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二楼的包间里,再次回到跪坐的陆哲看着面前的吃食,有些懵逼,好久没有跪坐的他,突然跪坐还有些不习惯,于是他靠在熊猫的身上,看着滚皇啃竹子,一副高士做派。
唐朝时分餐制,在他面前的矮几上,摆着两张类似后世的馕之类的胡麻饼,面前有三个漆器小碗,分别装着一碗生羊脍,一碗羊汤,还有一碗不知道什么做的羹,绿糊糊的散发着羊肉的腥味。
看着面前的东西,陆哲实在不敢下口,刚刚他粗粗喝了一口羊肉汤,不错,羊肉很新鲜,新鲜到骚味都如此明显,很显然,这种小镇的厨子是没有掌握去腥的秘方的,而且用的还是粗盐,入口发苦。
顿时陆哲觉得自己和木氏商行普及细盐是大事,要抓紧。
而羊肉的新鲜也可以从旁边的生羊脍中看出来,生羊脍据说是从隋朝传下来的菜,取羊身上最嫩的部位,也就是在后世被称为上脑的地方,细细地切做臊子,给洒家……不,不是用荷叶包了,而是加上各种调料,就这么直接端上来了。后世西方也有这样做的,不过是用牛肉,被称为牛肉鞑靼,从鞑靼这两个字就知道西方人对于这道菜的观感和记忆来源了,这道菜哪怕是吃惯了半生不熟肉的洋鬼…….不,西方人民,他们也很难接受,换做骚味更大的羊肉,味道方面,君可以自行想象。
尝了一口羊汤之后,陆哲再也没有勇气尝试其余看着就很可疑的菜,只是用羊汤泡了胡麻饼,一口一口,皱着眉头吃了起来,他现在无比想念被滚滚吃光的黍米团子。
殊不知,他的这番做派,落到孙十二眼里,变成了贵人娇生惯养的做派,于是他更是小心翼翼,连前来敬酒都不敢,生怕打扰到贵人,只得不住地讨好木十七,希望他能懂他的意思。
“哈哈。孙君,饮胜!”看到陆哲的样子,木十七倒是很高兴,连小店里的酒很浑都不甚在意了,他仿佛喝着蜀中五贯钱一瓶的梨花白一样,频频举杯,自得其乐。
这个吃惯了美食的小妖孽,终于吃亏了吧。木十七很明白陆哲如此作态是为了什么,饶是他只在五庄观住了几天,吃惯了那里的饭食,再来吃这种镇店的酒饭,也觉得难以下咽,何况是从未食过外界饭食的小妖孽?
这小妖孽会不会因为不习惯外面的饭食,最后饿死在山外?木十七有些恶毒的想。于是他故意给陆哲叫了一瓶酒,频频向陆哲请酒,想多看些这小妖孽的窘相。
“陆小郎君,孙兄,今日天寒,难得一聚,饮胜!”
“得遇两位,某之大幸也,陆小郎君,十七郎君。饮胜!”
“饮胜!”好吧,陆哲也举起了酒杯。
看着面前泛绿的酒液,上面还漂浮着酒渣,看着对面热情请酒的木十七和孙十二,陆哲抱着拉肚子的危险,笑容可掬地把这杯酒倒进了嘴里。