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为我比较有气质吧。”张缄并没有因为曹小山的挖苦有一丁点的生气,他情愿曹小山把他说成癞蛤蟆,一个吃上了天鹅肉的癞蛤蟆。
“几个月不见,你都学会吹牛了,吹气牛来都稳准狠。”
“哈哈,你也羡慕我。”
“切,我都有女朋友了,我羡慕你,你这才哪跟哪呢。”
“先不说你的事情,我下一步该怎么办,你现在是半个城里人了,肯定比我点子多。”张缄还是比较感激曹小山的,毕竟听从了他的建议有了回报,他还是小小的拍了一下马屁。
“恩,看在你诚恳的态度上,我就再指点你一下,你下次给她回信的时候问她要一张照片,她要是给你,说明她可能对你真有意思了。”
“给相片了还只是可能?”
“还有可能就是她太善良了,不给你她不忍心。”
“那么复杂,在这方面你确实厉害。要是她不给呢?”
“不给,你就该干啥干啥,好好的呆在高家村上学,。”
“恩。到时才说吧”
夕阳西下,张缄和曹小山并排的坐在一起,身后是长长的影子。
相聚后是分别,第二天一大早,曹小山向东坐车去了凤城,张缄骑着自行车去了高家村。
一路上,张缄默念着浪子回头金不换,一边把自行车蹬得飞快。
…………
张缄写这本书快一个月了,更的很慢,每一章都会花去他三到四个小时,从晚上九点到第二天的凌晨。
写作的时候,他听着收音机,喝着浓浓的茶,用电脑艰难的敲打着文字,把它们组成句子,尽可能表达自己最真实的想法。
他希望写下的文字像先辈播下的种子一样,留些一行行绿色,留下对生活的热爱,留下对过往的不舍。
到了中年,他常常午夜梦回,回到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个年代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单纯的故事和善良的人们。
张缄想把它们写下来,给他自己看也给别人看,也给自己一个交代,在书里有他永不再来的青春,不忍遗忘的爱情,这也是他坚持写下去最根本的动力。在这本书内如果有某个章节或者某一句话能得到读者你们的肯定,请让张缄看到你的认可,让他更勇敢的写下去。
他羡慕那些一天能写上万字的写手,在这方面他除了勤恳和坚持之外基本一无是处,他描述不好故事,无法掌控章节之间的衔接,无法把握读者的需求,在每次写作的几个小时里,这些问题一拥而上,对他进行折磨和嘲笑。
但他坚信的是会把这部不像小说的小说写完,去感谢那些给予他信任、鼓励和安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