这大将不能请战啊?
丑哥不待马超说话,一把就揪住了庞德,:“老庞,咱们这么多年,我没求过你,就这件事儿,你能不能让我来?”
“可别,你是没求过我,你在刑骑营的时候,打不过我就给我下闷棍、使绊子,有次还使得我差点在战场送了命......”
“这不此一时彼一时嘛,咱那个时候,要吃没吃、要喝没喝,不争个老大,连狗都欺负你......”丑哥立马松开了揪庞德的手,顺势还抚了抚平庞德的衣领,腆着脸说道。
“够了!此乃大战之际,尔等成何体统?!”马超心情不佳,对两人也没什么好口气:“某让丑哥攻城,是因为他的部下都跟他一个德行,知道打得过就跟疯狗一般,打不过就闪,鸣金一响,都跟兔子差不多!”
马超说得是实话,这什么样的人带什么样的兵。将官的性格直接影响部队性格的说法,是一点不差的。让丑哥这支眼力比较活的部队去攻城,的确要比庞德手下那群死心眼的部曲要强上一些。
丑哥当下无言,这少主也不知是夸还是贬,但幸好,这打头阵的任务绝对是自己跑不掉的了。
“丑哥,这回跟你说直的,等下我先让所有的弩炮射击陇西郡试试水,随后你带着全部装备元戎弩和大盾的士兵冲锋,今天你要是能把那条护城河给我填了,这一仗就算你的头功!怎么样?!”
“诺!”丑哥抱拳领命,得意地朝庞德瞅了一眼而去。
“令明,你待着部下骑兵待命,若是陇西郡敢派出骑兵袭杀丑哥的步兵,你就给我死死顶住!可胜任否?”
“属下定然不辱使命!”庞德同样抱拳离去,剩下马岱在一旁傻站着。
“马岱,你去检查所有弩炮的准备情况,并负责弩炮的发射。就算是陇西郡里出了神仙,也跟我射程筛子!”
“诺!”本以为大兄让在一旁观战,不想自己也有职责在身,马岱屁颠颠就跑下去了。
“超儿,你真的决定拿下陇西?”部署完了之后,贾诩问道。
马超点了点头,伸手探了探风向:不错,正好顺风。
“大兄,弩炮已经准备完毕!”稍许的功夫,马超这次带来的五十辆连发弩炮,已安装就位。
这连发弩炮,经马超稍加引导、兵工厂郑浑、蒲元改造后,射程已超过三百步;那看似简陋的瞄准器,更是大大提高了射击的精度。而此时汉末大多城墙上采用的摧山弩,射程不过二百步,加上城墙高度,勉强才能达到二百五十度。再算上今日风向,那马家军占绝对优势!
更妙的是,原本笨重的床弩,装上皮革轮后,行军已是甚为便利,平时行军便用骡马拉乘,战时,只需两名士兵就能拉到前线组装。
马岱在弩炮阵中来回穿梭一边,细心地检查着床弩是否安装到位、弩箭是否备足。之后,才向马超汇报道:“报大兄!五十架弩炮准备完毕!请大兄号令!”
‘来吧,天水郡!老子虽然喜欢不战而屈人之兵,但没办法的时候,更喜欢爷们一把儿。就让我看看,你陇西郡到底有多硬!’心中想着,马超嘴边狠狠吐出两个字:“齐射!”
一声令下,五十架弩炮一齐发射,直刺破耳膜的声啸一齐响起,使得不少战马受惊。马超远远望到,那粗大的弩钉居然炸得城头砖石迸裂,无数傻傻望着马家军居然在三百步外发射弩机的士兵眼睁睁看着那粗大的弩钉呼啸而至,来不及躲避的他们,带着先前的不屑和讥讽,被射得身体四分五裂,如破碎的风筝一般,直直跌下城头。
这一招‘先声夺人’玩得儿绝妙!马超抚掌大笑:这次不仅夺了他们的声势,恐怕连胆气也给夺了吧?
“嗖嗖嗖......”
第二波弩箭随即发射,而陇西郡城墙上那些郡兵已经被打怕了,反应显得非常之机警,这一轮齐射过后,马超已经看不到人影。但所有郡兵蜷曲在窄小的城墙上,仍有不少郡兵避无可避。
“噗呲”
又一个倒霉的陇西郡兵,被弩箭猛然射中,那巨大的冲力,使得郡兵的身体如断线的风筝一般飞起,待落下来,整个的胸腔仿佛已被掏空,内脏早就震得稀烂,连哀嚎都没来得及呼出,已被活活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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