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点的南国非常热,外面的马路上除了不时穿梭而过的车辆,行人几乎绝迹。
餐馆内也看不到几个人影,一些没有顾客的苍蝇馆的老板有气无力的歪在风扇底下打着瞌睡。
绯虎身为一只鸟,它在这里既不认识什么人,身上也没有钱,想找吃的就只能从路上行人下手。
只是这手该怎么下,也是有讲究的,那等凶神恶煞,脾气暴躁的人肯定是不能下手的。
不然抢他们点吃的,还要被追着打骂几条街太不值当,绯虎一边拍动着翅膀一边想着。
它在外面转了半天都没找到合适的下手对象,真是奇了,它记得自己还在做人的时候,深港市人流量旺的街市,无论多么炎热的天气,中午不至于这么冷清。
要知这座城市号称有一千一百人口,除非是有级台风,预报明文示警,人不能出行,否则外面都鲜少会出现像现在这样的情况,难道是因为周末?又或是自己人品不好?找不着下手对象的绯虎心里嘀咕着。
罢了,这条街上找不到吃的去其它地方看看,转了一圈没找到下手对象的绯虎朝着另外的街道飞了过去。
它很快来到了一条相对之前那条更为狭窄,同时也卫生环境也更差的街道。
这条街道有个不错的名字,叫仁智街,街道两旁种了不少树木,街上的人比之前那条街稍微多些。
街道上虽然也很冷清,但道路两旁的树荫底下不时还能看见几个光着膀子,边走边剔牙的行人。
只是这里的气氛让它不太舒服,不仅仅是因为脏,而是这条街的气氛莫名给它一种很不友好的感觉。
路人的行人也很奇怪,他们在现绯虎的行迹时,目光十分惊讶古怪,绯虎不知道他们为何有这样的眼神,它打量这些人几眼,现附近没有什么合适的下手对象。
一是这些人手上没提食物,二么,凭着本能,就这路上走过几个人都不是什么爱宠人士,即便它下去撒娇卖萌,也不可有人去给它买食物。
再加上这条街上的气氛实在不怎么让它舒服,绯虎双翅一振,就准备离开,就在这个时候,一股强烈的危机从心头升起。
它来不及多想,只能凭着本能,以生平最快的度,奋力拨高尺许,一道尖锐的响声几户是擦着它的脚底飞了过去,那是一粒弹弓弹。
绯虎又惊又怒,扇动双翅,快飞离,一直飞到弹弓攻击不到的距离之外,这才放缓度抬目望去。
但见被一颗树遮住了门扁的店前,站着一高一矮两个男人,高的那个足有一米八左右,膀大腰圆,满脸横肉,约莫三十来岁的年纪,手里拿着一柄弹弓,很显然,刚才偷袭绯虎的就是他。
另一个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身高不足一米七,看着绯虎的眼睛充满了恶意,他眼见这一弹弓落了空,脸上满是遗憾之色。
但见他一边摇头,一边对身边的大个子开口:“可惜,以常哥你的准头竟没打下来。”
“好久没吃过鹦鹉了,这玩意虽没几两肉,但味道着实不错,可偏偏鹦鹉这东西都娇贵得紧,平常难得看到只落单的。”
“今天好不容易看到一只,竟让它给跑了,啧,啧,飞行度这么快,反应这么敏捷的鹦鹉还真不多见,常哥,依我看,你应该去搞只汽弹枪。”
“若咱们今天有这玩意,这只鹦鹉肯定逃不掉,话说这鹦鹉长得不错,膘肥体壮的,拨了毛,可以炖一盅好汤......”
绯虎远远听到他们传来的谈话,气得浑身抖,差点想冲下去和那两人拼命。
尼玛,以前只听说有人喜欢吃猫、狗,怎么现在鹦鹉也吃了,它还有没有点鸟权了?
麻毕的,以前做人的时候,总觉得宠物舒服,有人饲养,不用操心生计,除了吃睡之外,就只需要在主人面前撒撒娇,卖卖萌。
如今看来,自己会由人变成鹦鹉,多半是老天爷看不惯她嫉妒,就让她由人变成了鹦鹉,让她来体验一把做动物的艰难和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